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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新規

發布時間:2020-12-25 22:47:26

Ⅰ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機構設置

中心內部設置5個科。分別是:綜合科、管理科、貸款科、財會科、監督檢查科。
綜合科:
職責:1、協助中心領導組織協調日常工作,督辦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
2、負責政工、人事、宣傳、黨群、勞動關系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協調中心各項管理制度、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辦法的考核兌現工作;
4、負責中心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文書管理、信息匯總、整理和發布工作;
5、負責會議、培訓、對外宣傳和接待的組織安排工作;
6、負責中心的經費核算、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等行政後勤的管理工作;
7、負責中心所有需要長期保存的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中心所有人員的工資審批、發放、社會保障費用的交納和管理工作;
辦公地點:陽光大廈22樓;
管理科:
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按規定歸集管理住房公積金,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2、負責辦理市區范圍內市級、中央、省及外地駐濰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管理工作;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催繳,對未繳存和不按時繳存的單位制定相應的催繳措施;
4、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支取、轉移業務;
5、負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賬單列印、發放、對賬工作;
6、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各縣市區的住房公積金征管工作;
7、負責編制、上報住房公積金歸集計劃、月份執行情況報表及情況分析工作;
8、負責清理、回收項目貸款,保證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
辦公地點:濰坊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
貸款科:
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擬定我市的貫徹措施和施行辦法;
2、負責指導、監督各縣市區的公積金貸款業務工作;
3、負責辦理市區范圍內市級、中央、省及駐濰單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工作,按規定程序審核、審批個人公積金貸款;
4、負責做好公積金個人貸款合同的簽訂、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
5、負責公積金個人貸款的事前、事中、事後審查監督,切實防範貸款風險;
6、負責市中心貸款檔案的審核、整理、歸檔工作;
7、負責擬定年度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計劃。
辦公地點:建設銀行濰坊市分行新華路支行;
財會科:
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章和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2、負責市區范圍內市級、中央、省及駐濰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核算工作;
3、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財務收支計劃及財務報告的編制、分析、說明;
4、負責指導、監督各縣市區住房公積金業務的會計基礎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核算收入、支出;
5、負責有關財務會計管理政策的擬定、檢查、指導;
6、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搞好資金調度管理,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行、資金安全;
7、負責向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報告公積金預算、決算、增值收益分配、呆壞賬核銷方案等材料的擬定工作;
8、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的計算、貸款本息的回收及核算工作;
9、負責有價證券的管理工作,確保安全。
辦公地點:陽光大廈22樓;
監督檢查科:
職責:1、負責中心信息網路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工作;
2、負責中心在用計算機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業務工作正常、安全運轉;
3、負責對計算機進行例行病毒檢查,防止病毒傳播,定期清除計算機病毒;
4、負責對信息網路系統及計算機使用人員的培訓工作;
5、負責住房公積金有關數據的備份工作,並異地存放,確保數據安全;
6、負責住房公積金網站的建設、管理工作;
7、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軟體的升級、管理工作;
8、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各使用部門的組織、協調工作;
9、負責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住房公積金監管信息、資料。
辦公地點:陽光大廈22樓。

Ⅱ 濰坊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

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應視個人收入以及信用情況而定,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2018年8月20日起按以下政策執行)

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以下四項中的最低值確定:

(一)不得超過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最高額度,同時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

借款人及配偶雙方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1、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維持現有貸款額度的規定不變。

2、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當個貸率低於80%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恢復與首次貸款相同的額度;當個貸率接近90%,貸款開始實施輪候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在目前首次貸款額度規定的基礎上各降低5萬元。

借款人單方(含單身)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1、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現借款人及配偶雙方均連續正常繳存首次貸款額度的基礎上各降低5萬元。

2、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單方繳存首次貸款額度的基礎上各降低5萬元,當個貸率低於80%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恢復與首次貸款相同的額度。當個貸率接近90%,貸款開始實施輪候且持續3個月以上恢復在單方繳存首次貸款額度的基礎上各降低5萬元。

(二)不得超過總房款扣除申請時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後的剩餘房款。

購房合同中共有權人是夫妻之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人的,按借款人所佔房屋價值扣除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後的剩餘房款為最大貸款額度(有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具體比例分割,無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平均分割比例)。

(三)按借款人申請時夫妻雙方繳存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借款人為夫妻雙方單方(含單身)繳存的,按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

可計算貸款額度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確定:

1、借款人及配偶需連續正常繳存12(含)個月以上賬戶的余額可用於計算貸款額度。

2、借款人的配偶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不合並計算余額;但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的可用於合並計算;

3、借款人及配偶申請貸款前12個月內有存在補繳行為是否認定連續繳存,按有關規定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四)貸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1年期內的貸款);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

計算公式:(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商業貸款類貸款月還款額+消費類貸款月還款額+擔保類月還款額+···)/家庭月收入≤50%或40%。

借款人可用於償還貸款的月收入以信息管理系統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計算,借款人及配偶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以雙方的繳存基數合並計算,借款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已婚的,以借款人本人繳存基數加配偶的月收入計算(配偶的月收入統一按我市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單身的僅以借款人本人的繳存基數計算。

借款人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144(含)平方米以內的首套房且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按比例繳納、貸款期限達到最大可貸年限、申請前公積金賬戶余額充足,借款人及配偶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因月還款額占家庭月收入規定比例計算可貸額度不足25萬元的,貸款額度上限按照25萬元確定。

借款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因月還款額占家庭月收入規定比例計算可貸額度不足20萬元的,貸款額度上限按照20萬元確定。

借款人可用於償還貸款的月收入認定標准:按照借款人及配偶雙方、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進行認定,由系統自動計算完成。

1、借款人及配偶均在本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論配偶是否連續繳存滿12(含)個月,可合並計算認定借款人可用於償還貸款的月收入。

2、除單位在每年基數調整月份正常調整之外,繳存基數在申請貸款前臨時調整的,按申請當月之前的12個月的平均基數計算。

3、借款人在本地繳存,配偶在我市未繳存公積金的按照單方繳存認定,配偶月收入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4、申請異地貸款的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載明的繳存基數認定借款人可用於償還貸款的月收入。

最終貸款額度的確定標准:按照借款人及配偶雙方、單方繳存,借款人的繳存比例確定的額度上限;所購房支付首付款後的剩餘房款;首次與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倍數;月還款額占借款人家庭可用於償還貸款的月收入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上限中的最低值確定。

(2)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新規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

Ⅲ 2018年,名下無房產,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我是山東濰坊市的。

不可以的。按規定、公積金提取必須是買房、租房租金、維修房、個別地方大病、特困家庭學生考研上學附相關證明材料就可以支取。。。如果你沒以上用途、工作退休後可以連本代息一起支取。你明下沒房,假如你愛人有房的話,符合規定也可以支取你自己的住房公積金。

Ⅳ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失業期間可以領嗎

住房公積金在離職的情況下是可以領取的。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1.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

  2.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

  4.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5.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6.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7.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2.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所以說房公積金在失業期間是可以申領的。

Ⅳ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是全國文明單位嗎

公積金貸款條件抄:
1、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為住房買受人且為正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3、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5、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Ⅵ 在山東濰坊交住房公積金到山東臨沂沂水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應該通過申請能

Ⅶ 濰坊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條件

職工離、退休(含提前離、退休),須提供離、退休證或離、退休申請審批表。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須提供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1-4級《傷殘證書》。
下崗失業的職工,須提供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失業證》。
辭職、辭退的職工須提供原單位辭職、辭退文件和本人檔案轉入人才交流中心辦理託管的協議。農民合同制工人離開市區回原籍的,須提供有關辭職、辭退文件和戶籍證明。
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改制無力重組,職工不做分流安排的,須提供法院等部門的有效法律文件。
出國、出境定居的,須提供居住國居住證,本人出國護照或公安部門出國、出境證明。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網,最新最全公積金信息都可在裡面找到。哪些人有資格支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支取濰坊市住房公積金,一切都可在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網找到答案。具體條件摘錄如下。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支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國、出境定居的;
(五)調離本市的;
(六)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七)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崗失業的;
(九)與單位中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患14種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5萬元以上的。
14種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腦血管意外、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惡性腫瘤、心臟瓣膜置換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心臟搭橋術、心臟疾病需行介入治療、起搏器安放。
第四條第(六)款所述的自住住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第(十一)款所述的直系親屬是指,職工子女、職工和配偶的父母。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六)(七)(十一)款的情況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支取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
職工支取的住房公積金,一般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辦理補交2年以上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當年不可支取住房公積金用於還款。
除夫妻和患14種重大疾病外,其他親屬間的住房公積金不能相互支取使用。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申請支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該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納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除大修外,同一套住房一般只支取一次。

Ⅷ 濰坊市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比例最低是多少

這個你要問你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
像我們這里不是按比例,是最高只能貸款45W

你本地交可以做公積金貸款,你愛人不行,但是你愛人可以通過購房合同去提公積金來用,充當首付之類

Ⅸ 公積金貸款銀行審批要多久

公積金貸款銀行審批大概需要10個工作日。

為進一步改進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服務工作,自2016年5月9日起,國家實行了新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服務工作,規定貸款申請材料由15項減少到8項,審批時限縮短至10天。

審批程序:

一、審批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XX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二、受理范圍,我市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資金不足時,可向我中心各所屬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條件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XX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或提取公積金後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

3、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並具備有關手續、文件和已交付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及《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7、法律、法規、規章和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材料 借款人申請貸款視不同情況提供以下資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及不低於房價總額20%的首付款單據;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產權證,建築施工合同及工程預算或決算;

3、購買二手房,需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憑證;

4、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供集資建房批准文件、集資建房交款單據、集資建房或買房協議書;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

6、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7、保證人出具的擔保證明及保證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8、房地產置業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證明;

9、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辦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並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

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並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3、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後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

4、准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託銀行,由受託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並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5、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六、辦理時限

1、受理審查。分支機構初審時間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不超過2個工作日,批量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延長3個工作日;

2、審核審批。市公積金中心審批時間自收到各分支機構報送的貸款材料起不超過3工作日。

七、收費標准 ,不收費。

(9)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新規擴展閱讀:

申請流程:

1、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註: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網路-國管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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