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准備材料:
1、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借款人簽署的《加入貸款信息互通授權書》(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申請人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符合代辦要求的不需提供)。
二、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窗口或受委託銀行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資料。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辦理,並出具《業務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經辦員不予辦理,並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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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中心辦事處窗口聯系方式:
地點:【南城辦事處】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73號三聯大廈二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常平辦事處】東莞市常平鎮常東路東田麗園領豪坊127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塘廈辦事處】東莞市塘廈鎮花園街16號建行塘廈中心分理處二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虎門辦事處】東莞市虎門鎮虎門大道富民商務中心15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石龍辦事處】東莞市石龍鎮政府廣場東北角4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2. 東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外市戶口離職了就可以申請提取,與繳存時長無關,就算只交一個月的離職了也可以取的。
3. 東莞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多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專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4. 不知2019年的東莞的公積金可以提取的嗎
可以的。
依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可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情形包括:購買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戶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住本市住房;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享受社會最低生活保障;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其他規定情形。
通過審核後,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人名下的儲蓄賬戶;符合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一)項情形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只能轉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賬戶。職工所在單位在核實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提取轉賬賬戶、職工身份及證件等信息後,可為職工批量代辦提取業務;其他人員代辦的,應提交委託書及雙方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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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要求規定:
1、購房貸款已結清,但從未申請提取的,只可適用第五條第(一)項情形申請提取;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二)項提取情形,同時存在多筆購房貸款的,應選擇其中一筆購房貸款申請提取。
2、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申請提取的,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及監護人身份證件。
3、職工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申請提取的,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及監護人身份證件。
5.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最新方法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離休、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第八條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三)項租住本市住房的,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可計提不高於職工本人繳存當月金額60%且不超過540元的住房公積金作為支付租金的補充資金。
符合本條情形申請提取的,須是本規定頒布實施之後、申請日之前(不含申請當月)繳存月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時間間隔不少於6個月。
3、《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通知》東公積金委[2015]3號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間隔為不少於3個月。
4、《關於調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東公積金通〔2016〕20號每月提取限額從54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比例從月繳存額的60%提高至月繳存額的65%;提取的時間間隔從不少於3個月調整為通過自助服務渠道辦理的可每月提取,臨櫃辦理的每隔12個月可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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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1、適用范圍:適用於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申請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作支付房租的補充資金。
2、代辦要求:已辦理提取賬戶綁定或資金轉入已激活的東莞社保卡儲蓄賬戶的申請人可委託他人代辦此類業務,需提供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批量代辦除外),否則,需申請人本人到場辦理。
3、賬戶要求:提取轉賬賬戶、提取綁定賬戶的條件請參照《提取綁定賬戶指南》。
4、信息申報:申請人須如實申報家庭成員情況(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和婚姻狀況,否則一經查實以騙提套取論處,5年內限制提取和貸款的權利,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辦理間隔:通過自助服務渠道辦理的可每月提取,臨櫃辦理的每隔12個月可提取一次。申請人提交業務申請時,應以一種方式為准,不能重復的提交業務,比如重復的發送提取簡訊;若反饋結果為失敗,申請人可以解決問題後,重新提交申請。
6. 東莞網上怎樣提取離職住房公積金
如果是外地戶口員工離職,根據離職後個人公積金狀態的不同,辦理離職銷戶提取所需的材料也不同。一般員工剛剛離職的,其住房公積金還處於正常繳納運行的狀態,如要領取,需要提供的證件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存摺原件;離職證明蓋上單位公章;《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兩聯原單位蓋公章。
而員工離職一段時間後,其住房公積金已經停止繳納,被封存。封存的方式有兩種:被封存在原單位,或者被封存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公積金狀態,由單位經辦人在辦理封存手續時選擇。被封存在原單位的,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存摺原件;《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兩聯原單位蓋公章。封存在管理中心的,只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存摺原件。而具體是哪一種封存方式,員工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者存摺號碼,到原單位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即可查詢。
員工根據自己的情況,帶齊資料後在本市的94個建行網點,都可以直接辦理提取。只有提取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才需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本市戶口員工辦理程序
如果是本市戶口員工,失業後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取所需資料包括:失業證或失業備案表(蓋當地勞動服務站公章)原件及復印件;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存摺原件;個人名下東莞建設銀行活期存摺或建行儲蓄卡;《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兩聯原單位蓋公章。如公積金賬戶被封存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則支取申請書不需要原單位蓋章。帶齊以上資料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7. 東莞離職後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提取嗎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內單位公章,提取容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人身份證(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並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
3.原籍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4.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委託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須出具經辦人身份證原件;配偶代辦的需提取夫妻雙方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在符合提取條件的情況下,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辦理銷戶提取,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8. 東莞住房公積金辭工後可以全額提取嗎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與單位終止合同並領取失業證(本市戶籍人員);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基本資料:住房公積金存摺或公積金龍卡、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公積金提取除提交以上基本資料外,還將根據提取的不同條件與情形具體細分。
9. 東莞住房公積金全部能提取出來嗎
可以的,需要滿足提取條件,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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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10. 東莞的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取幾次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次數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國家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政策: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11年4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通知》,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50%上調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00%上調至4.20%。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通知,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還需要提交租金發票、完稅證明等。
2015年10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並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其中,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維持0.35%不變;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現行的1.35%下調至1.1%,下調0.25%個百分點,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