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名下有一套房產,還能用住房公積金買房嗎
可以。
下面以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舉例:
貸款條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4、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1)第一套買房住房公積金可以買房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
3、計程車從業者提供從業資格證復印件。
4、借款人結(離)婚證(附相關協議書)復印件2份。
5、《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4份;《合同信息備案摘要》復印件2份。
6、首付款發票原件(二手房為資金監管付款憑證)及復印件2份。
7、《不動產登記證明》復印件2份。
8、《國有土地使用證》(全部)復印件1份。
9、《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帶附圖)復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於還款的銀行卡原件復印件1份。
註:
①上述1-7項中所有復印件均需驗證原件;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到同一張紙上; 戶口本復印件需含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
②購買鄭東新區住房的,提供《鄭東新區房地產個貸抵押檔案袋》、《鄭東新區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申請書》。
③非鄭州住房公積金市級繳存戶的,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情況證明和繳存明細記錄。
④購買二手房不提供5-9項材料,但需提供原房產證,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籍、婚姻等證明材料及買賣合同、首付款資金監管憑證、房產評估報告、契稅票。以上材料復印件用A4規格紙張。
參考資料來源: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需知
Ⅱ 買房付首付可以用住房公積金的錢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提供解答!
公積金的提取可以用於
1、租房專
2、購房
3、建造、翻建、大修屬自住住房的
提取公積金時您需要提供用途的資料,以及提取材料,所以是您必須買完房子之後提取,所以時間肯定是您交完首付之後才能提取出來,故不能當首付。
望採納
Ⅲ 住房公積金余額可以用於買房首付嗎
可以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3)第一套買房住房公積金可以買房擴展閱讀:
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只能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且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費用。
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合計不得超過本辦法實施後並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期間已支付的房租。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Ⅳ 第一套房用的商業貸款還沒還完、再用住房公積金買房屬於二套房嗎
屬於二套房。
根據《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三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3、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六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6、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