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住房公積金異地買房提取多少
根據規定,只要您的房子資料齊全,又有異地購房證明和社保明細,那內么您這套房子可以提取的最高容累計額度是您的房價款,而您首次前來辦理提取的額度是您公積金賬戶現有額度減去十塊錢,也就是說留10塊錢保底,其餘現有金額可以全部提取。若您之後有單位仍為您繳納公積金,那可以辦理約定提取,之後的固定周期(一個月、三個月、半年、一年)可以自動劃款到您的公積金聯名卡內,您只要定期查看取出即可。
② 異地購房北京提取公積金
異地購房提取北京公積金,還得看您在哪個城市,看當地的提取政策
提取公積金的資料,一般由單位統一辦理,建議您跟單位人力部門咨詢確認。
③ 在外地買房北京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可以辦理異地貸款,具體操作流程建議咨詢一下住房公積金版管理中心。權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④ 異地購房提取北京市住房公積金
1.購買外地住房償還貸款提取公積金】1、身份證2、公積金卡3、購房合同(契稅完稅證明和房產證)4、借款合同5、還款憑證6、徵信授權書7、所購住房坐落城市的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8、房產證2.可以一次性提取賬戶余額用於償還貸款本金。
3.可以憑還款憑證每月提取賬戶余額。
⑤ 異地買房,怎麼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本人或配偶身份證、戶口本記載的縣、市或戶籍所在地省會城市內的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有購房提取記錄的,不能辦理異地購房提取。
櫃台辦理: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櫃台准予提取的,當日辦結。
一、需要的材料:
1、《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一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購房合同原件;
4、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
5、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權證的需提供);
6、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縣、市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
7、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二、辦理流程:
1、填寫表格
按照樣表填寫《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
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填寫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如需辦理約定提取,請填寫約定提取信息,選擇約定提取周期。「申請人簽字」需為本人簽字並註明年月日。
2、提供材料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一份、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
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兩項權證之一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縣、市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櫃台審核辦理。
由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5)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外地買房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第十五條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第十六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第十七條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
第十八條職工支付房租提取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承租人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
第十九條職工離休、退休提取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第二十條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第二十一條職工出境定居提取的,應提供戶口注銷證明。
第二十二條職工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應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第二十三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應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第二十四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第二十五條職工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提取的,應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第二十六條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的,應提供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
⑥ 異地購房,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能提取多少
有購房合同就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⑦ 異地購房怎麼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本人或配偶身份證、戶口本記載的縣、市或戶籍所在地省會城市內的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有購房提取記錄的,不能辦理異地購房提取。
櫃台辦理: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櫃台准予提取的,當日辦結。
一、需要的材料:
1、《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一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購房合同原件;
4、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
5、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權證的需提供);
6、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縣、市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
7、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二、辦理流程:
1、填寫表格
按照樣表填寫《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
提示:「所在單位名稱」為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單位。「聯名卡開戶銀行及聯名卡卡號」需為申請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是指申請人在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簽約系統中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和密碼。
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填寫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如需辦理約定提取,請填寫約定提取信息,選擇約定提取周期。「申請人簽字」需為本人簽字並註明年月日。
2、提供材料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一份、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
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兩項權證之一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縣、市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櫃台審核辦理。
由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
(7)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外地買房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⑧ 在外地買房,可以提取北京的住房公積金么
可以提取,但是只能購買戶籍所在地的省會城市的房子,並且不能有在北京市區有購專房提取記錄,具體如屬下: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本人或配偶身份證、戶口簿記載的縣、市或戶籍所在地省會城市內的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有購房提取記錄的,不能辦理異地購房提取。
(8)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外地買房擴展閱讀:
提取需要的材料:
1、提供填寫好的《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並經單位經辦人簽字;
2、本人身份證原件;
3、購房合同;
4、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5、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需提交原件;
6、購房地址所在的縣、市與身份證不符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
辦理的時間: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各管理部或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現場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審核准予提取的,即時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
⑨ 北京的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子嗎
北京的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其流程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在戶籍本地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共有人。
2、申請人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4、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5、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材料
1、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非京籍夫妻雙方均在北京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該證明格式由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
2、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憑證及最近一年繳存明細。(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
3、其他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相同。
三、辦理流程
1、領表咨詢。貸款申請人到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營業網點咨詢、領取《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也可以通過我市住房公積金網下載。
2、開具證明。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貸款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到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辦理繳存情況證明。
3、核實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收到申請人相關資料後,通過電話、傳真、網上查詢等方式核實申請人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
4、開設賬戶。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至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網點辦理異地貸款職工繳存戶開戶手續。
5、辦理貸款。具體手續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手續相同。(櫃員內部操作時應將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職業錄入系統中的借款人資料表中的申請人職業欄)
(9)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外地買房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⑩ 北京住房公積金在外地買房可以提取嗎
可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