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誰清楚2016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納上限是多少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北京地區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至12%。
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5%至12%繳存比例范圍內確定本單位繳存比例;其他性質單位的繳存比例為12%。職工個人繳存額一般與單位繳存額一致。
不過,公積金月繳存額一直存在一個「封頂」標准,這一標準是與北京市人力部門與統計部門聯合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掛鉤的。
B. 2016年7月上海住房公積金調整後繳存基數、比例及上下限是多少
2016年7月上海住房公積金調整後繳存基數、比例及上下限,如下:
自2016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4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5年月平均工資。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6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2015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494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276元。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1%至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1782元。
(2)2016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繳費下限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C. 2016年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最高是多少
你好,各地的公積金最低或最高繳費基數確定辦法是不一樣的。
按《關於規范住房公版積金繳存工資基數的通權知》規定,單位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最高不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有條件的單位,經管理中心批准,可適當放寬到五倍;最低不得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
D. 2017年繳存北京市住房公積金上限是多少
繳存比例
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每一住房公積金年度核定一次。繳存單位應於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填報本單位下一住房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調整繳存基數。
2016年北京公積金繳存基數:7086元
北京關於調整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的通知
繳存上限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執行期為一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即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每年公布一次。
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1258元,月繳存額上限為5102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551元。
北京關於調整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的通知
繳存下限
2015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
緩繳及降比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單位住房公積金緩繳、降低繳存比例申請,並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原則上不低於8%。
E. 2016住房公積金繳費費率一般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根據單位自己的規定實行,不能低於5%.不能超過12%。
1、按專照國家、省、市的要屬求,行政事業單位的單位繳存比例最高為12%,個人繳存比例暫維持原比例不變。
2、企業及其他單位,參照行政事業單位執行。單位自身經濟狀況良好可提高繳存比例,但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不得超過24%。
3、企業因虧損等特殊原因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經所屬分中心(管理部)初審後,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批復,單位和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最低不得低於各5%。
F. 北京2016年的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為多少
您好!
您可以參考一下這個
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市各有關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調整市級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繳存基數通知如下: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5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其計算口徑 :
(一)市級機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
1.在職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第13個月工資(除以12,月均計入);
2.在職工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第13個月工資(除以12,月均計入)。
(二)市級事業單位
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1、獎勵性績效工資2(除以12,月均計入)。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封頂基數仍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對於1998年12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新職工,其逐月發放的住房補貼繳存基數參照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繳存比例仍為14%,住房補貼參照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和使用。
三、為保證職工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能夠及時調整,請貴單位在2016年1月底前,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公積金專櫃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窗口辦理調整手續,並按調整後的月繳存額及時匯繳,同時補繳2014年10月—2015年12月期間增加工資應計繳的住房公積金。
望採納,謝謝
G.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 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北京偉嘉安捷」解答:多數銀行房貸還款日為中下旬,由於1月份處於年度分段內計息時段,部分客戶1月份容貸款月供可能會有所上升。假如每月15日為還貸日,2016年底利息計算方法要分為兩部分,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間執行舊利率,2016年1月1日至15日才執行新利率,因此,1月份房貸利息下降不明顯,但同時,根據等額本息計算公式重新計算,還款本金卻會上漲,供房者還的本金上漲的幅度會超過利息下降的部分,所以會出現1月份月供「不降反升」的事。因此,建議客戶1月份最好留意銀行簡訊通知,在月供還款之前多存些資金,避免出現房貸逾期情況。
H. 北京2016年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自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的年度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1258元,月繳存額上限為5102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551元。上一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上限為4654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27元,本年度分別提高448元和 224元。
公積金又稱公司的儲備金,是指公司為增強自身財產能力,擴大生產經營和預防意外虧損,依法從公司利潤中提取的一種款項,不作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於: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轉增公司資本。
I. 2016年青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青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怎麼算
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13428.90元,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但最高不得超過22381.50元。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於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
青住金發〔2016〕14號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自2016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4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5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根據青島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5年青島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確定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13428.90元,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但最高不得超過22381.50元。
各(區)市最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分別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用人單位月平均最低工資標准(六區為1583.33元,四市為1433.33元)確定。
自由職業人員繳存基數上限不得超過13428.90元,下限為我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0%,即2685.78元。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最高不得超過12%。
自由職業人員繳存比例仍按單位和個人各5%或單位和個人各12%執行,單位和個人部分均由自由職業人員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