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能補交嗎補繳公積金的條件和方法
可以,住房公積金補交條件為:
1、單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及專辦員注冊登記。
2、補繳職工在單位名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1)住房公積金開戶前能補繳嗎擴展閱讀:
第一,可以由銀行網點直接辦理的補繳業務;
第二,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補繳業務;
第三,核准程序,屬銀行網點直接辦理補繳業務的,經辦人員應嚴格按照業務操作流程辦理。屬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由管理機構職能科室負責受理。核准程序為:科室經辦人初審——科室負責人復核——報分管主任批准後方可辦理。
② 住房公積金中的交費分為開戶、補繳、外部轉入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是指因職工調動工作,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不同的單位公積回金賬戶答內,而需將原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轉移到新調入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外部轉移外部轉移是指職工調出調入單位不在同一公積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繳納,公積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需要開立轉賬支票或進行電匯等手續發生實際資金劃轉的情況。
(一)提供資料提供職工調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轉移明細表》一式三份。
(二)辦理流程單位將職工調出、調入單位的全稱、住房公積金賬號、職工個人賬號等信息填寫准確、完整,加蓋單位在中心的預留印鑒,同時提供調入單位所在公積金中心的開戶銀行、銀行賬戶、公積金中心全稱等信息,報公積金中心或管理部。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無誤後將調出職工公積金余額做銷戶提取,由會計科辦理資金劃轉到調入單位所在中心的銀行賬戶。
外部轉移業務,由公積金中心受理審核後,列印《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審批表》一式四份,交單位經辦人(或職工)簽字確認,加蓋中心繳存審核章,退單位一份,已發放了聯名卡的職工由中心會計部門統一實施轉移;未發聯名卡的職工仍需單位開具支票到繳存銀行辦理轉移。
③ 新開戶的公積金能補繳前幾個月的嗎
新設立登記的住房公積金不可以補繳前幾個月的存繳額。根據住建部明確內規定:單容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管理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辦理住房公積金補繳材料:
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
付款票據(支票、進賬單或匯票等);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補繳辦理流程:
到服務網點窗口匯(補)繳: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管理中心或受委託銀行審核;
到受委託銀行辦理繳款手續;
管理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委託銀行扣劃匯繳: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與管理中心、單位開戶銀行簽訂委託扣劃協議;
受委託銀行於約定劃款日劃款;
管理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綜上,根據住建部公積金補繳規定,新設立的住房公積金不能補繳前幾個月的公積金。
④ 公積金可以補繳的嗎
可以的。以北京為例。
補繳的辦理程序:
(1)支票方式補繳的程序
①單位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補繳書》、《補繳清冊》及與《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補繳,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②補繳確認後,管理部接櫃人員列印《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
③若出現支票金額與《補繳書》金額不一致的情況,管理部接櫃人員還需列印《暫存款憑證》一式兩份,此時機制《補繳書》下方注有「該《補繳書》與《住房公積金暫存款憑證》共同構成單位住房公積金補繳金額」字樣。管理部接櫃人員蓋章後,一份與機制《補繳書》一同退單位經辦人。
(2)採用其他繳款方式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比照匯繳相應繳款方式辦理。
(3)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的單位可通過網上業務系統進行申報。
(4)住房公積金開戶前能補繳嗎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單位補繳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積金,應按照規定的職工范圍和標准計算。
對補繳額計算有困難的單位,月繳存額可依據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或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單位和職工分別計算的補繳額,由單位統一繳存到管理中心。對補繳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無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並經管理中心審核,報管委會批准後,可以申請辦理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第三十三條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為職工補繳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合並、分立時,無力補繳的,應在辦理有關手續前,明確住房公積金補繳責任主體,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時,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清償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破產時,應將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視為職工工資組成部分納入破產清償程序優先清償。
第三十四條 職工與單位暫時中止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內部封存手續。
第三十五條 管理中心設立集中封存庫,管理以下情形人員住房公積金:
(一)調出原單位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未落實新單位或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
(二)調往外省市工作,所在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
(三)單位被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單位內部封存,自願轉入集中封存庫的;
(五)其他。
⑤ 住房公積金中的交費明細中的開戶、補繳、外部轉入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是指因職工調動工作,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不同的單位公積金內賬戶容內,而需將原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轉移到新調入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外部轉移外部轉移是指職工調出調入單位不在同一公積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繳納,公積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需要開立轉賬支票或進行電匯等手續發生實際資金劃轉的情況。
⑥ 公積金可以補繳嗎
住房公積金補繳是指單位繳納緩繳、應繳未繳的住房公積金及職工漏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集體補繳當前住房公積金年度前幾個月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及管理部按匯繳業務程序辦理;集體補繳以前住房公積金年度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的公積金等情況通過補繳方式完成。情況一: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不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的,則只需要到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所需資料: 1.填妥一式二聯的《XX市住房公積金匯繳書》; 2.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住房公積金業務專用章一式二聯的《XX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3.轉賬支票或現金。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員攜帶材料赴匯單位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專櫃進行補繳審核; 2.開戶銀行公積金專櫃承辦人員當場審核,通過後,收取資料; 3.補繳完成情況二: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超過12個月的,則要先去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然後再跑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所需資料: 1.填妥一式二聯的《XX市住房公積金匯繳書》; 2.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住房公積金業務專用章一式三聯的《XX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3.勞動合同或勞動手冊或經勞動主管部門和法院確認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4.《XX市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核定表》等工資基數證明復印件; 5.轉賬支票或現金。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員攜帶材料赴單位開戶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進行補繳審核。 2.區縣管理部承辦人員當場審核,通過後,收取部分資料。 3.經辦人員帶好公積金中心審核後返還的資料赴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專櫃辦理補繳手續 4.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專櫃承辦人員經審核,單位補繳成功。註:去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專櫃前請再次確認補繳人數和金額,特別是支票的填寫是否完整正確、表格所需加蓋單位公章地方是否蓋好。
⑦ 以前沒繳過住房公積金,可以補繳嗎
可以,公積金補交的流程:
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並加蓋單位預留財務印鑒;
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
登記完成後,中心櫃員將加蓋結算印章的《委託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窗口存款;
銀行窗口收妥款項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鑒,返單位經辦人作為記賬憑據。
注意事項:
正常補繳即集中匯繳形式的補繳,指個人(非單位整體)因故中斷公積金匯繳一段時間後,單位為恢復該職工的正常匯繳而進行的對該時段的集中補繳。在正常補繳業務中,月補繳額應當等於該職工的月匯繳金額;
不定額補繳指職工由外省市調入時,為其開立個人賬戶後進行的一次性補繳;
對單位整體欠繳一段時間後,想恢復正常匯繳的或單位整體採取幾個月集中匯繳一次的,不得採用上述補繳方式,應按正常匯繳處理,否則會導致單位仍處於欠繳的狀態;
單位辦理補繳業務時,應當在補繳清冊中正確地填寫補繳類型,以便中心櫃員作出正確的判斷,進行相應的處理;
單位填寫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中的個人賬號、姓名、補交金額等項不得有塗改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