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法有那些
1.
購房提取,這種需求提取公積金是理所應當的,畢竟我們繳納公積金的用途就是為了以後買房子用...
2.
購房貸款提取,如果自己有正在償還的房貸,無論是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或者是商業貸款與公積金...
3.
租房提取公積金,目前有很多城市都有這樣的政策,咱們可以拿租房合同支取自己賬戶中的公積金...
4.
房屋裝修的提取,利用房子裝修或者是老房子改造這樣的方式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一般是需要提供...
5.
法院判決提取公積金,這種提取方式一般是很難遇到,比如說你自己欠了別人的錢,一直沒
㈡ 哪些情況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呢
您好,在下列情況下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1、用於住房,買房和租房都可以提取公積金,農村的朋友還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舊房翻修以及宅基地新建等;
2、用於看病,當勞動者發生重大疾病需要錢就醫時,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看病;
3、用於生活費,必須滿足貧困人口的條件,能提供低保證、屬於建卡立檔貧困戶等證明,才可以提取公積金;
4、法律規定的可以提取的其他情況,比如勞動者離職離開本地、退休、出國定居或者死亡等情況。
㈢ 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專取職工住房公積屬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㈣ 哪些大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大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幫助患有重大疾病職工家庭解決生活困難,職工應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公積金支持的病:常見的包括:家庭成員(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
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良性腦腫瘤;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帕金森病;嚴重Ⅲ度燒傷;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4)那些可以提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符合條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㈤ 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常見的方式有買房、租房、離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版享受本市居民最權低生活保障、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符合特定情況。
具體如下:
1、個人繳存公積金,可以使用公積金進行貸款。
2、商業貸款購房,應攜帶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原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賬戶余額的申請。
3、在本市租房,可攜帶房屋租賃合同、無房證明等材料申請提取公積金住房。
4、離休、退休,可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時需攜帶離(退)休證明原件或由區(市)級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審批表原件。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6、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7、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積金余額
8、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積金余額。
9、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並搬離本市,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10、本人或親屬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積金余額。
11、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12、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提取其公積金余額
㈥ 提取住房公積金要具備哪些條件
(1)如果是要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專休的可申請屬提取公積金;
(3)職工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不再原單位上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職工出境定居;
(5)職工將公積金用作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6)如果職工是租房,並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且將戶口也遷出本市的;
(8)不是本市戶籍的職工並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9)相關的住房公積金繳納職工享受城鎮生活保障的;
(10)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自己的生活也有嚴重困難的;
㈦ 提取住房公積金都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需准備:身份證、配偶身份證、夫妻關系證明、房屋權屬普遍,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證版。取得房屋所權有權證的,應當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繳納憑證;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當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戶籍所在地購買房屋,應當提供戶籍簿和復印件;在工作所在地購買房屋,應當提供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明和營業執照;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業務。
(7)那些可以提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公積金變更手續:
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動單位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應填寫《住房公積金變動表》和《住房公積金劃撥證明》,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黃金的轉移或儲存程序。
勞動者離開工作單位,只中斷工資關系而仍保留勞動關系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在中斷期間中斷,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變,剩餘住房本息為公積金仍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單位應當向勞動者辦理住房公積金查封手續。
㈧ 在哪些情況下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王某是一家國有企業的職工,在單位工作了5年的時間,現在住房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已經有四萬多元。現在王某的父親因中風住院治療,急需一筆資金,家庭基本生活因此變得非常困難,王某想到了自己的住房公積金,他去問單位的領導,看看這筆錢現在能否取出來以解燃眉之急。請問題:王某能否以家庭生活困難為由取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裡面的錢?
王某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住房公積金專門用於職工的住房消費,《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了以下一般性的狀況下,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可見,王某其實並不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這幾種情況。但是《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也規定了幾種特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案中,王某的父親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投入大額的資金,並且造成了家庭生活的嚴重困難,在此情況下,王某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
十、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因發生特定情形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經過主管機關審核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