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寧波住房公積金交滿多久才能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繳滿半年以上後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B. 我在寧波交的住房公積金想到阜陽買房子怎麼辦
新聞已經江浙滬皖公積金互認互貸,但需要各個省市公積金系統需要互相鏈接,目前只能在阜陽買過房子後,再到寧波支取公積金
C. 我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是在浙江寧波交的,可以在外省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買房么
您好:
公積金中心條例規定,個人住房公積金暫時不能在繳存當在以外的回地區作購房貸款答使用!--就是說你在寧波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能在寧波作購房貸款使用!
但你可以在任何一地方購房後再憑購房發票去提取出來!!註:房產證主證必須是你的名字才可以提取!!
D. 我在寧波交的住房公積金,我想回安徽蚌埠買房
異地公積金貸款需要咨詢買房得地方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符合要求就可版以貸款。權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不受理,說明該地區未支持異地貸款公積金,申請人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購房,因為公積金可以用於購房,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用於首付,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償還本息,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償還本息。
住建部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職責分工及辦理流程,使公積金異地貸款有了操作細則。
截止目前,只是大部分城市開通了異地貸款公積金,包括北京、上海、浙江、重慶廣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門、中山、東莞、肇慶等,異地貸款仍然正在逐步全國開放。
E. 寧波的住房公積金在哪裡交費的怎麼弄啊
你是單位繳呢,還是怎樣?自己給自己繳,是不行的。
如果是單內位繳,不清楚,我容可以和你說。
帶上公司法人的身份證,委託書,單位公章,個人印章,單位運營證書。組織機構代碼去住房公積金辦理點辦理。證書什麼都要復印,帶去。
F. 寧波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
個人沒抄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請襲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G. 在寧波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可否轉入上海的公積金賬戶
可以的!
您可以將外省市的公積金轉入本市,但須先咨詢外省市的公積金中心能版否辦理轉移權。如果能辦轉移,請您到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事務辦申請辦理轉移手續(金陵東路569號9樓雲南南路口 電話53828766)。如果您在上海買房並辦理了商業貸款,在您還款一期之後可以到貸款銀行申請辦理公積金沖還貸的手續,詳情請向貸款銀行咨詢。
但有遇到過原單位(在外省)繳納的公積金無法直接匯入現單位公積金賬戶的問題。
可以由原單位幫你提取後匯到現單位財務賬戶,再由現單位補繳進公積金賬戶,不過關鍵是看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否允許辦理提取,允許的話,上海這邊可以補繳入帳戶內的。
H. 我在寧波交的住房公積金我現在回安徽合肥了這個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辦理銷戶提取
I. 寧波交的住房公積金可以退嗎,怎麼退,在那退
根據(寧波市市區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規程)的第二章 提取條件 中的第四第內五條,符合條件的可以提取或容退。具體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操作。
第四條 職工發生住房消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第五條 職工喪失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 5 年,或滿 2 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持有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或民政部門核發的《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的;
(五)工作調動並戶口遷出寧波市,或者出國、出境定居的;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寧波市的。
J. 在寧波交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後還能再交嗎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情況下公積金只能單位繳納,個人無法繳納,直接從工資扣除專繳納比例。
住屬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這個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當地社平工資的60%,不得高於300%。繳納的比例是5%-12%,用人單位可在這個范圍內自行決定,最常見的是8%。公司和個人是按1:1的比例等額供款,也就是說個人繳納多少,公司也繳納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