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為職工參保的,個人帳戶由個人50%,單位50%組成。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是一樣的,繳費比例由單位自行在5%-12%間選擇,單位繳費部分進成本。
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例如繳存人的工資是100元,應繳公積金的系數是3%,那麼繳存人應繳公積金的數額就是3元。它和繳存人的工資基數、應繳系數都有關系。工資額和系數的增加或減少,應繳公積金的數額都會有相應的變化。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另外,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不會出現,個人每月交100,單位每月給交800這種情況。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貳』 住房公積金個人與單位繳納比例分別是多少
最低5%。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條例只規定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與單位繳費比例的下限,上限由所在城市自由把握。
(2)住房公積金政府承擔比例是多少擴展閱讀:
為了降低企業成本,住建部又專門下文規定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指出:
1、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區2016年出台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2、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
3、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各地區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確定,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單位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4、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叄』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
1.「住房來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自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全部記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說交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很劃算啊!
2.至於你說的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公司的繳交比例,就看你的單位怎麼繳了,只要單位和個人總數不低於10%就可以.扣了個人多少,單位也同時交那麼多,單位和個人一樣比例!!
『肆』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嗎
1.「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專規定的是:住房屬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全部記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說交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很劃算啊! 1.「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全部記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說交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很劃算啊!
『伍』 住房公積金是什麼個人承擔多少單位承擔多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目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是5%-12%。
拓展資料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現就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各地區2016年出台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區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二、切實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
三、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浮動區間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各地區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確定,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單位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的審批效率
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部門各單位要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按照職責分工,周密組織實施,加強政策解讀,切實抓好落實。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於2018年6月底前,將本通知落實情況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2018年4月28日
『陸』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納比例是
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
6、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6)住房公積金政府承擔比例是多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柒』 住房公積金繳單位和個人的比例是多少
1.住房公積金繳單位和個人的比例其實就是應繳公積金的系數。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2.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
(7)住房公積金政府承擔比例是多少擴展閱讀
繳住房公積金的注意事項
1.相關要求:一般個人不能繳納住房公積金,也不能辦理公積金,必須由單位設立並繳納。
2.准備材料: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辦理方法:提供所在單位要件材料,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再到受委託銀行開立個人賬戶。個人如果是個體工商戶的話可以給自己繳納公積金,因為國家允許個體工商戶給自己繳納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