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
一是將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納入商事登記「多證合一」屬於全國首創,具有在全國復制推廣的價值,是進一步簡化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手續、提高政府行政審批效能的重要舉措。
二是此舉措通過先進的信息化手段和高度的信息共享,實現多部門合作「一表申請、一門受理、一次審核、信息互認、多證同發、檔案共享」,省時省力,大大提升了企業辦事效率,真正實現了 「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三是此舉措有利於從源頭上做好商事主體的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督促商事主體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法定義務,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企業自身的發展和政府有效監管,對社會的和諧穩定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㈡ 單位首次為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應該帶什麼材料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並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三、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 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並自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二十日內持「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注銷登記表》,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㈢ 企業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
企業應該按照國家和各級政府要求規定主動辦理住房公積金。
1.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2.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3.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4.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5.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具體詳細內容可參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http://ke..com/subview/436341/436341.htm
㈣ 新設立單位怎麼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新設立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㈤ 單位如何申辦住房公積金都有哪些程序呢
單位申辦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賬戶設立須知
一、 辦理程序:
1、 單位先上網下載開戶登記表冊(網址:www.xmgjj.gov.cn/下載中心);
2、 單位按規定確定本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人數、工資基數和繳存金額,按填表說明在計算機上如實錄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有關數據,編輯後以A4紙列印出《廈門市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登記表》和《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登記清冊》各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然後拷入U盤,連同其他登記所需材料到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綜合服務大廳公積金業務窗口辦理收件;
3、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列印《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登記清冊》,蓋章後交單位向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4、 單位持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蓋章的表冊及銀行開立賬戶須提供的材料,到受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手續;
5、 開戶銀行為單位和職工設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列印一份職工開戶清單給單位留存;
6、 對不具備採取電子申報條件的單位(主要指規模小、沒有計算機設備的單位),可直接到受託銀行住房公積金櫃台申領開戶登記表冊,按規定填寫後連同其他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
二、 提供的材料:
(一)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1、 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設立批文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 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 U盤;
5、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登記表》;
6、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登記清冊》。
(二)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根據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提供材料,請向開戶銀行咨詢。
提示:
單位新增職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申請單位持《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變更清冊》(經單位蓋章)直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辦理新增職工開戶手續。
三、辦理時限:6個工作日。
㈥ 怎樣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內格並辦理住房公容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㈦ 公司首次辦理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須提交些什麼資料到管理中心
1、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
2、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版
3、法人權的身份證復印件 。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5、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公章 。
6、單位開戶申請表加蓋公章 。
7、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並且要法人簽字或者蓋章。
(7)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審核擴展閱讀:
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
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㈧ 單位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經辦人持下列手續到所屬的管理中心管理部辦理繳存登記和賬戶設立手續:專①《中華人民屬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團登記證書》、編委批文或單位成立文件的原件;③《遼寧省地方稅費綜合申報表》(尚未發生稅費申報的提供《工資總額使用手冊》);④銀行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預留印鑒法人章並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章並加蓋公章的授權書);⑥單位公章、單位預留印鑒、印鑒卡(在管理部領取);⑦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⑧《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在管理部領取)。
㈨ 單位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到單位自己的開戶行辦理,還是公積金中心審批表上提供的繳存銀行辦理
單位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按照公積金中心審批表上提供的繳存專銀行辦理繳存業務。
根據《住房公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9)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審核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㈩ 怎樣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專並辦理住房公積金屬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