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辭職後 公積金可以讓別人代領嗎
符合提取條件的可以讓別人代領。
代領人需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證和提取人的身份證。
一、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中心財務科辦理支付。
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公積金提取到賬的時間為辦理完手續後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賬戶。
(1)住房公積金請人代領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㈡ 找人代領我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嗎
可以帶去人要有委託書、自己的身份證。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㈢ 住房公積金可以代領嗎
可以。
㈣ 住房公積金可以代領嗎
一、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原則上要求必須本人親自辦理,不允許他人(指無直系親屬關系的)代支公積金。但是,為方便職工,進一步優化服務,允許以下三種代支行為: (一)允許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積金。由配偶、子女、父母辦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繳存職工本人銀行賬戶,提取款項只能撥入職工本人銀行賬戶。 (二)繳存職工因故確實無法本人辦理提取,代辦人又不是直系親屬或無法提供直系親屬證明的,原則上由單位代辦,但款項必須撥到繳存職工所在單位賬戶,由單位負責轉付職工本人。 (三)除上述兩種情況,繳存職工委託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託他人辦理公證書及復印件,否則不予辦理。 凡屬代辦提取手續的,代辦人都必須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和復印件。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條屬於部分提取;第2、3、4、7條屬於銷戶提取。 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註:裝修、裝飾、中修、小修、償還住房裝修貸款等行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㈤ 住房公積金可以讓別人代領嗎需要怎麼做
可以代辦。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5)住房公積金請人代領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證明、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背面頁,戶口簿應復印扉頁、戶主頁、借款人及配偶頁)。
2、婚姻證明:未婚的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單身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明及未再婚證明(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未再婚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寫的借款申請表、單位開具的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借款人銀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給售房單位的不低於協議規定的首付款收據。
㈥ 讓別人代領住房公積金具體需要什麼手續
1、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
2、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專本人辦理提取,因特殊情況本屬人不能辦理委託他人辦理提取的,需提供公證委託書。
提取條件
1、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非本市戶籍且戶口在農村,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戶籍所在地的;
(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未再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五)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判決書載明刑期屆滿時,達到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㈦ 住房公積金可以代領嗎
可以,由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代為辦理的,出示職工本人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版代辦人與職工的權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委託他人辦理的,出示委託人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由委託人簽署經公證的委託書;由職工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的,出示職工本人及單位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加蓋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繳存單位集中代辦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承諾書》。
㈧ 讓別人代領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可以讓別人代辦,但必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託他人辦理公證書及復印件和委託人身份證和復印件。
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原則上要求必須本人親自辦理,不允許他人(指無直系親屬關系的)代支公積金。但是,為方便職工,進一步優化服務,允許以下三種代支行為:
1、允許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積金。由配偶、子女、父母辦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繳存職工本人銀行賬戶,提取款項只能撥入職工本人銀行賬戶。
2、繳存職工因故確實無法本人辦理提取,代辦人又不是直系親屬或無法提供直系親屬證明的,原則上由單位代辦,但款項必須撥到繳存職工所在單位賬戶,由單位負責轉付職工本人。
3、除上述兩種情況,繳存職工委託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託他人辦理公證書及復印件,否則不予辦理。凡屬代辦提取手續的,代辦人都必須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和復印件。
二、提取條件: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辦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6、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住房公積金請人代領擴展閱讀
住宅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員工請求提取住宅公積金時應當供給自己身份證及復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宅,應供給承辦銀行(咱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同意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證明》;
3、員工及家庭成員因嚴重疾病或發作嚴重傷害事故導致日子困難的,日子面對巨大壓力,應供給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確診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用,患者的醫保卡、當期醫治費用發票。
4、離休、退休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供給離退休證的,特殊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收取證明;
5、付出房租的,應供給房子租借掛號存案證明或房子租借協議書、二者能夠挑選其一,付出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6、享用鄉鎮最低日子保證的,應供給《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證證》或勞作、工會等部門供給的其他有用證明;
㈨ 住房公積金可以代領嗎
不可以的吧,需要本人持身份證去領取。實在去不了可以寫一份公內證的委託書持你的身份證容和代領人身份證應該也可以辦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㈩ 代領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1、住房公積金卡 原件
2、外地戶口簿或崑山市暫住證 原件和復印件1份回
3、與原單位解除勞動答合同關系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1份
4、辦理社會保險農民工退保的,憑崑山市社保中心出具的《開戶通知書》;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異地轉出的,憑崑山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表》 原件和復印件1份
5、提取人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
①提取公積金應由本人辦理,如確需委託他人代為提取的,代為提取人應在提取人設定好密碼的前提下持提取人的委託書、提取人及代為提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代為提取。
②設置密碼原則上由職工本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可委託直系親屬
(僅指該職工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持雙方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及直系親屬關系證明代為設置。
③職工持以上資料辦理提取手續時,請備好建行銀聯儲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