Ⅰ 退休人員何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退休人員只要退休以後隨時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規定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二)離休、退休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1)北京退休職工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退休提取公積金不同的地方需要的材料不同,要以當地公積金中心為准,以北京市為例: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職工離休、退休提取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Ⅱ 北京市退休人員如何領取住房公積金。都需要什麼手續
退休人員應該通過自己原來單位的公積金主管人員辦理清戶手續,需要你的退休證,身份證,還有公積金聯名卡,辦完手續一般3天以後就可以在聯名卡上取錢了。
Ⅲ 准備去提取公積金,退休人員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本人及配偶無尚未償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繳存的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申請人填寫的《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2、提取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3、提取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離休、退休批復或離休證、退休證或養老金發放證明;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離休、退休職工無需提供該項材料;
5、委託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一、銷戶 職工辦理銷戶提取業務,提供以下資料:
1、證件 備注
2、身份證
3、職工到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定居的,應提供當地簽發的護照或通行證及經公證的中文譯本;
4、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5、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可提供住房公積金查詢卡;
6、離休證、退休證
7、離休職工應提供中央各部委老幹部局及市委老幹部局頒發的離休證;退休職工應提供區縣勞動部門頒發的退休證;
8、戶口簿
9、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應提供職工戶口簿;到國外及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應提供戶口注銷;
10、殘疾證、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殘疾人證、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2、失業證、領取保險金證明
13、憑銀行存摺領取的提供銀行存摺;憑儲蓄卡領取的提供儲蓄卡及對賬單;
14、戶口遷移證明
15、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和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6、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或繳存證明
17、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或繳存證明
(3)北京退休職工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Ⅳ 北京人到退休年齡怎樣取出公積金
北京人到退休年齡可憑《職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本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未達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還需提供相關退休材料(如退休證或企業職工退休和基本養老金審批核定表等)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第九條 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封存、注銷等相關手續。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少繳、多繳或者逾期繳存。單位多繳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依法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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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Ⅳ 北京退休後住房公積金怎麼領
單位出具證明後,到自己繳納住房和公積金的管理中心申請。具體細節到專 住房和公積金中心辦屬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Ⅵ 正式退休後提取公積金需哪些手續
正式退休後提取公積金需手續如下:
一、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1)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2)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離退休的提供養老金發放證明(養老金核定表或養老金發放卡或領取養老金的存摺);
2、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
三、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四、辦理流程:個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五、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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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1、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
2、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
3、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聯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後,方可辦理此業務。
Ⅶ 北京本人已離職,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離職後提取住房公積金如下:
1、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版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權一式一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合肥市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2、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
Ⅷ 北京住房公積金退休後如何提取
單位通知你已到賬後,直接去基金卡的相應銀行辦理,可提現也可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