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公積金怎麼提取
在職買房提取應該和戶口沒有太大的關系吧,房子買 了一年來取就行了回啊,提取買房形式辦理也可以答找人幫辦的額-銣圖索示……
南京公積金怎麼提取
提取條件:(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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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材料和步驟
拿上社保卡、身份證,購房合同(者租房合同)或者離職證明去社保中心
3. 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材料和步驟
材料:
1.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2.房租發票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3.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
5.房管部門出具的南京市行政區域內承租人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原件一份;
6.提取申請人南京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
步驟:
南京公積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由職工本人辦理。確需由他人代辦的,除職工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外,代辦人還應當提供其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當提供本細則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交所在單位核實,單位核實後在《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加蓋預留印鑒並出具《現金(轉賬)支票》。
3.職工持本細則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到管理中心各辦理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理網點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書面通知職工。准予提取的,職工持相關證明材料、《現金(轉賬)支票》和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回執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4.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單位辦理,單位經督促後,在15日內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予以辦理。
5.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辦理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6.因特殊情況需由單位代職工統一領取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當提供代領職工花名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職工按本細則規定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並在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4. 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材料和步驟
可以提取,但是周末不能去,銀行公積金櫃台周末不上班。 提取流程如下: 版1.單位經辦人到建權行網點領購《提取申請單》和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的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提取申請單》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的規定攜帶表格、支票和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各區縣在公積金中心區縣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職工。 5.職工到建行指定櫃台提取住房公積金。 0
5. 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南京公積金購買一手房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3、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正本;
4、首付款發票;
5、其配偶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6、其家庭成員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家庭關系證明。
購房時間以買賣契約登記時間為准。
南京購買二手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購買二手房(含開發單位轉為自管產的商品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完稅證》;
3、《存量房買賣合同》(《商品房現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
4、《房屋所有權證》;
5、其配偶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6、其家庭成員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家庭關系證明。
購房時間以交納契稅時間為准。
南京異地購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在外地購買自住住房需要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交的材料與本市購房一致。
南京公積金租房提取材料
租住私房需要提取公積金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與出租人簽訂的租房合同;
3、房地產管理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登記證明》;
4、職工夫妻雙方收入證明;
5、當年全部租金發票;
6、婚姻狀況證明和戶口簿;
7、無房產登記證明;
6. 提取南京住房公積金還商業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提取南京住房公積金還商業貸款需要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證明》等材料。
根據《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償還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辦理櫃面轉賬還貸須提供的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
(二)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三)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證明》;
(四)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出具加蓋預留印鑒的《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五)若借款人歸還異地個人住房貸款、非南京中心委託貸款承辦銀行發放的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以及本地非南京中心(省級機關分中心、南京鐵路分中心、省監獄管理局管理部、華東石油局管理部)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除須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下列購房資料:
1、歸還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期房個人住房貸款的,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復印件(攜帶原件備查驗);
2、歸還商品房現房和二手房個人住房貸款的,提供《契稅納稅申報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完稅證》、《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攜帶原件備查驗)
(6)南京住房公積金買房提取流程擴展閱讀:
《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償還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第十四條提取還貸的實施。
(一)委託劃轉還貸
1、委託逐年劃轉還貸:借款人簽訂委託協議書後,管理中心於每年10月8日,以轉賬方式劃轉借款人及配偶繳存賬戶中的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
2、委託逐月劃轉還貸:借款人簽訂委託協議書後,管理中心於每月的15日,將借款人及配偶繳存賬戶中部分金額(具體金額規定見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劃轉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期應還本息。
(二)櫃面轉賬還貸操作
1、貸款銀行准確查詢借款人的貸款信息,按規定開具真實有效的《貸款證明》。
《貸款證明》的內容包括:貸款職工姓名、身份證號、合同編號、貸款本金余額(含逾期本金額)、當月應還本息額(含欠息、罰息)、貸款戶賬號(全稱)、還貸方式等,填寫必須完整准確;貸款本金余額、貸款利息余額項的填寫內容須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保留角、分)。
2、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嚴格審核《貸款證明》相關內容,並將還貸款項以轉賬方式轉入貸款賬戶。
7. 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提取材料
南京公積金購買一手房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3、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正本;
4、首付款發票;
5、其配偶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6、其家庭成員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家庭關系證明。
8. 南京的住房公積金應該怎麼才可以提取啊
在南京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
(八)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七)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8)南京住房公積金買房提取流程擴展閱讀: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證、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四十五周歲、女職工年滿四十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四)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