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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房租

發布時間:2020-12-24 06:56:02

『壹』 成都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租房提取嗎可以的話如何提取

成都市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租房提取。根據住建部的相關規定: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如下:

  1. 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2. 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辦理提取流程如下:

  1. 職工提交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2. 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3. 審核通過後,受委託銀行支付住房公積金。

綜上,成都市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租房提取,需提供以上證明文件。

『貳』 成都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的問題

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為農民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而進城務工農民工則可以用這筆錢購房、租房。

相關新聞http://house.qq.com/a/20081125/000030.htm

參考文件《成都市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2008年11月26日
http://www.sc.gov.cn/zwgk/zwdt/szdt/200811/t20081126_442788.shtml
簽訂一年合同

就應繳存公積金

「只要簽訂一年合同,就要給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繳存公積金。」公積金中心負責人說,根據規定,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應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為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繳交住房公積金。各用人單位為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繳交住房公積金,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繳存基數最低可按當年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計算,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繳交,繳交比例應同單位執行繳交比例一致。而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個人繳存的那一部分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每月從務工者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同時,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購買成都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都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租房可提公積金

一年申辦一次

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在公積金提取方面,《辦法》規定,凡是符合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頒布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均可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而和我市的公積金繳存職工不同的是,農民工不僅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租房也可提取公積金。」公積金中心負責人表示,《辦法》明確規定,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租住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而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租房要提公積金怎麼提?《辦法》規定,其提取時應提供當年度內簽訂的住房租賃合同、房屋租金發票(或收據)、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出租方產權證復印件(或房屋備案合同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據了解,按照《辦法》規定,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一年申請辦理一次,每次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期實際已支付的房租金額。

更多優惠

購房享契稅補助

進城務工勞動者首次購買中小戶型住房,將享受政府的購房補助,節約購房款近1%。據了解,按照相關規定,凡是4月10日(含4月10日)起,首次在成都五城區和高新區范圍內,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成都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將享受政府購房補助。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無論是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還是二手住房,都可以享受購房補助。按照政策規定,成都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所應繳納的契稅大部分為1.5%,其中地方現在所得部分佔65%。按照這個比例計算,購房者所能享受到的資金補助近購房款的1%。相關負責人強調,對於購房時間是在今年4月10日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備案時間為准;購買二手住房以房管部門買過戶登記受理時間為准。

也能購買經適房

為了讓進入成都市區務工的外來農民工也能在工作所在地安家置業,從今年起,我市首次允許有大成都范圍內農村戶口的外來進城務工人員申請購買成都中心城區的經濟適用房。「目前,進城務工人員申購經濟適用房僅限於全域成都內的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前只能保障城鎮居民的住房,現在住房保障政策已經覆蓋到本市的進城務工人員。以後,也許還能打破其他方面的限制,讓更多的居民得到基本的住房保障。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農民工申購經適房的條件是:凡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城鎮無城市自有產權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住房),家庭年收入在4萬元以下,戶籍屬於成都市行政區域,家庭成員中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其中主申請人在務工所在地的城鎮,連續繳納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兩年以上(含兩年),並首次在城鎮購房的我市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可以申購政府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

『叄』 成都公積金租房需要什麼手續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
一、繳存服務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
辦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法人(或負責人)和單位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辦理繳存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二)個人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或網上政務大廳系統。
辦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個人賬戶設立清冊》。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受委託銀行根據個人賬戶開戶管理相關規定,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去受委託銀行開立個人賬戶。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
辦理要件:
單位繳存登記事項變更:
1.單位名稱變更。
(1)企業單位名稱變更應提供:
①《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②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③變更後單位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各一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④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印章使用授權書一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2)機關、事業單位名稱變更應提供:
①《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②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的單位名稱變更批准文件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③變更後單位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④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印章使用授權書一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2.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
(1)《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2)變更後新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3)變更後新單位的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後的單位公章。
3.單位注冊地址變更。
提供單位加蓋公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和變更後的單位設立證明文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各一份。
4.單位授權使用部門印章變更。
應提供單位加蓋公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和單位印章使用授權書一份、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職工信息變更登記:
1.《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
2.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4.因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變化辦理信息變更登記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變更證明原件。
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四)注銷登記。
單位因合並、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
辦理要件:
按單位注銷住房公積金登記的原因不同,提交的資料如下:
1.單位注銷(撤銷)。
(1)企業注銷登記:單位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核准通知書」和證明企業已經注銷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機關、事業單位撤銷:單位需提供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批準的撤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單位合並、分立。
(1)企業合並:單位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合並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機關、事業單位合並:單位需提供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的合並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企業破產:單位需提供國有資產部門的批准文件或法院出具的「企業破產清演算法院裁定書」(或破產公告)。
4.單位公積金賬戶雙賬戶合並:單位需提供雙賬戶合並情況說明(包括形成原因、繳交情況、申請合並時間等)。
5.單位代繳:單位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代繳證明文件。
6.中介機構代繳:單位需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代繳證明、代繳住房公積金的協議書。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辦理注銷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五)賬戶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內部轉移和外部轉移。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或網上政務大廳系統。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或異地轉移申請書。
2.轉移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流程:
1.內部轉移: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受委託銀行審核-受委託銀行辦理內部轉移手續。
2.外部轉移:職工提供要件材料-轉入地向轉出地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異地轉移聯系函-轉出地中心轉賬或電匯-轉入地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內部轉移不超過3個工作日,外部轉移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六)賬戶封存與啟封。
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但停止或暫停發放工資,暫時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單位應到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無接收單位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應實行集中封存管理。職工需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應辦理住房公積金啟封手續。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或網上政務大廳系統。
辦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封存業務: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辦理。
啟封業務: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受委託銀行辦理啟封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七)匯繳。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管理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或網上政務大廳系統。
辦理要件:
1.單位繳存人員無變化,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原件。
2.單位繳存人員有變化,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原件。
3.付款票據。
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託銀行審核-到受委託銀行辦理繳款手續-管理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八)補繳。
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或網上政務大廳系統。
辦理要件:
1.異地中心轉入補繳。
單位需提交異地中心轉出的電匯憑證(含電子匯劃補充報單、銀行特轉憑證,同城中心轉出的收款憑證為銀行進賬單)。
2.以前年度少繳、欠繳的補繳。
(1)單位補繳申請一份。
(2)《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公積金歸集表7)一式三份。
(3)跨年度補繳需單位出具能證明職工入職時間的相關文件。
3.託管戶補繳。
單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計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4.職工個人新開戶滯後產生的以前月份補繳。
單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計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5.單位基數調整產生的差額補繳。
單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計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6.更正職工個人繳存基數產生差額補繳。
當年度內單位暫未辦理基數調整,發現個別職工基數有誤的,可通過單位整體辦理年度基數調整一並更正及補繳。單位當年度內已辦理了基數調整的,需更正個別職工的基數及補繳,由於目前系統的原因,須到中心進行審批。
7.啟封個人賬戶滯後產生的以前月份補繳。
單位需提交《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8.錯誤封存產生的補繳。
單位需提交《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9.緩繳補繳業務。
單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報的《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補繳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九)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每年調整一次,繳存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每年調整時間由中心提前對外公告。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或網上政務大廳系統。
辦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調整申請表》。
2.《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清冊》。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十)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
辦理要件:
1.單位申請住房公積金緩繳年度前兩年財務報表或申請降低比例繳存年度上年財務報表原件。
2.單位上年職工工資清冊。
3.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形成的緩繳或降低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決議書一份(需參會代表和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管委會審批-中心辦理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手續-通知單位執行。
辦理時限:管委會批准後5個工作日。
二、提取服務
(一)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二)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未再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
(7)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辦理場所:中心各服務網點。
辦理要件:
1.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2.需同時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積金的,應出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結婚證原件;
3.可委託父母、配偶、子女代辦,代辦人應出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與職工關系證明(戶籍證明或結婚證);
4.單位為職工代辦提取,應出示單位介紹信、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應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所在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提取人的銀行儲蓄賬戶存摺(卡),託管職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商品房: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2.購買二手房:房屋交易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房屋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房屋交易手續費發票。
3.購買單位房改房或集資經濟適用房:房改部門鑒章的購房合同或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房改部門鑒章的專用收據。
4.購買拆遷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5.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6.建造自住住房:國土、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築材料發票。
7.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權證、國土、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築材料發票。
8.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文件(經鑒定為危房需大修)、支付大修款或購買建築材料發票。
9.租住自住住房:承租商品住房,應當提供地稅部門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權證復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暫時未辦理房屋產權的,提供購房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復印件;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應當提供租賃協議和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
10.職工償還個人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購房合同、住房貸(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銀行列印的當期已還貸明細。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當期部分或全部已還款清償憑證。
11.職工離、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縣級以上勞動部門相關審批手續。
12.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縣級以上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證明和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13.職工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注銷原因為出境定居)。
14.職工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當年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金領取證》。
15.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應提供醫院出具的符合醫保部門規定的重大疾病證明(病情診斷書)、醫療治療費用發票、職工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提取申請人與患者之間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腎功能衰竭、腎移植後抗排斥治療、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帕金森氏症、紅斑狼瘡、肝硬化、精神分裂症九類)。
1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未再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的,應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職工失業證明、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1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書、遺贈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18.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供有關管理部門出具的災害處理情況證明、家庭生活困難證明。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職工支付住房公積金。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需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提取申請人對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三、貸款服務
(一)貸款辦理。
職工在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普通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場所:中心「一站式」貸款服務大廳。
辦理要件:
購買商品房
(一)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
(二)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6份復印件。
(三)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
(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案表原件2份(郊縣樓盤需3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
(五)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六)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七)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
(八)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櫃台列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
(九)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塗改)。
(十)委託扣款(還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1份復印件。
(十一)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
(十二)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 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
(十三)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特別注意事項:1、成都市戶籍職工在就業地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積金連續正常繳存證明,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2、職工如需申請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的,還須提供所選擇辦理銀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證明原件(可登陸網站www.cdzfgjj.gov.cn 「下載中心」下載表格或到受託銀行窗口領取)。
辦理流程
借款人到貸款服務大廳受託銀行窗口提交個人申請資料---→受託銀行進行受理、審核---→中心進行審批---→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並出具《擔保承諾書》---→借款人憑《擔保承諾書》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人辦理委託公證手續---→中心核准發放---→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
購買再交易房(二手房)
(一)買方需提供的資料和份數: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3份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2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2份復印件。
4、符合規定的住房買賣合同或協議正本1份和1份復印件。
5、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2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櫃台列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
7、委託扣款(還款)賬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2份復印件。
8、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2份和1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1份和1份復印件。
9、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 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
10、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二)賣方需提供的資料和份數: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3份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2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2份復印件。
4、擬售住房產權原件和3份復印件(新都、崇州還需提供擬售住房土地證原件和3份復印件)。
5、收款賬戶:賣房人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2份復印件。
6、如房屋地址變更,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2份復印件。
7、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特別注意事項:
1、成都市戶籍職工在就業地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2、職工如需申請辦理組合貸款的,還需提供所選擇辦理銀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證明原件(可登陸網站www.cdzfgjj.gov.cn「下載中心」下載表格或到受託銀行窗口領取)。
辦理流程
買賣雙方到貸款服務大廳受託銀行窗口提交申請資料---→受託銀行進行受理,初審---→評估公司進行勘驗,並出具評估報告---→受託銀行進行審核---→中心進行審批---→借款人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借款人領取新產權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受託銀行領取他項權證等資料---→中心核准發放---→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
(二)提前還貸。
借款人可提前歸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可採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的方式。
辦理場所:委託貸款銀行。
辦理要件:
1.提前還貸申請表。
2.借款人身份證件。
3.委託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確定提前還貸金額、提前還款日--委託貸款銀行審批--辦理還款手續。
辦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四、信息查詢
查詢渠道:公積金業務辦理櫃台、客戶服務熱線(96319或12329)、門戶網站/手機門戶(http://www.cdzfgjj.gov.cn)、政務微信、自助查詢終端、蓉城郵等。
查詢內容:單位和職工可查詢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及繳存、提取、貸款明細。
查詢所需要件:
1.職工只能查詢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申請查詢時須出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託他人代為查詢的,須出示委託人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2.繳存單位申請查詢本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交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出示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3.通過客戶服務熱線、自助查詢終端或網上政務大廳查詢的,職工應輸入公積金客戶號或聯名卡號及密碼,單位經辦人員應輸入單位客戶號及密碼。
查詢時限:通過櫃台、客戶服務熱線、自助查詢終端、網上政務大廳申請查詢的,應當場予以答復;單位或職工對查詢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管理中心申請復核,復核結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反饋申請人。
五、政策咨詢
咨詢渠道:公積金業務辦理櫃台或咨詢台、客戶服務熱線(96319)、門戶網站/手機門戶(www.cdzfgjj.gov.cn)、政務微幣等。
答復時限:櫃台、咨詢台及客戶服務熱線咨詢當即答復,疑難問題或網上回復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六、投訴建議
投訴渠道:公積金業務辦理櫃台、意見箱和意見簿、服務投訴熱線(86279099)廉政監督熱線(86279298)、歸集投訴電話(86280451)、門戶網站/手機門戶(www.cdzfgjj.gov.cn)、政務微博等。
反饋時限:管理中心收到投訴建議後,在第一時間與投訴人溝通,1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投訴人。

『肆』 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以租房的方式提取,具體流程和材料

成都公來積金提取需到公積金自管理中心處理,請聯系公積金管理中心確認相關事宜。
網址:http://www.cdzfgjj.gov.cn
電話:028-12329

『伍』 租房申請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怎麼交房租

租房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本人儲蓄賬戶)。
(二)租房行為證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應提供地稅部門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配租協議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出台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稅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也無需租金發票,只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第一步:開具租房發票。開具租房發票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1)與房東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過所在區的街道辦事處開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過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託中介開具租房發票,一般大型的經紀公司都會提供此業務。
在開具房租發票時,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內總租金的。另外,開具租房發票需要繳納5%的稅率。
第二步
:將相關材料交由所以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據了解,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接受個人辦理提取業務,需要通過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職工要在開具發票後,將租房發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給所在單位相關部門並填寫公積金提取表,待審核通過後查詢自己銀行賬戶余額即可安排提取。

『陸』 成都住房公積金租房 需要房東帶哪些材料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專。
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條屬件:
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因租房提取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柒』 成都市的居民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租房嗎費用夠嗎。

公積金是可以來用於租房自的,只要提供租賃合同,房產證復印件,繳納夠房租5%的契稅,就可以提取公積金。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現在,無房一族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就可以提取公積金。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2)房租完稅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如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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