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繳了幾年之後斷了還能繼續繳么
可以續交,辭職後公積金賬戶會被暫時封存起來,但賬戶里的錢還是職工本人的,版裡面的余額不會因為辭權職而消失。
因換工作導致公積金「斷檔」的,待找到新工作後從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開始繳公積金,先到原單位要求辦理賬戶轉移,把原先繳存的公積金余額全部集中到新繳存賬戶上。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B. 住房公積金中斷後再交,還可以嗎
前一家公司交了住房公積金,後來離職之後一段時間沒有交,就是公積金封存,可以再交,繼續累計。
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等你進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啟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轉移的·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無新單位就業的,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託管專戶管理。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職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應子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為封存戶:
1、單位變更或終止時,無法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的;
2、職工合同期滿,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內被解聘,未在其它單位就業的;
3、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除名,未在其它單位就業的;
4、職工被判刑、勞教的;
5、職工與單位協議保留社會保障關系的,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6、職工進再就業中心,原單位已關閉或停產的;
7、職工停薪留職,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8、職工因其他情況中斷工資收入的,經本人申請,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予以封存。
前款第 l—4項所列系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第5—8項所列系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
C. 換工作繳存中斷繳存公積金怎麼辦
原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到集中封存庫的手續,換號工作後新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續繳公積金。
1、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2、參照《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原單位應自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到集中封存庫的手續。職工與新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後,新單位應自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3)中斷交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參照《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管理中心在銀行開設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待資金到賬後,管理中心將相應資金分配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第二個月起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D. 住房公積金中斷一個月後能否補交
可以補繳,如果被新單位錄用的時間正好能和此前離職的月份銜接上,那就可以通內過補繳容實現繳存的連續性。
考慮到辦理職工個人賬戶封存轉移和轉入合並當中可能有所耽誤,因此實際操作中,一兩個月以內的漏繳都允許補繳。補繳時要提供勞動用工合同或社保開戶憑證,如果間斷時間較長,補繳就不好使了。
公積金繳納單位必須跟收入證明開具單位一致。而且繳納賬戶必須參加年檢,若收入證明與繳納單位不一致,或單位賬戶繳存不正常,個人賬號信息與銀行信息匹配,將面臨無法貸款的窘境。
(4)中斷交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參考資料:網路_公積金繳存
E. 住房公積金中斷後可以續交嗎
公積金補繳:復
1、單位填寫住房公制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公積金補繳流程如下:
第一,可以由銀行網點直接辦理的補繳業務;
第二,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補繳業務;
第三,核准程序,屬銀行網點直接辦理補繳業務的,經辦人員應嚴格按照業務操作流程辦理。屬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由管理機構職能科室負責受理。核准程序為:科室經辦人初審,科室負責人復核,報分管主任批准後方可辦理。
單位為全部職工補繳公積金分為首次匯繳前的補繳和正常匯繳後的補繳,以上補繳業務由銀行網點受理後按「單位補繳」業務處理,並在電腦系統備注欄中註明補繳月份。單位為個別職工補繳可分為漏繳的補繳和少繳的補繳兩種情況,其中對於少繳的補繳,對應月份已匯繳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原則上不予辦理個人補繳。因計算錯誤等原因確需補繳的,應提供職工工資清單及單位補繳說明。
F. 住房公積金 如果中間停繳了一段時間怎麼辦
住房公積金,若是在中間停留未滿三個月可以補繳三個月的,若是滿了三個月,只是對申請貸款有影響。
住房公積金中間停繳了一段時間,停繳了會被封存,你以後公司有繳的話,就從那個公司的再算起,前面的公積金也還在。
另外,職工因工作發生調動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等原因造成工資關系終止時,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將會被封存。如果符合《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提取條件時,可以申請提取職工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職工賬戶被封存後是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如果恢復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達到規定時間後,才可申請貸款。
如果您是上海的 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 如下:
1、申請范圍
單位要為處於封存和停繳狀態的個人匯繳住房公積金的
2、 辦理場所
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3、辦理要件
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住房公積金業務專用章一式二聯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4、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5、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 3 個工作日
6、注意事項
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至新單位,新單位應及時辦理啟封手續,並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至新單位超過 6 個月未啟封的,賬戶自動恢復正常繳存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一、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二、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公積金在辭職換工作期間中斷了,有以下幾種辦法處理:
1、賬戶靜置不動。這是一種短暫的狀態,因為如果你在同一個地方長期生存,甚至將來打算永久定居,辭職只是一種短暫的狀態,不久你就會有新的工作,這個時候只是一個過渡期,以後可以在新的單位重新續交公積金,以前的所交不受影響,這種情況下不許做任何處理,好好找你的工作要緊。
2、辦理提取。辦理提取是不少人要面臨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很多外地人在北上廣等大都市生存,辭職了以後如果你想到老家或者其他城市生存,這時候的公積金不能全國聯網,因此,如果離開這個地方公積金將會失去作用,你可以在單位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並不難,一般情況下一天能解決所有問題。
3、房屋購買或者租住使用。現在已經出台了新的政策,這部分公積金可以利用租房來使用,因此,如果你辭職了,並且不會離開這個城市,這時候的公積金可以用來支付房租或者買房子使用,這也是非常合適的選擇,不需要進行公積金提取,只需要相關部門出具證明即可。
G. 住房公積金中斷有什麼影響急!
住房來公積金繳存中自斷會導致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
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是指職工種種原因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7)中斷交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以下情況應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
(1)職工與單位終止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的;
(2)職工因調離等原因需中斷繳存,職工個人賬戶待轉移的;
(3)職工因離退休需中斷繳存(手續待辦期間),職工個人賬戶待支取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參考資料:網路-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
H. 住房公積金中斷繳費再續交需要什麼手續
您好,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集中封存或者轉移手續。職工有新單位接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無新單位接收的,又符合集中封存條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管理。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本息由原單位在辦理工資關系轉移時,轉入新調入單位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戶名。
職工因故脫離工作單位,中斷工資關系時,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本息應封存在原單位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戶名內。
職工恢復工作時,如在原單位發工資的,繼續在原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由原單位到開戶銀行為該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如變動單位,則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集中封存的職工在辦理轉移手續時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怎樣辦理轉移手續?
需要提供(1)接收單位經辦人員填好的《XX市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戶轉出申請表》;(2)單位的接收證明(蓋單位公章的接收證明或勞動合同);(3)職工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4)掛在原單位名下集中封存的職工
其實單位會幫你辦理的,你不需要多操心,提供相應的資料就好。
I. 公積金中斷幾個月再續繳,那之前公積金賬戶的錢會被清零嗎
不會被清零的,公積金是屬於員工個人的,只有公積金里的錢按規定全部取完了才會銷戶,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9)中斷交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公積金繳存是享受利息的,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扣款方式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