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方法如下:
1、繳存職工准備提取所需資料。
2、繳存職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網點提取初審崗辦理(或職工可直接通過網上業務大廳、手機APP、微信公眾號辦理並上傳檔案)。
3、初審崗辦理(或網上業務大廳、手機APP、微信公眾號)辦理上傳成功後復核崗進行復審。
4、復核崗審核完成後轉賬提取的資金及時到賬該業務辦理完結,現金提取的到中心指定銀行進行轉賬辦理提取業務。
購買商品房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經房產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3、本人銀行卡或售房單位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1)住房公積金取現還貸擴展閱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㈡ 房貸從住房公積金中扣取,余額剩多少時,自動轉為從銀行卡還貸
房貸從住房公積金中全部扣完後再從銀行卡里扣。
用公積金還房貸,有三種辦法:
1、一次性還款法。
從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很多人退休後,採用這一方法還貸。還貸後,若還有貸款未還清,就對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確定以後每個月的月還款金額。
2、停止還貸若干月法
從公積金帳戶中提取余額,提前歸還貸款。提前還貸後,貸款人可以停止還貸若干月。(停止還貸的時間長短,根據提前歸還貸款的數額決定,不過不能超過12個月)停止還貸期結束後,貸款人須繼續按月還款。停還期的欠息,不收罰息,不計復利,在停還期結束後的每月還款中逐月扣還。
3、逐月還款法
每月直接從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還貸,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貸款人要及時補足還款金額。需要注意的是,公積金貸款購房需還款一年後方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里的錢不能自動轉到還款賬戶。
(2)住房公積金取現還貸擴展閱讀:
公積金還款注意事項:
1、選擇合適的貸款方式可以幫助借款人省下不少利息,所以一定要注意。逐月還貸的方式沒有太大的還貸壓力,但在整個還貸期間,借款人所要償還的利息並沒有減少。
因此比較適合希望減輕月還款壓力的人。逐年還貸的方式無法減少借款人每個月的還貸壓力,但是可以減少貸款利息的支出,加快還貸的速度。
2、變更公積金還貸方式,如果借款人覺得現今的還貸方式並不適合自己,那就不要勉強,借款人可以向貸款銀行申請辦理變更還貸方式。借款人需要提交申請,並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變更書》。
3、在借款初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根據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表示,如果借款人想要辦理提前還貸業務,前提必須是貸款時間已經滿一年,並且提前還款的金額應該多於六個月的還款金額。
4、公積金逐月還貸和逐年還貸都是公積金管理中心實行的便民服務措施,兩者各有利弊。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指出,逐月還貸能利用每月繳存的公積金來還款,但在整個還貸期間,還款計劃不變,所需償還的利息也沒有減少,因此比較適合希望減輕月還款壓力的職工。
㈢ 用公積金還貸,提取公積金後賬戶上要留多少余額
提取公積金對公積金賬戶留存余額沒有要求。
以重慶地區為例,只對提取公積金的金額有限制;根據《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應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3)住房公積金取現還貸擴展閱讀:
重慶住房公積金其他可以提取的情況
一、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二、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三、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簡稱直系親屬)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在簽定購房合同一年內或辦理房屋權證一年內的。
四、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內的;職工或其配偶租賃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達到成本租金的。
五、繳存人為農民工的;
六、職工或其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㈣ 買房取住房公積金辦過購房取款,還在還貸,還能再取嗎
只要還在還房貸期間,就可以取。之前提取過,所以再次提取只需帶上身份證,到公積金網點或授權的銀行辦理。
㈤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是否必須用來還貸
不是,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㈥ 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的手續是怎樣的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並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償還住房貸款的職工,應出具《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或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及截止提取日前的貸款余額證明;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經單位審核、蓋章,本人簽字後,由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本人持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向市住房中心申請辦理提取手續。職工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同時提供其配偶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職工符合提取條件,單位不為職工出具提取手續的,職工可憑規定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向市住房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市住房中心應當在申請人資料齊全的前提下,3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送達受委託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