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沈陽市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所購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轉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賬戶集中封存滿2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項規定,在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不足時,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依照前款第(二)、(三)、(四)、(六)、(七)、(八)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1)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官網繳費擴展閱讀:
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員工死亡的處理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可以提現嗎
自2013年4月1日起來,首次申請提取源住房公積金償還商貸的職工可選擇按年提取方式還貸,或選擇比照現金購房方式一次性提取,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僅可選擇一種且相同的提取方式;選擇按年提取的,在首次提取時可持相關還款憑證(含提前部分還貸憑證)申請提取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金額。
提取額度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定期余額(住房公積金的定期余額為每年6月30日結轉的金額),且不得超過購買自住住房的費用。」
首次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住房商業貸款,可將公積金賬戶內的定期余額一次性取出。
C. 沈陽住房公積金如何自己繳納
公積金不可以自己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在設立後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
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在以下單位工作的外籍員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D.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
1、申請條件:
(1)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共同申請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為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具有相關的證明文件,並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
(5)借款人(共同申請人)按規定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6)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12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
(7)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同意提供中心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8)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尚未還清的大額債務,且個人信用情況符合規定
(9)借款人所購買樓盤的開發企業已與中心簽訂保證協議
(10)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2、貸款額度、比例、期限及利率:
(1)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40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6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80萬元。
郊縣貸款最高限額按規定執行:遼中、新民、康平、法庫管理部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35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55萬元。
(2)具體額度計算公式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月繳公積金的工資基數×還貸系數×12個月×貸款年限,且不超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15倍(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3)首次購買普通商品房,貸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商品房成交價的80%,且不得超過貸款最高額度。
(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實行資金流動性系數調節。資金流動性系數與公積金貸款資金使用率掛鉤,貸款資金使用率大於等於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8;貸款資金使用率大於等於90%且小於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9。
貸款資金使用率小於90%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貸款資金使用率和流動性調節系數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期向社會公布。
(5)貸款的最低期限為1年,最高期限為30年。對於男方年滿45周歲、女方年滿40周歲,連續繳存公積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等符合特定條件的職工,還貸年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65周歲,女60周歲。
(6)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並隨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調整而調整。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換算結果精確到「%」表示的小數點後6位。
(4)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官網繳費擴展閱讀
辦理材料,以下要件為中心、房產抵押所需要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沈陽市社會保障卡序列號或沈陽市社會保險卡保險編號。
2、婚姻證明原件(已婚提供)。
3、申請人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Ⅰ類銀行借記卡(須與受理銀行同行)。
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無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的,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2份)。
5、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原件。(無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的,需提供預購商品房預告與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申請書原件,開發公司提供的委託書原件1份)。
6、遼寧增值稅普通發票或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的收據(附首付款進賬證明材料)原件。
E.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電話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12329。
12329提供公積金賬戶查詢、個回人貸款賬戶查詢、公積金業務辦事答指南、個人貸款業務辦事指南、最新政策通知通告和自助服務等。12329通話費用為普通市話費。撥打示例聽到語音提示後選擇3號鍵(公積金業務辦事指南),選擇7號鍵(公積金單位業務),選擇5號鍵(出境定居)。
(5)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官網繳費擴展閱讀
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為本地固定電話號碼,長途撥打需在此號碼前加撥長途區號。通信費標准按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規定執行,免收信息服務費。
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主要以人工語音方式提供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回訪調查等基礎服務,並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以人工語音和自助語音方式,提供業務指南、業務查詢、業務受理等擴展服務。
F. 在沈陽市繳納多長時間的住房公積金後可以貸款買房
6個月就可以了,我也正要辦公積金貸款呢。最近政策研究的比較透徹,呵呵,有問題可以交流交流
G. 沈陽住房公積金網上怎樣查詢余額
在網路中輸入沈陽市住房公積金查詢 打開網頁 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後 按確定即可
H. 沈陽公積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2018年沈陽市個人公積金最低交納67元。
1、2018年4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發布《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指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各地區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確定,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單位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2017年12月28日印發的《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沈陽市的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區域最低工資為1350元。
按照上述兩個規定,2018年沈陽市個人公積金最低交納67元。
(8)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官網繳費擴展閱讀:
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2、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越多,單位同比例繳存越多,個人購房時能夠貨到的款越多。
I. 誰知道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電話和地址是多少
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如下
1、和平管理部:和平區和平北大街48號
2、瀋河管理部:瀋河區惠工街159號
3、鐵西管理部:鐵西區艷粉街61號
4、大東管理部:大東區東塔街1號
5、皇姑管理部:和平區哈爾濱路33門
6、東陵(渾南新區)管理部:渾南新區沈營路29-14號A8號樓
7、蘇家屯管理部:蘇家屯區牡丹街63-1號
8、沈北新區管理部:沈北新區中央路77號
9、新民管理部:新民市站前大街112號
10、遼中管理部:遼中縣南環路1棟1號
11、法庫管理部:法庫縣法庫鎮龍山中路17號
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如下
1、中心服務熱線12329
2、和平管理部024-22713659
3、瀋河管理部024-23936201
4、鐵西管理部024-25891893
5、皇姑管理部024-23495673
6、大東管理部024-24357993
7、渾南新區管理部024-23751057
8、於洪管理部024-23341206
9、沈北新區管理部024-89601612
10、蘇家屯管理部024-89138568
11、新民管理部024-27627763
12、遼中管理部024-87828903
13、法庫管理部024-87115883
14、康平管理部024-87338256
15、鐵路分中心024-62036688
(9)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官網繳費擴展閱讀:
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350號)決定,經沈陽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局級)。
管理中心下設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法規稽查處、會計核算中心、資金籌集處、個人貸款處、財務計劃處、科技信息處、審計稽核處、客戶服務處、資產保全處11個部門,
另設機關黨委、紀檢組與監察處合署辦公、垂直管理和平、瀋河、鐵西、大東、皇姑、東陵(渾南新區)、蘇家屯、沈北、遼中、新民、法庫、康平12個管理部下轄1個鐵路分中心,分中心下設4個科和5個管理部,分別是綜合科、財務科、個人貸款科、資金籌集科、沈陽管理部、大連管理部、錦州管理部、丹東管理部和通遼管理部。
日常職責
一、編制、執行沈陽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沈陽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沈陽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沈陽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沈陽地區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沈陽地區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