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市2014年住房公積金繳納上限
年公積金繳納上限是根據前一年社平工資設定的,每年從7月份才開始調整繳納上限,現在查目前的公積金繳納還是和去年下半年一樣的。
⑵ 2000年北京住房公積金上繳比例是多少!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北京市財政局
頒布日期:20000606
實施日期:20000606
文號:京財經(2000)842號
市屬各單位、各區(縣)財政局、房改辦:
為全面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和《關於印發北京市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將2000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比例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0年住房公積金年度是指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
二、2000年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8%,外商投資企業(含代表處、辦事處)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10%。
三、1995年以前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除外商投資企業),當年繳存比例已高於8%的,可維持原繳存比例,但高於8%的單位交存額部分不得列支成本或使用財政資金。
四、有關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住房公積金的列支問題、建立住房公積金職工的資格認定等事項仍按《關於1998年度住房公積金核定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京財建1998546 號)規定執行。
以後年度如無新的住房公積金的政策出台,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再調整,特此通知。
2000年6月6日
摘自《精品購物指南》
⑶ 北京住房公積金上限
單位+個人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執行期為一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即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每年公布一次。
⑷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規定是什麼是否有強制規定讓企業按照實際工資繳納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專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屬比例。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的比例由住房委員會擬定。
目前很多單位繳納公積金並非按實際工資額繳納,繳納工資額是以單位向公積金中心備案的數值為准,繳存比例也可以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福利好點的單位可以是15%或以上,福利差點的可以是8%甚至是最低的5%。
⑸ 北京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前發布公告,從7月日開始,調整2019年度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其中,月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7786元。按照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12%計算,月繳存額上限為6668元,其中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334元。
公告中要求,調整後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40元。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按照北京市《2019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北京地區各類繳存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為5%至12%,由各類繳存單位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5%至12%繳存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本單位具體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18年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確定。
公告中還要求,繳存單位在跨年清冊核定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出現錯誤的,可通過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務系統調整一次。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計算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費標准按1540元執行。
⑹ 關於繳納公積金有沒有上限的問題
有上限。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繳納的上限(個人繳費與單位繳費之和)是所在城市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總額的300%。
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地級市級統籌的,所以各個地級市的政策不同。我所在的城市對公積金 貸款的規定是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且不超過30萬元。此外還要綜合考慮房屋評估總價、房屋面積、是否首套房等因素。你最好咨詢你所在地級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那邊給出的解釋是適用於你的情況的。其他地級市的政策僅供參考。
如上所回答,住房公積金繳納是有上限的。至於說到時候能否申請30萬的公積金貸款,也不僅僅是由你的公積金賬戶余額決定的。還是建議咨詢所在地級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那邊給出的解釋是適用於你的情況的。其他地級市的政策僅供參考。
⑺ 誰清楚2016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納上限是多少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北京地區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至12%。
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5%至12%繳存比例范圍內確定本單位繳存比例;其他性質單位的繳存比例為12%。職工個人繳存額一般與單位繳存額一致。
不過,公積金月繳存額一直存在一個「封頂」標准,這一標準是與北京市人力部門與統計部門聯合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掛鉤的。
⑻ 2017年繳存北京市住房公積金上限是多少
繳存比例
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每一住房公積金年度核定一次。繳存單位應於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填報本單位下一住房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調整繳存基數。
2016年北京公積金繳存基數:7086元
北京關於調整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的通知
繳存上限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執行期為一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即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每年公布一次。
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1258元,月繳存額上限為5102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551元。
北京關於調整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的通知
繳存下限
2015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
緩繳及降比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單位住房公積金緩繳、降低繳存比例申請,並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原則上不低於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