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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發布時間:2020-12-22 04:10:41

⑴ 東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准備材料:

1、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借款人簽署的《加入貸款信息互通授權書》(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申請人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符合代辦要求的不需提供)。

二、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窗口或受委託銀行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資料。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辦理,並出具《業務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經辦員不予辦理,並告知原因。

(1)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擴展閱讀:

公積金中心辦事處窗口聯系方式:

地點:【南城辦事處】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73號三聯大廈二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常平辦事處】東莞市常平鎮常東路東田麗園領豪坊127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塘廈辦事處】東莞市塘廈鎮花園街16號建行塘廈中心分理處二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虎門辦事處】東莞市虎門鎮虎門大道富民商務中心15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石龍辦事處】東莞市石龍鎮政府廣場東北角4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⑵ 離職了東莞公積金能取多少

你好,目前東莞住房公積金住可以一次提取2千左右。
1,離職之後三個月且非東莞戶口,拿著公司開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去你們公司給你開戶的銀行進行審批,審批過了,就去對公窗口辦理提取,你提取的公積金只能提取你繳納那一部分,公司繳納的只有貸款時可以提取。

2,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
(10)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提取材料】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a、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以上四種情形持相關資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但不得超出購房總價或建築造價,並應在購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經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領取《房地產權證》)壹年內辦理提取。此外,購買商品住房未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購房合同或交易登記證明書批准當月余額;已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發證當月余額。分期付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經有關部門批准當月余額。
屬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遷人補充資金的。提交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拆遷補償款使用劃款證明及付款發票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被拆遷人支付的補充資金。
(2)離休、退休的。提交離休、退休證。
(3)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4)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提交《失業證》及身份證等。
(5)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身份證等。
(6)工作調離、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勞動部門的調令、市公安局戶口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出境定居證明等(出境進修、學習或短期出境的,不屬提取范疇,只能辦理封存)。
(7)償還因購買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購買外市住房無抵押登記證明的,可提供購房發票)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8)償還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應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無此證明的,可提供相關發票)、報建證明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資收入證明(由職工單位出具)、戶口簿及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等,憑當月繳交房租發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戶口職工提交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收據或單位證明。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交相關證明(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受遺贈人公證書等),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11)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戶口簿、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東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保障金證》或《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保障證》。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
(12)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提交消防部門火災認定書或保險公司賠償證明等。
(13)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門診卡(市社保局核發)、醫葯費用發票。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市低保標准。

【提取流程】
1、職工根據所需提取用途准備對應材料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審核職工提取資格;
3、支取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流程
(2)離休、退休的提取流程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流程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取流程
(5)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流程
(6)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提取流程
(7)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流程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流程
(10)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流程
(11)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提取流程
(1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流程
(13)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提取流程
(14)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流程

【提取額度】
(1)購買(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購買)自住住房辦理提取:
a.已辦理房產證的,辦理提取:只能提取到房產證發證日期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不得超出購房總價。
b.購買一手商品房,未辦理房產證的,辦理提取:本市購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備案日期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不得超出購房總價;外市購房只能提取到合同簽訂日期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不得超出購房總價。
(2).建造自住住房辦理提取:房屋在建的,辦理提取:提取到經有關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不得超出建造總價。
(3)翻建自住住房辦理提取:只能提取到經有關部門批准翻建住房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不得超出建造總價。
(4)大修自住住房辦理提取:此項業務其房屋安全鑒定結果必須是危房,只能提取到經有關部門批准大修住房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不得超出大修總價。
(5)城市規劃房屋拆遷辦理提取:此項業務只能提取到拆遷協議簽訂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不得超出被拆遷人支付的補充資金。
(6)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額度: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所有申請人累計提取總金額不得超過貸款本金額度;貸款結清後,所有申請人累計提取總金額不得超過貸款實還利息額度。
(7)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提取額度: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所有申請人累計提取總金額不得超過貸款本金額度;貸款結清後,所有申請人累計提取總金額不得超過貸款實還利息額度。
(8)租住本市住房提取額度:本市戶口職工最大可提取額度=(月租-家庭月收入×5%)×有效發票個數;外市戶口職工最大可提取額度=月租×有效發票個數。
(9)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額度:此項業務申請人每次最大可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治療費用(需扣除社保或其他機構報銷的費用。
提取時間
(1)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時限:此類提取必須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申請辦理。如屬於貸款購房,但在正常還貸期間未辦理,貸款已全部結清後才提出申請的,需參照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的方式辦理。業務辦理間隔: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2)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提取時限:此類提取必須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申請辦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筆貸款辦理提取,如更換貸款應按首次辦理。如屬於貸款購房,但在正常還貸期間未辦理,貸款已全部結清後才提出申請的,需參照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的方式辦理。業務辦理間隔: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3)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時限:申請人所租住房必須位於本市轄區,並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申請辦理,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4)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時限:此項業務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一個月以上,每次辦理可提取賬戶全部余額(非銷戶),直至申請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為止。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時限:病患者仍在治療的,申請人可申請多次提取,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三個月以上。

⑶ 2017年東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1.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積金提取流程圖。

  3. 離休、退休的。

  4.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 出境定居。

  6.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7.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8.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9. 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10. 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11. 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12. 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⑷ 最新的東莞公積金離職提取是比例是多少呢有小夥伴提取的么我的總額是1800左右

你好,目前東莞住房公積金住可以一次提取2千左右。
1,離職之後三個月且非東莞戶口,拿著公司開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去你們公司給你開戶的銀行進行審批,審批過了,就去對公窗口辦理提取,你提取的公積金只能提取你繳納那一部分,公司繳納的只有貸款時可以提取。
2,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
(10)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提取材料】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a、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以上四種情形持相關資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但不得超出購房總價或建築造價,並應在購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經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領取《房地產權證》)壹年內辦理提取。此外,購買商品住房未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購房合同或交易登記證明書批准當月余額;已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發證當月余額。分期付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經有關部門批准當月余額。
屬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遷人補充資金的。提交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拆遷補償款使用劃款證明及付款發票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被拆遷人支付的補充資金。
(2)離休、退休的。提交離休、退休證。
(3)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4)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提交《失業證》及身份證等。
(5)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身份證等。
(6)工作調離、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勞動部門的調令、市公安局戶口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出境定居證明等(出境進修、學習或短期出境的,不屬提取范疇,只能辦理封存)。
(7)償還因購買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購買外市住房無抵押登記證明的,可提供購房發票)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8)償還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應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無此證明的,可提供相關發票)、報建證明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資收入證明(由職工單位出具)、戶口簿及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等,憑當月繳交房租發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戶口職工提交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收據或單位證明。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交相關證明(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受遺贈人公證書等),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11)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戶口簿、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東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保障金證》或《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保障證》。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
(12)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提交消防部門火災認定書或保險公司賠償證明等。
(13)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門診卡(市社保局核發)、醫葯費用發票。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市低保標准。
【提取流程】
1、職工根據所需提取用途准備對應材料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審核職工提取資格;
3、支取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流程
(2)離休、退休的提取流程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流程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取流程
(5)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流程
(6)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提取流程
(7)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流程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流程
(10)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流程
(11)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提取流程
(1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流程
(13)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提取流程

⑸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能提取多少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專,並屬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⑹ 東莞的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取幾次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次數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6)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擴展閱讀

國家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政策: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11年4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通知》,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50%上調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00%上調至4.20%。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通知,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還需要提交租金發票、完稅證明等。

2015年10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並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其中,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維持0.35%不變;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現行的1.35%下調至1.1%,下調0.25%個百分點,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⑺ 東莞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嗎

一、東莞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工作調離東莞、戶口遷出東莞、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東莞住房的;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

(十)職工享受較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十二)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二、東莞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領取並填寫《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將填寫好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交職工單位核對並蓋章;

(三)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審核蓋章;

(四)持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審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和身份證等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7)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擴展閱讀:

東莞公積金提取時間

(1)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時限:此類提取必須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申請辦理。如屬於貸款購房,但在正常還貸期間未辦理,貸款已全部結清後才提出申請的,需參照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的方式辦理。業務辦理間隔: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2)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提取時限:此類提取必須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申請辦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筆貸款辦理提取,如更換貸款應按首次辦理。如屬於貸款購房,但在正常還貸期間未辦理,貸款已全部結清後才提出申請的,需參照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的方式辦理。業務辦理間隔: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3)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時限:申請人所租住房必須位於本市轄區,並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申請辦理,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4)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時限:此項業務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一個月以上,每次辦理可提取賬戶全部余額(非銷戶),直至申請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為止。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時限:病患者仍在治療的,申請人可申請多次提取,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三個月以上

⑻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能提取多少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⑼ 東莞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多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專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⑽ 2017年東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1.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專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屬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積金提取流程圖。

  3. 離休、退休的。

  4.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 出境定居。

  6.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7.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8.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9. 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10. 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11. 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12. 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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