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位以前沒給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去住房公積金來投訴。
1、單位不交源住房公積金是違反國務院條例的。
2、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新錄用的職工在參加工作第二月就應當繳納住房公積金。
3、不管是正式的還是合同的,您的正當權益應當維護。您可以去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可向工會組織提出意見。
4、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5、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貳』 單位沒有給交住房公積金該怎麼辦
職工發來現所在單位未按規定自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監察部門舉報。職工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按規定比例共同繳存。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職工個人所有。
職工有要求所在單位按照規定為其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權利,有按照規定查詢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和監督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權利。
職工有權向有關部門檢舉、揭發、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行為。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為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帳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叄』 我是國企職工,單位沒給我繳納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1、可以向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舉報投訴,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處理。
2、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肆』 公司不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違法嗎
住房公積金是必須要繳納的,這是給員工的重要福利之一,可是很多公司為了節省成內本,不給員容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並解釋說住房公積金只是一種福利待遇,不是強制的,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效益情況決定繳交或者不繳,這根本就是不合法的!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都明確規定,不管是單位辦理繳存登記、設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還是為在職職工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或者是每月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單位都是「應當」辦理。「應當」在法律上即為「必須」「強制」之意。可見,為在職職工繳交公積金是單位法定的、強制的義務和責任。據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0條特別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少繳。」
『伍』 單位不給繳住房公積金,自己去辦理可以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專城鎮集體企業屬、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在設立後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此你的單位必須為你辦理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