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蘇州住房公積金能否直接提取
蘇州對住房公積金管理相對來說比較嚴格.
不購房,且在職有繼續交的話.是沒辦法直接提現的.
㈡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條件
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版購買、建造、翻建權、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七)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八)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㈢ 怎麼提取蘇州住房公積金
關於提取蘇州住房公積金所需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憑購房合同(契約、協議)或房產證、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2、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憑鎮級以上城市建設規劃部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相應的規範文本,或建造(翻建)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提取。
3、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本息的,憑本人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卡提取;償還住房商業性貸款本息的,憑貸款銀行開具的《住房貸款還貸證明》(附一)提取。
除借款人配偶及同一戶口簿的直系親屬外,其他房產共有人若無住房借款的,不得辦理還貸提取。
4、下崗失業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且個人帳戶封存(停繳)滿兩年的,憑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或勞動部門出具的下崗、失業證明銷戶提取。
5、購買公有住房使用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各分中心管理部參照執行《關於市區公有住房使用權有償受讓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規定的通知》(蘇房金(2004)29號)。
以上,望採納!
㈣ 蘇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㈤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職工向所在單位申請,並提供相應材料;經單位初審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在提取申請書上蓋章;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提取申請;經管理中心核准即可辦理轉賬支付。
在市區辦妥職工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園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填寫《蘇州市區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並根據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記載參保人員的歷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情況。
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後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規定繳存或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及其利息,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5)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申報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
2、住房公積金龍卡(繳存憑證) ;
3、經單位審核、蓋章的《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
4、《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或宅基地使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
5、當地城建、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報告(原件和復印件1份);
6、工程預(決)算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
7、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申請人為直系親屬的,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及未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㈥ 蘇州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幾次
你好 我是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工
住房公積金如果用於償還住房貸款回,有以下兩種途徑:
1、提取現答金:到貸款銀行開還貸證明,帶好公積金卡,身份證到我們中心大廳辦理,要留存10個月的繳存額,一年兩次
2、每個月委託扣款:留存一個月繳存額,到貸款銀行簽定住房公積金委託扣款協議,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公積金卡,扣款的銀行卡或存摺,每個月18號自動劃轉資金到你的銀行卡上,提還相等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 請直接咨詢我中心
㈦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在蘇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滿足購買住房、離退休、償還房貸等條件。符合條件的,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提取。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
(7)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積金中心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以欺騙手段違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其1至5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四)單位拒絕公積金中心檢查、不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資料信息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非經營單位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單位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㈧ 蘇州住房公積金能不能提取
可以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8)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5條第2款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轉出或者封存手續。職工離開工作單位,只是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其在中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隨之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