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京本地人離職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嗎
不招人幫忙 難取,,不過你很幸運 我告訴你怎麼取出 傳說中有個17亠696,還有個853ㄣ116,他們的組合是個神奇的輸字,辦很多事情 其中樓主的事情也能闊以的
『貳』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應該如何才能提取啊,現在已辭職了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要是想取,當然可以。
『叄』 南京如果離職後,應該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一、離職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只有符合下列提取條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3)辭職幾年了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南京公積金提取程序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當提供本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交所在單位核實,單位核實後在《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加蓋預留印鑒。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主城區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分中心或管理部(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持本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各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肆』 在南京上班離職怎麼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4)辭職幾年了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職工因本細則第四條規定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如下材料:
(一)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應當提供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證明》。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提供市總工會制發的特困職工證書;
(二)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應當提供病人的醫保卡、當年醫保中心醫葯費專用發票、與職工身份關系證明。每年辦理一次;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應當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
(四)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特別困難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參考鏈接:
南京市人民政府網-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的通知
『伍』 南京市如果離職了是不是能夠提取住房公積金
南京的住房公積金要是找人幫忙,容易取。
『陸』 本地辭職後 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如何快速提取
根據規定,已經離職兩年而且沒有再就業者,可以憑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和失業證領取公積金,如果再次就業,且工作單位在長春,需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轉移公積金申請表》並加蓋原來單位的公章,申請將原來繳存的公積金轉入新單位名下,不用補交失業期間的公積金。如果本市職工調出本市行政區的,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並銷戶。
『柒』 南京的住房公積金假如辭職了,是否能立即提取啊
不能提取的,如果在接下來五年都沒有找到新的單位,到時候可以憑單位打給你的辭職證明去當地住房公積金營業大廳去提取。
『捌』 南京離職後,不知住房公積金怎麼才能提取
離職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流程。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8.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1.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對於離職人員來講,只要符合「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的條件即有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四、提取注意事項
1.委託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須出具經辦人身份證原件;配偶代辦的需提取夫妻雙方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條件的情況下,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辦理銷戶提取,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