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託管是什麼意思
房公積金託管業務是指針對下崗失業及所在單位破產、解散的職工版辦理的一項特殊轉移權業務,經單位(職工)申請後,將職工已不再正常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轉入中心開立的託管賬戶並予以封存。託管後,職工辦理提取、銷戶、轉移、查詢等業務均在託管戶進行。辦理職工賬戶託管可由職工單位負責辦理,也可由職工自行辦理。
辦理公積金託管是指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其住房公積金無法轉移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原單位應自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至中心託管專戶。
申請辦理託管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是:書面申請一式三份(見背頁樣本)。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單位在轉出銀行辦理託管應提供的資料:中心審核意見書。單位填制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並將託管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粘貼在第四聯正面。
❷ 我的公積金買斷兩年多了,是處於託管狀態,要什麼資料才可以提取
職工離職提取住房公積金分兩種情況:
1、戶籍不在繳存地城市的,攜帶本人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如有)、離職證明可以即時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2、戶籍在本市的職工,需要等待住房公積金封存滿兩年後才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如果公積金賬戶狀態為封存,可以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是指職工因各種原因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條件時所處的一種狀態。封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為封存戶。
封存後住房公積金的處理:
1、將已經繳納過的公積金取出來.如果是因為離職原因,也就是說不在原來的單位工作了,可以申請將已經繳納的公積金取出來。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辦法辦理申請手續,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內的;
(2)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所購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且住房公積金轉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賬戶集中封存滿2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9)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如不符合規定的允許提取的條件,則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儲存余額,其賬戶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專戶統一封存管理,待職工符合轉移或提取條件時,再向中心提出申請。
3、如果有了新工作新單位.可以由新單位啟封繼續繳納,待職工符合轉移或提取條件時再提取。
❸ 成都 託管的住房公積金可以並入新賬戶嗎
因為託管職工會讓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增加工作量,中心一般都是盡量減少託管人版數,你如果已有新單位在繳,可以權合並公積金,一般來說只要開一張轉移單子就可以了。(讓你的新單位開一張)中心會幫你轉移合並的。其實這只能說明成都公積金不規范,因為一個中心是不允許一個人有兩個賬戶的,新單位去中心開戶的時候,中心就應該提醒你的單位,你必須先合並才可以繳存公積金。
❹ 可以在銀行查詢住房公積金是否在託管狀態嗎
一般可以。但是公積金通常離職後通常是封存了的。凡符合以下情內形之一的,職工住房公容積金賬戶(以下簡稱「賬戶」)所在單位應當為職工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1、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尚未重新就業的;
2、單位因合並、分立而終止、注銷,職工尚未重新就業的;
3、單位撤銷、解散、破產,職工尚未重新就業的。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辦理封存後,就立即從原單位轉出,轉到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
辦理公積金託管是指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其住房公積金無法轉移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原單位應自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至中心託管專戶。
一、申請辦理託管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是:
1、書面申請一式三份(見背頁樣本)。
2、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二、單位在轉出銀行辦理託管應提供的資料:
1、中心審核意見書。
2、單位填制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並將託管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粘貼在第四聯正面。
❺ 重慶住房公積金託管戶怎麼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專住房的屬;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❻ 住房公積金託管後怎樣轉移
託管職工重新就業需要轉移託管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的,由接收單位開具介紹信,並寫明單位住房公積金賬號和代辦銀行。託管職工持介紹信、填寫完整准確的《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單》及託管憑證到公積金辦事處辦理轉移(系統統一託管戶所在公積金辦事處統一管理)。職工公積金轉入新單位後,原託管憑證作廢。
❼ 公積金託管手續怎麼辦理
其實大家不用太擔心,因為一般而言公積金是可以像戶籍一樣申請託管的。 首先要了解什麼是公積金託管。住房公積金託管業務是針對下崗失業及所在單位破產、解散的職工辦理的一項特殊轉移業務,經單位(職工)申請後,將職工已不再正常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轉入中心開立的託管賬戶並予以封存。通俗一點講就是職工與原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且不符合提取條件的,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管理中心託管專戶管理。 住房公積金託管後,職工辦理提取、銷戶、轉移、查詢等業務均在託管戶進行。辦理職工賬戶託管可由職工單位負責辦理,也可由職工自行辦理。當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到新單位重新就業的,由原單位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及其結余資金轉移到新單位,可由新單位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如果託管職工重新就業需要轉移託管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的,由接收單位開具介紹信,並寫明單位住房公積金賬號和代辦銀行。託管職工持介紹信、填寫完整准確的《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單》及託管憑證到公積金辦事處辦理轉移(系統統一託管戶所在公積金辦事處統一管理)。職工公積金轉入新單位後,原託管憑證作廢。 去哪裡申請呢?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託管(手續)需到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歸集櫃台辦理。 所需材料為:單位公積金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昆明市住房公積金職工託管封存表》、被託管人有效身份證件、被託管人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辦理程序為: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託管申請單》(一式二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並在表中指定位置加蓋單位公章及單位預留財務印鑒。 經辦人攜帶《住房公積金託管申請單》及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到單位公積金開戶辦事處辦理託管業務。託管業務完成後,中心櫃員將加蓋結算印章和個人名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託管憑證」交託管職工,作為日後辦理相關業務的重要憑據。經辦人應在託管申請單的簽收欄中簽字確認。
❽ 我查我的住房公積金,現在單位名稱寫的是託管戶,不曉得託管戶是什麼意思
來住房公積金託管業自務是指針對下崗失業及所在單位破產、解散的職工辦理的一項特殊轉移業務,經單位(職工)申請後,將職工已不再正常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轉入中心開立的託管賬戶並予以封存。託管後,職工辦理提取、銷戶、轉移、查詢等業務均在託管戶進行。辦理職工賬戶託管可由職工單位負責辦理,也可由職工自行辦理。
以下幾種情況均可以轉入託管:
1.單位正常經營期間,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繳交住房公積金且不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單位應自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託管;
2.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單位或者清算組織應在單位終止前,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託管;
3.單位已終止的,職工原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職工託管服務單位可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託管。
❾ 住房公積金託管了就是注銷了嗎
你好,辦理公積金託管是指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其住房公積金無法轉移且不符版合銷戶提權取條件的,原單位應自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至中心託管專戶。一、申請辦理託管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是:1、書面申請一式三份(見背頁樣本)。2、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二、單位在轉出銀行辦理託管應提供的資料:1、中心審核意見書。2、單位填制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並將託管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粘貼在第四聯正面。 望採納!
❿ 住房公積金託管之後怎樣取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住兩用房及償還商住兩用房貸款本息的;
(三)以贈與、繼承、分割、合並、交換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四)償還非自住住房商業貸款本息的。
第八條 農民工、自由職業者和個體工商戶等靈活就業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規定與其他在職職工相同。
第二章 提取條件和額度
第九條 除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銷戶)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二)所在單位不得欠繳住房公積金;
(三)除託管職工外,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職工銷戶時,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十條 符合第九條規定的職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二)、(三)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同時銷戶。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依照《繼承法》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並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