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島住房公積金離職後能提取嗎
可以提取。
1、青島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提取
一、提取條件
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二、提取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2、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應提供發放時間滿2年的失業證(求職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換發證件的,應提供換發後的原件和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失業情況確認書》原件。
三、提取額度
賬戶本息合計
四、申請辦理人
職工本人
五、辦理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六、辦理時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七、辦理場所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區(市)管理處歸集窗口。
2、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一、提取條件
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二、提取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2、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戶籍遷出本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戶籍不在本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戶口簿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三、提取額度
賬戶本息合計
四、申請辦理人
職工本人
五、辦理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六、辦理時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七、辦理場所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區(市)管理處歸集窗口
來源: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
http://www.qdgjj.com/?a=index&m=scene&cid=298
2. 青島公積金一年可以取幾次
青島市公積金用來支付公租房房租沒有限制次數,只是限制金額,具體規版定如下:權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租賃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且每人每年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
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申請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交納的房租。租住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額不超過6000元。
(2)青島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青島市提取公積金交公租房房租需要的材料:
第十四條 職工租賃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租金繳納證明原件。承租人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3. 青島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回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答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4. 青島公積金怎麼提取
可以在網上打開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入提取。使用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內以及公積金編容號後六位作為密碼登錄進入。點擊公積金提取並按照步驟提示就可以完成提取。具體的提取方法如下:
1、在電腦的網路上輸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找到其官方網站以後點擊進入。
5. 青島住房公積金離職後能提取嗎。
青島住房公積金離職後能提取嗎:是能提取的。
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內、《容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你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里將你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你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你。
2、當你辦理轉移手續時,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窗口繳費。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這樣你才能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戶行名稱、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這樣他們就能准確地把你的養老保險個人悵戶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並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這樣你的保險關系就續接清楚了;
4、各地手續有所差異,你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一步咨詢
6. 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是由單位代取的公司,本人可以去提取嗎,需要什麼手續謝謝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公積金提取了,會影響以後貸款嗎 ?
會有影響,會影響以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2.如果配偶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
根據上述兩種情況,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以商品房為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以貸款到60萬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90平以內的不超過80%;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的差額。且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7. 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中介
首先網上找別人代辦不一定靠譜,你要火眼金睛把關!代提不能有前期費用,否則你會被坑!一吧武,你懂?遛一遛三,電!一吧久遛!話!
基本上規定的那些條件如果你都符合,聯系自己單位的負責經辦人可以提出來,如果有一項不符合,就被卡住了,結果就是提不出來,就像做貸款一樣,管理中心就像銀行,給不給你放款,他們說了算,提出來是你的錢,提不出來是國家的,這就是現實!
有額度還是早點提出來,等退休了也許吃頓飯都不夠用
8. 青島離職後公積金要怎麼辦理怎麼提取
一、提取條件
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二、提取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2、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戶籍遷出本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戶籍不在本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戶口簿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三、提取額度
賬戶本息合計
四、申請辦理人
職工本人
五、辦理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六、辦理時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七、辦理場所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區(市)管理處歸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