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雲浮市新興縣住房公積金買二年以上可以房貨多少錢
目前一般根據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職工個人可版貸額度由「按住房公積權金月繳存額確定」調整為「按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的15倍數計算確定」。
計算公式為:職工個人可貸額度=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15倍,其中: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為職工申請貸款時近12個月(含申請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不含12個月內的一次性補繳),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計算;職工個人可貸額度計算低於15萬元的,按15萬元確定,最高不超過50萬元(或者更多,各個地方不一樣)。
② 深圳的住房公積金在雲浮市買房可不可以用上我是在深圳六福珠寶工作,我是雲浮人家人和小孩都在雲浮居
不可以,公積金只能在繳納地貸款購房,暫時不支持跨區域使用。
③ 雲浮市住房公積金離職後是否可以提取自己交的部分
等退休才可提現,或買樓
④ 公積金提取條件流程材料,雲浮公積金提取多久能收到錢
雲浮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七條 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公積金:
(一)未按規定提供憑證資料或以虛假憑證資料申請的
(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租賃非自住住房(如汽車用房、商鋪等)及償還非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以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四)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第八條 繳存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只可申請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內本息余額並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如繳存人及配偶仍未清還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公積金優先用作沖還或清還公積金貸款余額,清還貸款余額後仍有餘額的歸還繳存人。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戶口不在雲浮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下崗未再就業且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的
(六)在職期間被判刑並被開除的。
(七)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繳存人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繳存人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九條 繳存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提取個人公積金帳戶的公積金,經審核批準的提取數額最多不得超過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後,繳存人個人公積金賬戶最少應保留十元位以下的公積金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含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下同)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5%的
(四)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家庭遇到自然災害和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的。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關於繳存人及直系親屬提取本人賬戶公積金規定情形的,如果繳存人及直系親屬(或房產共有人,下同)同在一個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公積金的,要同時辦理申請手續,不得分人分次追溯辦理。繳存人每次申請所提供的有關費用證明或憑證在同一公積金管理機構只能使用一次。
第十一條 繳存人或配偶尚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本人或配偶的公積金貸款本息。繳存人或配偶在公積金貸款償清前,除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五)項情形外,不得申請辦理其他非銷戶的提取業務。
第十六條 繳存人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時,應按以上相應情形的要求提供相關憑證資料、並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同時,還應出示本人(亡故職工除外)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個人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經單位審核和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批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雲浮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表》等憑證資料;以房屋共有人或直系親屬身份提取的,應同時出示與房屋所有權人關系的結婚證、戶口簿、房屋共有權證明、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等憑證資料;必要時,還應按公積金管理機構的要求提供其他有關證明資料。
第十七條 提取公積金時,原則上由繳存人本人辦理,如繳存人委託其直系親屬或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的,應提供委託書、繳存人單位證明和受託人身份證;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申請資料時,要在相關憑證和資料的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由受託人和公積金管理機構業務人員雙方核實簽名確認。
⑤ 雲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興管理部怎麼樣
雲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興管理部,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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