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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證取住房公積金

發布時間:2020-12-26 04:42:37

Ⅰ 二零一七年的不動產證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嗎

2017年的不動產證應該是能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Ⅱ 有了房產證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還需復要以下材料:

(1)購房制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不動產證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職工有以上七種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其中,因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同時,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可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Ⅲ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人及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證是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提取是需要買房或者租房裝修,這些條件。需要你的產權證就是這個意思。沒有證,不好提取。就是租房還需要房東的證呢,

Ⅳ 不動產權證替換房產證後怎麼提取公積金

您好。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Ⅳ 按照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嗎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內住住房時容;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Ⅵ 提取公積金,一定要需要房產證原件嗎

不一定的,要看提取情況,不同的提取情況,需要的材料是不一樣的,需要材料由當地公積金中心規定,以深圳市為例: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

可以提取的情況:

第五條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發生下列住房消費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二)支付房租;

(三)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費。

第十一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退休;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三)男性年齡滿五十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四十五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兩年;

(四)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五)戶籍遷出本市;

(六)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七)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八)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需要的材料:

第十六條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二)身份證;

(三)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職工家庭成員的住房消費的,應當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材料。

職工委託配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受託人除提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基本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職工委託其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受託人除提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基本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第十七條職工按照本規定第五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申請提取的,除提交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基本材料外,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另行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或者契稅稅票;二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契稅稅票;

(二)購買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購房合同、專用收據或者購房發票;

(三)異地購買住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購房發票或者契稅稅票;無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提交經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或者契稅稅票;

(四)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提交貸款合同、抵押合同、還款證明;按月還貸委託提取的,需另行提交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的按月還貸委託提取協議書;

(五)建造本市范圍內的住房的,提交土地權屬證明、市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用地批復、報建批復或者其他批准證明文件、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六)翻建本市范圍內的住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復或者其他批准證明文件、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七)大修本市范圍內的住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建設部門或者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支付房租和用於其他住房消費的,僅需提交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基本材料。

職工使用自助服務平台辦理提取業務前,應當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簽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

第十八條職工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申請提取的,除提交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基本材料外,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另行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證明;不能提交退休證明的,男性年齡應當滿六十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應當滿五十五周歲;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者一級至四級殘疾人證;

(三)男性年齡滿五十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四十五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兩年的,提交本市失業職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或者失業人員登記證明;

(四)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提交戶口注銷證明或者永久居留權證明;

(五)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口遷移證明;

(六)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職工本人應當已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申請轉出和申請接續手續;

職工不能辦理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申請轉出和接續手續的,自申請提取之月起本市社會保險停止繳費時間滿三個月的,公積金中心受理該提取申請;

(七)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明;

(八)因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提交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收費收據或者本市社保票據),憑證開具時間與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兩年以內;

患者是職工家庭成員的,應當另行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6)不動產證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可以提取的額度也由地方公積金中心規定,同樣以深圳市為例: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

第六條在同一時間段內,職工僅能選擇一項住房消費情形提出申請,並不得重復申請;在同一項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費情況的,每次申請提取時,職工僅能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申請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住房的,每套住房僅能申請提取一次。

前款規定中的同一時間段是指職工上次辦理提取業務至本次申請辦理提取業務之間的時段;未辦理過提取業務的,同一時間段是指職工本次申請辦理提取業務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發生本規定第五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的,該住房消費情形發生時間與職工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兩年以內。住房消費情形發生時間以相關收據、發票和稅票等憑證(以下簡稱憑證)開具時間計算。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本規定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的,該住房消費情形應當發生在職工按照《暫行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之後。

第七條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賬戶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賬戶余額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住房的,可提取額度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職工在購房總價款中實際支出的費用,按照該套住房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列明的權利人份額計算;未明確份額的,按照該套住房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列明的權利人數量平均計算。

第八條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五十,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前款規定中職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點櫃台提取的,每年申請提取不超過兩次;職工通過公積金中心自助服務平台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請提取一次。

第九條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過月實際還貸額;

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職工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員應當是前款規定中應償還貸款本息住房的權利人。本條第一款規定中職工選擇按月還貸委託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選擇按月還貸委託提取的,每年度申請提取一次,提取申請應當自每次還貸行為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提出。

本條規定中的每月可提取額應當根據職工住房貸款銀行或者徵信系統提供的還貸數據,經公積金中心審查後確定。

第十條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其他住房消費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三十,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Ⅶ 有了房產證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有房產證,但是有需要換的貸款,是可以領住房公積金的。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

(7)不動產證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Ⅷ 有新房產證可以領取住房公積金嗎

有房產抄證,但是有需要換的貸款,是可以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

(8)不動產證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產權登記時間應在五年以內。購買房改房的無需提供契稅完稅證,需提供購房收據,收據的開具單位應與《房屋所有權證》所登記的售房單位一致,若不一致,需售房單位開具相應證明,或在收據聯原件上加蓋售房單位財務章。所購買房改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需攜帶房改部門對售房單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復和購房人員名單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後方可辦理。

Ⅸ 住房公積金必須拿到房產證才能取出來嗎,貸款買的房子可以取出來嗎

住房公積金有購房合同也是可以取出來的。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內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容。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所需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

5、發票或契稅完稅證。

(9)不動產證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購買二手房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

5、契稅完稅證。

因上述原因,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

1、購房人身份證;

2、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房屋共有人無需提供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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