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6年上海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哪些不同
如您在中國銀行的上海市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一、2016年11月29日起執行以下政策(註:借款人購房合同網簽時間在2016年11月28日(含)之前的按原有政策執行。 ): 1、首套住房的認定:借款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包括沒有以借款人或以配偶身份作為共同借款人方式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情形。包括以下情況: (1)已婚借款人,婚前與父母共有房產的,借款人和配偶可以各有1套共有住房不計入名下住房; (2)未婚借款人,與父母共有住房的,借款人可以有1套共有住房不計入名下住房; (3)借款人家庭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公積金貸款仍認定為首套住房。 2、第二套公積金改善型住房兩類情況: (1)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無住房、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記錄; (2)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僅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計算范圍僅限於借款人家庭)不高於35.5平方米,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記錄。 註:與公積金購房貸款合並申請的大裝修貸款次數不計入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使用次數。 3、符合以下情形的,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1)已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借款人家庭; (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借款人。 (3)共同借款申請人為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名下已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得作為共同借款人。 二、2015年8月4日至2016年11月28日(含)執行以下政策: (1)首套住房的認定:對於名下無商業、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已結清商業、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執行公積金首套房貸款政策。 註:套數認定依據,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與父母共有1套產權住房,或借款人與其配偶婚前各自與父母共有1套產權住房,可認定為查詢到得住房不屬於借款人家庭成員名下房產。即借款人與父母婚前共有一套住房可不算套數,配偶與其父母婚前共有一套住房亦可不算套數,一個家庭極端情況可剔除兩套住房,與父母婚前共有的認定根據結婚證日期晚於產權證日期認定。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關系的,與其父母共有的產權房不超過1套,也可以認定為查詢到的住房不屬於借款人家庭成員名下房產。(套數認定下同) (2)公積金改善型二套認定:對於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的家庭,且人均居住面積滿足低於35.1平米的要求,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可參照公積金首套房貸執行。 註: (1)人均居住面積的認定方式,原則上以現有房產產權人的核心家庭為單位計算,即產權人、產權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如實際同住人較多,可提供房產產權地或借款人戶口所在地的所屬街道/居委開立的「同住人證明」進行佐證,方可准入。 (2)普通住房的標准根據上海市政府規定的普通住宅標准: 五層以上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 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於內環線以內的低於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230萬元/套(普通住房認定標准下同)。 (3)公積金二套貸款准入:對於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積滿足低於35.1平米的要求,本次所購房產為非普通住房的,則按照公積金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4)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不可進行公積金貸款受理。 (5)關於購買家庭申請組合貸款中住房套數的認定和貸款首付比例,以我行當前執行的相關規定為准。 三、請您在辦理時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 如有疑問,請繼續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歡迎下載中國銀行手機銀行或關注「中國銀行微銀行」辦理業務。 中國銀行在線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機銀行下載: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線申請貸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㈡ 申請住房公積金 什麼條件算是首套
個人申請住房公抄積襲金的條件是: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㈢ 上海首套房公積金最高貸款多少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為60萬,家庭貸款最高為120萬。
依據:
關於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和二手房貸款年限的通知
滬公積金管委會〔2015〕2號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了更好地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對繳存職工購房的支持力度,根據《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精神,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就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和二手房貸款年限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最高貸款額度調整
1、購買首套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5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保持不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10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保持不變。
2、購買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參照購買首套住房政策。
3、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20萬元調整至4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至8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4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保持不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8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保持不變。
二、關於二手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年限調整
低於5年(含)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為不超過30年。
6年至19年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由不超過15年調整為35年與房齡之差。
超過20年(含)以上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不得超過15年。
㈣ 上海市的公積金貸款最高多少
上海市的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120萬,前提條件是購買住房要為家庭首套住房,且家庭兩人以上繳納公積金和補充公積金;1人繳納住房公積金最高只能貸60萬。
根據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貸款金額的規定: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後剩餘的房屋總價款;
3、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得高於本市家庭或者個人最高貸款限額,其中最高貸款限額與累計繳存時間及信用狀況相關;
5、影響貸款額度的其他因素。
(4)上海市首套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首付款比例:
1、購買首套住房的,若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若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若為普通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若為非普通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貸款期限:
1、購買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
2、購買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齡低於5年(含),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如二手房房齡為6年至19年,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5年與房齡之差;如二手房房齡超過20年(含),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15年。
3、無論是購買新建商品房還是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均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
自願繳存者在履行完協議約定的繳存期限後,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所需材料為:身份證和自願繳存者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㈤ 公積金貸款在上海買房能算首套房嗎
是否符合首套的標准,同時也要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版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權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㈥ 在上海買房子需要上交的公積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
以2020年為例,在上海買房職工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分別為5%-7%。在上述范圍內,單位可自行確定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個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各1%-5%,具體比例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的《關於2020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2020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從7月1日起執行。
一、繳存基數的確定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 》公積金繳存的方式為代扣代繳。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市公積金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㈦ 上海買房,可以算首套並使用公積金貸款嗎
看是否符合首套的復標准,同時也制要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㈧ 上海市首套房的最新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來、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自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二、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三、 全款買過一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
四、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五、 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貸款時——算首套。
六、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已出售,同時能夠提供住房出售的證明,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
七、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八、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算首套。
㈨ 什麼房子算是首套房 滬公積金貸款新政問答
什麼樣的房子算是首套房?改善型住房是否有標准?今天開始,上海公積金貸款上限就將調高,每戶家庭最高貸款上限將達120萬元。針對市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給出了明確界定。
問:什麼樣房子可享受「首套房」待遇?
答:如果購房者申請的是純公積金貸款,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也就是說,只要當前名下無房,且之前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都已還清,那麼不管之前申請過多少次公積金貸款,再買房可以算「首套房」。
問:改善型住房是否有明確標准?
答: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時,現有的一套住房建築面積除以居住人數低於35.1平方米(含35.1平方米)。也就是說,只有現在的人均建築面積低於這個數值,才有可能貸到公積金。
問: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如何區分?
答:2014年11月20日起實施的上海普通住房新標准,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內環線以內低於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低於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低於230萬元/套。
問:貸足120萬元受哪些條件影響?
答:貸款額度取決於幾個要素: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住房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50%)×12×貸款期限;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以上四個算式得出的結果取最小值才是可貸額度。
問:20年以上的二手房可貸公積金嗎?
答:可以。新政對公積金貸款年限作了調整,根據房齡分為:低於5年(含)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為不超過30年;6年至19年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調整為35年與房齡之差;超過20年(含)房齡的二手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不得超過15年。要注意的是,貸款年限與主貸人年齡有關,也就是說,男65周歲、女60周歲。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4-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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