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基數核定錯了,怎樣修改
住房公積金基數一旦核定就不能修改了,只能等到明年的7月份,等公積金基回數審查核定的時候你才答可以修改。
如果想修改的話只能是給該員工先辦理退工、退保後再從新辦理用工,才可以重新申辦。
單位出具單位說明加蓋公章並填寫《個人繳存額調整表》加蓋公章,到我中心管理部或辦事處辦理。若涉及其他特殊情況,請按前台指引處理。
(1)新開戶住房公積金怎麼改基數擴展閱讀:
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應在《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中如實、准確地填寫以下內容:
(1)單位情況:包括單位名稱、地址、經辦部門、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職工人數、匯繳人數、工資總額、匯繳總額、發薪開戶銀行、發薪戶賬號、發薪日、單位性質代碼等。
(2)職工情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上年月平均工資額、月應繳存額(單位、個人月繳存額)等
(3)承辦銀行情況:包括經辦網點、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登記表編號、銀行代碼、網點代碼、系統單位代碼、住房公積金賬號等。
Ⅱ 公積金網上基數調整網上怎麼操作
1、首先把公積金CA插入到電腦,登陸公積金官網,點擊年度繳存調整,如下圖所示。
Ⅲ 公積金個人賬戶開戶時基數錯了怎麼調整
如果是公積金基數報少的話,就是每月為員工做補繳。如果是公積金繳納基數報高了,需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錯繳更正。
一、補繳材料:
(1)《公積金匯繳書》一式三聯
(2)《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三聯。
(3)轉賬支票
到單位開戶建行辦理補繳。
二、錯繳更正的辦理手續
1、由發生錯誤的單位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事務受理辦公室提出申請。
2、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
(1)經職工個人簽字認可並蓋單位公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錯繳更正申請表》。
(2)申請辦理錯繳更正單位的書面情況說明。(需寫明資金轉賬賬號)
(3)錯繳職工和單位經辦人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相關的錯繳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因基數調整錯誤的,應提供發生錯繳年份的基數調整清冊及社保基數核定表。
因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中斷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未及時辦理封存或轉移手續的,應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合法中斷繳存關系的證明。
因重復匯繳或補繳的,應提供《公積金匯繳書》、《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職工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的證明。
因錯誤轉移的,應提供《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公積金匯繳書》、《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及職工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的證明。(如有補繳的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因錯誤提取的,應提供提取業務發生的《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及辦理提取時的相關證明材料。
3、單位經辦人應在15個工作日內,攜帶《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住房公積金錯繳更正審核單》到經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如需將更正資金轉入其他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的,另需攜帶《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和《公積金匯繳書》)。
(3)新開戶住房公積金怎麼改基數擴展閱讀:
補繳
一、補繳條件
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
二、補繳手續
1、單位填寫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三、補繳辦理
1、單位填制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櫃人員對《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後,接櫃人員列印《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
四、查詢明細
1、委託單位經辦人到所屬管理部查詢歷史明細;
2、本人持身份證件到所屬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詢歷史明細;
3、對於已經成功領取公積金聯名卡的繳存職工,可以直接登錄公積金官方網站在公積金查詢功能中查詢、列印歷史明細。
五、信息核實
如繳存人認為公積金信息不準確或金額有誤,請於30日內到所屬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查詢。所屬公積金管理部門顯示在對賬單正面下方,地址和聯系方式在對賬單背面的《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聯系表》查找。
六、更改地址
已經成功辦理聯名卡的繳存人,可登錄公積金官方網站在「公積金查詢」功能中直接變更。還沒有辦理聯名卡的繳存人,可委託單位經辦人或本人直接到所屬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Ⅳ 首次開戶住房公積金,基數以什麼為准
你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認定分兩種:一是新入職的職工可以按照上月工資總額為基數來繳存;二是跨年度的繳存基數可以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來計算。建議你到人力具體核定標准處問清楚。
Ⅳ 首次開戶住房公積金,基數以什麼為准
如果是單位新開戶繳存公積金,基數以職工當月(或上月)工資為准。如果除工資外還有年終獎金、補貼等,可以按照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如果是單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開戶,以該職工第二個月的工資基數為准並開始繳存;
如果是單位新調入的職工開戶,以該職工在新單位開始發放工資時的工資基數為准。
Ⅵ 新開戶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基數能上調嗎
繳納公積金的基數必須和社保的申報工資一致,不能更低。且個人繳存比例和單位繳存比例都是12%,具體數額四捨五入到個位。
Ⅶ 關於每年住房公積金調整,基數的計算方法
符合規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法同上。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網路詞條
Ⅷ 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如何變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1 .繳存基數:指職工個人上一年度內月平均工資。即以版職工個人去年 1 月權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2 .繳存基數計提辦法:計算繳存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時,按照《關於計提職工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京財經二 [2001]1227 號)規定,按工資總額扣除以下項目計算: ( 1 )行政事業單位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按照上一年職工工資總額扣除以下項目計算: a 2000 年 4 月後發放的提租補貼; b 按照住房貨幣化政策規定需發放給職工的住房補貼; c 單位發放給職工的通訊工具補助;d 過節費;e 伙食補助。 ( 2 )企業單位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按照上一年職工工資總額扣除以下項目計算: a 2000 年 4 月後發放的提租補貼; b 按照住房貨幣化政策規定需發放給職工的住房補貼; c 單位發放給職工的通訊工具補助; 3 .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工資總額包括六部分: 1 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3 獎金; 4 津貼和補貼; 5 加班加點工資; 6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Ⅸ 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如何變更
住房公積金基數的計算是稅前的工資,不需要扣除社保個人繳納部分,包含各種獎金。
工資總額就是每個月的基本工資+加班費+獎金+各種補助的總數。
公積金基數的計算就是每年7月份調整前12個月工資總額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