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樣提取公積金 青島
步驟:准備材料、申請提取、櫃台辦理提取。
辦理材料:(一)管理處領取《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步驟:
1.准備好上述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2.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3.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通過櫃面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貳』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職工有下列情形抄之一的襲,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3年以上(含3年)的;
(十一)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提取其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的,只能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叄』 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問題(青島)
要看你父母的公積金是不是在青島,如果在青島的話可以提取,不在青島的話要看公積金所在地的政策。
還貸提公積金需要借款合同,還款明細(存摺或者到銀行列印明細蓋章),身份證復印件。到公積金所在單位辦理。
『肆』 青島公積金的提取
您可以登錄青島住房公積金網,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日的8:30分至16:30分,通過網上營業廳自助辦理提取,提取資金當日劃轉至申請人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中,並不受提取次數的限制。
(4)2016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擴展閱讀:
一、業務申請對象
使用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本市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請使用網上營業廳自助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合作銀行的范圍: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上海浦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青島銀行。
二、業務辦理條件
(一)第一(主)借款人現場授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本人徵信報告。
(二)業務申請人需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青島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客戶服務協議》。
(三)業務申請人持有的本市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狀態應為正常。
(四)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至業務辦理日期的上月已至少償還一期。
三、業務辦理所需提供要件
第一(主)借款人應與符合提取條件的共同提取人(第一(主)借款人的配偶、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同時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房屋產權證明(購買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網簽購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產權證原件,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還款明細原件、結婚證原件,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任一管理處申請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
共同提取人因個人原因,無法同時到場的,應分別持上述材料辦理。
本人無法現場辦理的,代辦人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業務辦理程序
(一)第一(主)借款人持辦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處現場簽署授權書,通過銀行計算機系統查詢本人貸款的相關信息。
(二)網廳商貸提取申請人持辦理要件現場填寫《因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使用網上營業廳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申請書》,辦理業務開通手續。
同一份借款合同,只需第一(主)借款人查詢一次貸款相關信息。其他申請人申請該業務時,無需第一(主)借款人再次授權查詢貸款相關信息。
五、網廳商貸提取額度
(一)申請人的提取金額,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為限,並且符合《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二)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住房貸款本息的,申請人不能通過網上營業廳辦理提取手續。
(三)已共享本市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還款信息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的次月起,定期根據銀行提供的借款人上月實際還款信息(不含提前還款金額)更新可提取額度,並以銀行提供的信息為准。
六、網廳提取時間和結算方式
申請人可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日的8:30分至16:30分,通過網上營業廳自助辦理提取,提取資金當日劃轉至申請人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中,並不受提取次數的限制。
七、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辦理時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職工本人。
八、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辦理場所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區(市)管理處歸集窗口。
九、常見問題
(一)辦理商貸網廳提取業務,必須到繳存公積金的管理處辦理嗎?夫妻雙方都需要辦理網廳還貸提取業務的,是否需要到同一管理處辦理?
答:借款人及配偶應同時持辦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任一管理處申請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
申請人因個人原因,無法同時到場辦理的,借款人需要首先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後,配偶才可分別持相關材料到任一管理處辦理。
(二)借款人沒有公積金或不申請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配偶需要開通網廳還貸提取業務時,需要夫妻雙方都到現場進行辦理嗎?
答:夫妻雙方需要同時到同一管理處現場辦理開通手續。借款人現場授權查詢個人貸款相關信息後,配偶才可辦理業務開通手續。
(三)申請人因個人原因,無法同時到場申請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的,應分別持哪些材料辦理?
答:1、申請人為第一(主)借款人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購房合同原件(或房屋產權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明細原件。
2、申請人為第一(主)借款人配偶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購房合同原件(或房屋產權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明細原件、結婚證原件。
3、申請人為具有房屋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明細原件、房屋共有產權證明(購買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網簽購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產權證原件,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
4、申請人為具有房屋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明細原件、房屋共有產權證明(購買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網簽購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產權證原件,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結婚證原件。
本人無法現場辦理的,代辦人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復印件。
第一(主)借款人開通商貸網廳提取後,其他申請人才可申請辦理。
參考來源: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商貸自助提取辦理服務指南
『伍』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專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屬、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陸』 青島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提取類型不同材料有所差別,例如職工離休、退休公積金提取:
1、辦理材料 :
(一)《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離休、退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原件或經區(市)級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審批表原件,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應提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身份證明或者提供已享受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證明。
2、辦理流程 :
(一)櫃台辦理: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二)個人專業版網上營業廳辦理: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歲,女滿55歲)可以開通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辦理提取。職工可持身份證原件到我中心任一管理處開通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自行辦理提取。
(6)2016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擴展閱讀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材料:
(一)《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還可按照 《購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交付首付款業務辦理規程(試行)》的規定,辦理轉賬手續。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2、職工建造、翻建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資料和付款發票原件(翻建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原件)。
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以及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
3、職工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房屋所在地的區(市)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原件、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資料、付款發票及原房屋產權證原件。其中,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柒』 2016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怎麼提取
您好!
青島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的政策出台已久,但由於提取手續相對繁瑣,而且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等眾多文件,讓很多市民望而卻步,此次政策調整著重簡化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自2016年5月1日起,只要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一、提取金額
1、租住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不能超過實際交納的房租;
2、租住青島市其它類型住房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請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額不超過6000元。
職工租賃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職工,每人每年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
二、提取材料
除了將額度控制方式由原來的以家庭為單位改為以單個職工賬戶為單位,租住青島市商品住房的,不再提供《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工資收入證明等要件,只需提供本市房屋產權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青島市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原件和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即可。
另由於民政部門不再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單身職工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和婚姻狀況《具結書》等原件。
望採納,謝謝
『捌』 青島如何提取公積金
一、可以提取,申辦材料:
(一)《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下列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還可按照 《購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交付首付款業務辦理規程(試行)》的規定,辦理轉賬手續。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
(四)職工建造、翻建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和付款發票原件(翻建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證原件)。
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以及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
(五)職工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質量監督手續證明原件、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付款發票及原房屋產權證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還應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實際工作地或戶籍地在該房屋坐落地的證明(戶口簿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實際工作地證明)原件。
其中,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二、辦理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8)2016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擴展閱讀
提取程序
在一個會計年度內,每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最多允許提取兩次住房公積金。提取兩次後符合銷戶支取的,可以辦理銷戶支取。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應向單位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由單位經辦人代職工統一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應由單位經辦人持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填寫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准予提取的,在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加蓋業務章,單位經辦人到受託銀行的住房公積金存取專櫃辦理提取手續,領取銀行存摺。
單位經辦人將銀行存摺交給職工,職工憑存摺和身份證原件到受託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
『玖』 青島公積金提取
根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以下內容供參考:
1、第七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
2、第八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七)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八)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第十六條規定職工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第七條第(一)、(二)、(三)項,第八條第(四)、(七)項情形的,最多允許申請提取兩次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最後申請提取時限不得超過貸款還清之日起1年。租賃本市住房的,最後申請提取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到期之日起1年。符合注銷賬戶條件的,仍可辦理注銷賬戶提取手續。
職工委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不受本條限制;委託終止後,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符合本條的規定。
職工部分或全部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以轉賬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並不受本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