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威海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具體問當地吧一個地一個樣
❷ 威海住房公積金如何每年提取提取
沒有房子公積金是取不出來的
房產證+貸款合同+單身證明或結婚證(夫妻兩人的都要)+最近三個月的還款信息(就是你的銀行摺子,銀行卡不行的)
過去之後會告訴你復印什麼東西,在那復印就行了
❸ 威海住房公積金能提取支付購房首付嗎
住房公復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制: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他們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❹ 提取公積金大修父母的房子威海市需要什麼手續
員工大修住房,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大修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料:
1、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要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❺ 威海住房公積金能提取裝修嗎
不可以提取裝修,但是可以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
公積金裝修貸款條件:
1、貸款人須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一人貸款);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單進行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保證。
公積金裝修貸款申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單位出具的未婚或離婚未再婚證明等);
2、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材料(單位工資收入證明等);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4、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協議(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規劃部門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寫好的借款申請審批表;
6、要有不低於總房價20%的房款(首付款)收據(購買私產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於總房款30%的自籌資金證明);
7、借款人出具的質押權利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或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
❻ 威海市經區住房公積金地址在哪裡怎樣提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的前提是,你的賬戶里必須有錢,現在當月是否還在繳納都無所謂,並且繳納的最低月份在6個月以上。在提取公積金時,要注意,最後還是要在賬戶里留下200元左右的金額,不能全部都提取出來。
❼ 威海公積金一次性提取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
在離休、退休或到版達離休、退休年齡時;權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可以提取;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去公積金中心審核;
等待提取通知。
❽ 威海如何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威海市職工需持下列證件或材料到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威海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海濱北路。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職工離、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下列證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職工出境定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出國定居的護照鑒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批文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三、職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醫院提供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2、繼承人的繼承證明(如:配偶要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要提供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
3、由繼承人聯合簽定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3、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五、職工購買商品房申請提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經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及身份證原件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血親)申請提取公積金,應提供戶籍關系證明。
4、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六、職工自建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建設部門簽發的《建設許可證》、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自建人關系證明的原件。
3、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七、職工購買房改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房改辦簽發的《交款通知書》復印件1份。
2、房改辦印製的《單位出售公有住房報表》或《職工購買集資房名冊》或《計算表》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4、購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購房人關系的證明。
5、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八、職工購買二手房且不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過戶後的產權證(期限在產權證辦理出後 個月內)。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5、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九、職工購買二手房且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原件。
3、中介所的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十、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與借款人關系證明。
3、已填好和簽章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抵交住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❾ 威海如何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問:我從單位辭職多長時間可以提起住房公積金,單位說三個月之後才可以,是不是這樣。提取的時候應該去哪裡。怎樣提取,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答:從單位辭職有三種提取方式,第一種是辭職並調離本市;第二種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回鄉;第三種下崗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的;能取的時間是不一樣的,前兩種立即就可以取,第三種失業證要一年以上。 如果你的戶口是農村,那麼你選第二種最方便,如果不是那麼你就算不是第一種情況,你也要選第一種。 必備資料:1.填寫《威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兩份,內容要填寫齊全)。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的銀行活期存摺或銀行卡。 再根據你的提取原因提供:調離本市的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調令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回鄉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失業的提供失業證(簽發之日起一年以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基本情況,年審情況,並且還要提供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難證明。 另外從威海住房公積金網站上了解到,公積金提取需滿足以下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城鎮自住住房的。 2.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 3.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30%以上的。 4.離休、退休的。 5.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國出境定居的。 7.調離本市的。 8.在職期間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9.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10.下崗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11.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回鄉,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