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如何計算
繳存比例:
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
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在崗職工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
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下列條件:
1、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相當於購買(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費用20%以上的自籌資金(購買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20%;購買住房面積在90-144平方米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30%;購買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4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具有全部產權的房產作抵押或以有價證券作質押;
5、申請人必須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足一年、間斷三個月的不予辦理);
6、沒有住房公積金個貸債務及其他尚未還清的、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7、沒有不良貸款記錄。
住房公積金_網路
② 住房公積金繳單位和個人的比例是多少
1.住房公積金繳單位和個人的比例其實就是應繳公積金的系數。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2.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
(2)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20擴展閱讀
繳住房公積金的注意事項
1.相關要求:一般個人不能繳納住房公積金,也不能辦理公積金,必須由單位設立並繳納。
2.准備材料: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辦理方法:提供所在單位要件材料,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再到受委託銀行開立個人賬戶。個人如果是個體工商戶的話可以給自己繳納公積金,因為國家允許個體工商戶給自己繳納公積金。
③ 住房公積金單位給交20%是什麼意思
首先,住房公積金作為福利待遇,也屬於工資的一部分。
其次,公積金單位繳納的20%,是指除個人扣繳的公積金錢款外,公司額外出錢繳納的公積金款項。20%是繳納的比例,實際數額:繳費基數*20%。
④ 住房公積金繳納一般是按照什麼比例繳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⑤ 公積金繳存上限由20%調低至12%,到底影響了誰
公積金繳存上限由20%調低至12%其實這個問題並沒有什麼探討性,一看就是我們個人受內到了利益的影響,而保全容了公司的利益。
這個問題說明了,我們上班族要倒霉了,被剋扣的又更厲害了,我們又窮了。本來公司就在找各種理由來逃稅,這次公司又理直氣壯了。
舉個例子來說明我們受到的影響:
條件:稅前10k ,不算五險和個人所得稅只算一金。
公積金上繳百分之20
公積金上繳百分之12是我們承擔百分之6,公司承擔百分6。這時我們上繳的錢數是600元公司上繳的錢數也是600元。個人得到的收益會是10000元+600元=10600元。
這兩種比較中可以看出我們有「400元」就被公司給理直氣壯的扣下了,而且還讓我們無言以對。
無言以對!!!!???
⑥ 工資上漲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20%減少到12%,合理嗎
合理,公積金不是國家強制要求繳納,屬於企業的福利,企業為了員工購買住房公積金,購買比例在調整范圍內都是符合要求的。20%是是相當高的,12%是一般水平。
⑦ 繳存住房公積金(按20%的比例繳存)是公司交還是個人交
不合理。
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准850元;最高不超過蘇州市統計局公內布的當地上年度職工容月平均工資的3倍。職工本人月繳存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
月繳存基數最高限額:市區為8600元、張家港市為7300元、常熟市為7200元、崑山市為7500元、吳江市為7700元、太倉市為7600元、吳中區為8000元、相城區為8100元。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的月繳存基數乘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機關、事業單位仍為單位和職工各10%;企業仍為單位和職工各8%—12%。企業繳存比例未達到各8%的應調到8%,在各8%—12%幅度未達到12%的,可以繼續上調到各12%。
⑧ 個人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20%劃算嗎
劃算啊,交得越多越劃算。
如果你工資5000,你每個月繳存1000,公司繳存1000.這樣你每個月公積金就有2000,一年公積金賬戶里就有24000。幾年下來就不少錢啦,以後買房子,裝修都可以用的。
例:某公司國內人員伍先生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公積金基數為5000元,單位繳存比例為12%,個人繳存比例為20%,2007年7月份伍先生工資收入為4900元(未含單位為伍先生繳存的住房公積金600元),問7月份伍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分析:伍先生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為5000元,低於住房公積金扣除上限9081元;單位繳存比例為12%,不超過12%的幅度,個人繳存比例為20%,超過12%的幅度,根據穗地稅發〔2007〕148號文的規定,單位為伍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600元(5000×12%=600),允許在稅前扣除;伍先生本人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000元(5000×20%=1000),只允許在稅前扣除600元(5000×12%=600);其本人超過12%比例所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400元(5000×8%=400),不予在稅前扣除。
答:伍先生7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4900+600)-(600+600)-1600=2,700元
2、應納稅額=2,700×15%-125=280元
註:單位和個人合共繳付住房公積金1600元(600+1000=1600),共允許扣除1200元(600+600=1200)。
⑨ 關於住房公積金的繳費比例(5%~20%)企業是根據什麼來設定繳費比例的呢
2011年北京的住房公積金比例是上一年平均工資的12%,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相同,都是12%。
⑩ 個人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20%劃算嗎
劃算啊,交得越多越劃算。
如果你工資5000,你每個月繳存1000,公司繳存1000.這樣你每個月公積金就有2000,一年公積金賬戶里就有24000。幾年下來就不少錢啦,以後買房子,裝修都可以用的。
例:某公司國內人員伍先生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公積金基數為5000元,單位繳存比例為12%,個人繳存比例為20%,2007年7月份伍先生工資收入為4900元(未含單位為伍先生繳存的住房公積金600元),問7月份伍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分析:伍先生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為5000元,低於住房公積金扣除上限9081元;單位繳存比例為12%,不超過12%的幅度,個人繳存比例為20%,超過12%的幅度,根據穗地稅發〔2007〕148號文的規定,單位為伍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600元(5000×12%=600),允許在稅前扣除;伍先生本人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000元(5000×20%=1000),只允許在稅前扣除600元(5000×12%=600);其本人超過12%比例所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400元(5000×8%=400),不予在稅前扣除。
答:伍先生7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4900+600)-(600+600)-1600=2,700元
2、應納稅額=2,700×15%-125=280元
註:單位和個人合共繳付住房公積金1600元(600+1000=1600),共允許扣除1200元(600+6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