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介紹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青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2年,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回公積金的答管理和運作。2002年5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頒布後,按照機構改革的要求,我市在原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成立了內設10個處室、12個管理處、編制233人的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構築了「集中統一、信息共享、分級授權」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模式。
B.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查詢6222601010005669342
http://219.147.7.52:89/grptLogin.htm
輸入你的身份證號,首次登陸密碼默認為住房公積金個人編號後6位。
C. 青島住房公積金怎麼查詢
登陸當地公積金查詢網站,需要身份證號和個人編號,望採納,另我除支取(可)——電.詢
D.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官網
1、目前同一省內的公積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積金貸款目前全國只有四個城市支持,分別是武漢,南昌,合肥,長沙。 具體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
3、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4、繳納公積金的員工可以憑借購房合同原件,契稅完稅證明,不動產銷售統一發票和身份證等資料去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
0;background:rgb(243,255,236);mso-shading:rgb(243,255,236);" >5,大產權房是可以支持銀行按揭貸款的,小產權房是不能做銀行抵押貸款的。
二、所謂「小產權」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又叫「小產權」。
三、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E. 青島住房公積金網怎樣查詢
一、撥打住房公積金客戶服務熱線12329,通過自動語音或人工兩種方式查詢;
二、憑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各營業大廳櫃台查詢;
三、通過登陸青島住房公積金網站(www.qdgjj.com)在網上營業廳「個人普通版」查詢;
四、到公積金中心各營業大廳通過自助查詢終端查詢
五、職工本人憑身份證和公積金聯名卡到發卡銀行網點查詢。
F. 怎樣提取公積金 青島
步驟:准備材料、申請提取、櫃台辦理提取。
辦理材料:(一)管理處領取《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步驟:
1.准備好上述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2.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3.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通過櫃面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G. 青島社保公積金官網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青島個人可按自由職業人員身份辦理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賬戶。另外根據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的規定,青島市自由職業人員公積金賬戶設立流程如下:
一、賬戶設置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市)管理處通過設置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託管專用賬戶,對自由職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業務進行管理。
二、繳存對象
具有本市戶籍,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信用良好,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由職業人員。
三、繳存金額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等於月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原則上按住房公積金匯繳年度進行調整。
(一)繳存基數:繳存基數下限按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上限原則上按不超過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確定。
(二)繳存比例:繳存比例按單位和個人各5%、單位和個人各12%執行,單位和個人部分均由自由職業人員承擔。
四、辦理場所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區(市)管理處歸集窗口
五、辦理要件
1、《青島市自由職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開戶(變更)申請審批表》;
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4、由個人繳納、銀行代收的社會保險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服務中心、人社局指定代理公司代收的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其中,正常繳納社會保險是指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至少繳至申請日的當月或上月。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六、辦理流程
1、自由職業人員持辦理要件,到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同時應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2、自由職業人員發生賬戶變更的,由本人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後,予以辦理。
七、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當日即可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