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省內跨市用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可以省內跨市用的。
2.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嗎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是可以異地使用公積金。
根據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的相關規定職工在轉入地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繳存住房公積金後,可申請將異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轉入地中心。這樣你就可以在異地使用自己的公積金了。
公積金異地轉接所需的材料和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辦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①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②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③ **其它用以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的材料;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① 申請受理:職工提出申請,由轉入地中心審核受理,轉入地中心受理職工申請後將異地轉移接續信息發送至平台進行傳遞;轉入地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業務;
② 信息與資金轉出:轉出地中心收到轉入地中心傳遞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系函》後,應通過平台反饋確認信息,並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受理和信息與資金的轉出;
③ 信息接收與資金轉入:轉入地中心收到平台傳遞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及轉入資金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入賬和信息傳遞。
3. 現在的新規是不是說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呀
可以異地公積金貸款。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的明細台賬;
(3)住房公積金可以跨市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
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4.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省內跨市用嗎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國銀行申請貸款業務,是無法使用深圳公積金購買回外地商品房(如惠答州、東莞等地)的,只有購買本市范圍內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住宅類)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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