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貸款主貸人是否必須是購房合同上名字在前的人
夫妻兩人一個是主貸人一個是參貸人,這個是由你們自己指定的,誰是主貸人,跟你購房合同名字前後沒有關系,他有兩個選項,一個是主貸人,一個參貸人,你主貸人填誰名字誰就是主貸人!
B. 房貸主貸款人能換人嗎
房貸主貸款人可以更換為其他人,在更換前需要徵得他人的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第八十六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2)住房貸款合同主貸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C. 購房合同里名字寫在前面的是主貸人嗎
購房合同中名字寫在前面與後面,都無關緊要,這只能證明該房為所有名字的人共同所有。而在辦理貸款時,也同樣如此,凡是並列的人,都是共同貸款人,並無主貸與次貸之分,除非有特別說明。
D. 房貸主貸款人可以更改嗎
基本是不行的,因為當時金融機構在審核主貸款人的貸款材料時,是已經把主貸款人所提供的共同還款人的收入和償還能力考慮進去了的,但是很明確的就是他們對主貸人是審核比較嚴格的,結合主還款人以及共同還款的人綜合條件以後,才選擇的貸款發放,所以一旦現在要變更一個共同還款人,金融機構有權利懷疑共同還款人的還款能力,他們是不會冒這個風險的!而且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在發放貸款以後才要求變更還款人的名字,這個可以界定為騙貸行為,金融機構是不會同意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如果在沒發放貸款前就申請變更名字,那個是隨便可以的。如果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發生以下情況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權繼承人、受遺贈人在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終止前可申請更改住房貸款還款人:
(一)借款人離婚並導致房屋所有權權利轉移給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 買房合同三個人的名字,主貸人不還貸了怎麼辦
購房來合同三個人的名字,自主貸人不貸款了,應該有其他兩人共同還。同時,三人共同到房產交易大廳的公證處辦理清除主貸人的購房資格。如果主貸人拒絕公證,進行計算三人應該還款的數字,三人共同還款。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F. 主貸人名字一定要在前面么房產證上和購房合同上是一回事么
1購房合同有兩種來,一種是和開發商源簽定的,就是買的是新房,一種是和產權人簽定的,就是購買二手房
2購房合同是房屋買賣關系成立的權利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須程序
3房產證的取得時間和貸款沒有關系,只要房產的手續齊全後就可以辦理產權證.
G. 購房合同上主貸人名字寫在前面嗎
是的,如果是2個人一起申請按揭貸款,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主借款人寫在前面,共同借款人寫在後面。但是簽訂買賣合同則沒有這個規定。
H. 婚前共同貸款買房,購房合同寫兩個人名字,我是主貸人
1.房子的房產證,就是按照你們簽署的購房合同上的姓名來辦理,所以~~你這情況,房產證版上就是你倆權姓名。 2.這房子屬於你倆婚前購買共有房產,在沒有特殊預定房產份額明細情況下,住房的產權,你倆一家一半! 3.是的,由於你倆未婚,所以~~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這房子產權就是屬於誰! 4.是的,由於你倆共有了套住房,又分別辦理了貸款,在銀行就有了貸款買房徵信記錄,你倆目前屬於有房有貸,以後買房子不管是你倆誰在賣,都是二套!如果分別和他人結婚,也是一樣,各自配偶名義買房,也是二套!
I. 貸款買房,銀行合同上有一個主要貸款人是什麼意思
變更房產證名字,必抄須經過貸款襲人同意。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
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
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
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J. 房貸主借款人可以和購房合同上的人不同嗎(哪怕是夫妻)
房產證沒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是寫一個人的名字的,雖然按揭資料是夫妻雙方兩個人的,但是房產證還是默認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去房管局申請加上你的名字,但是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這與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無關系。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10)住房貸款合同主貸人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9條規定,訴訟離婚,雙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達成協議的,按照協議分割;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 2.根據《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對過錯方,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分或者少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對方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其訴訟時效為2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算。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