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雙方共同買房,男方主貸人,女方次貸人,女方有信用卡不良記錄,銀行會給辦住房貸款嗎
夫妻雙方共同買房的,女方有徵信問題,銀行是不給審批通過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也就是說,婚姻存續期間成立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有財產償還。
因此,在婚姻存續期間,向銀行貸款買房,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貸款也是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也會追加為共同借款人。所以如果夫妻一方的徵信出現嚴重逾期的話,銀行是不會放貸的。
(1)住房貸款主貸人次貸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 兩個朋友共同貸款買房次貸人退出變更成主貸人一個人的名字可以嗎
共同貸款還款期間本能退出變更為一個人的。
3. 房貸主貸人徵信好次貸人徵信不好可以貸嗎
不可以的。
4. 主貸人和次貸人如何公積金還款
您好,你們辦理的應該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賬戶里的金額既可以沖公積金貸款,也可以沖商業貸內款,只容是組合貸款優先沖還公積金貸款。只要你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沖還貸申請,那你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會按你所選擇的沖還貸方式優先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後,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仍有餘額的,繼續沖還商業住房貸款的本息。 你們沖還貸的順序是:主貸人的基本公積金帳戶余額、補充公積金帳戶余額;參貸人的基本公積金帳戶余額、補充公積金帳戶余額,如這四個賬戶都無金額的話會從您簽借款合同時和貸款銀行約定的還款卡中扣除。
5. 銀行按揭主貸人和次貸人有什麼區別
1、借款記錄的歸屬不同
一筆借款業務只會產生一條借款記錄,且只會顯示在主內借款人的徵信上,共容同借款的次貸人的徵信上是不會顯示有借款記錄的。
2、公積金沖還貸款的順序不同
若辦理了公積金沖還貸款的手續,公積金的沖還順序是:主借款人基本賬戶余額-主借款人補充賬戶余額-共同借款人基本賬戶余額-共同借款人補充賬戶余額。即當主借款人所有公積金賬戶余額全部扣完了以後才會動用次貸人的公積金賬戶裡面的余額。
3、貸款年限的計算不同
無論是商貸還是純公積金貸款,貸款年限的計算方法之一:按照借款人的年齡計算,是根據主借款人的年齡計算,而不是根據共同借款的次貸人年齡計算。
4、銀行對於借款人資質的要求不同。
銀行會傾向於讓夫妻雙方資質(收入、徵信)較好的一方作為主借款人,以達到降低壞賬風險的目的。
6. 公積金還貸,主貸人和次貸人的還貸是怎麼還的
公積金貸款後,且與銀行簽訂提取公積金歸還貸款合同。自第二個月開始就需要還版貸了,純權公積金貸款則先扣主貸人的公積金,如果有補充公積金的,當基本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時,會扣除其補充公積金賬戶余額;待補充公積金賬戶余額也不夠扣後;再扣次貸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補充公積金
7. 公積金貸款,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區別是什麼
您好,區別不大,如果還不起款,銀行先問主貸人追討,再向次貸人追討,2人承擔的回責任是一樣的,就是先答追討的順序不同。一般主貸人是銀行審核的主要對象,將財力和徵信狀況好的作為主貸人,這樣容易獲批貸款,次貸人同樣會被審核,但是對次貸人的要求會略低。且有共同還款義務。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8. 請問在農商銀行貸款主貸人和次貸人共同使用,次貸人未還怎麼辦
貸款不分主貸人和次貸人,有借款人和擔保人。你的意思你是借款人,朋友是擔保人,以你主貸,朋友擔保,一起使用資金,現在擔保人不還錢?
逾期超過三個月未歸還,借款人和擔保人就都被起訴到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