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做好住房公積金中心工作總結
一、大力推進擴面工作,推動公積金歸集實現新增長。
中心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擴面文件精神,加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力度和執法力度,切實落實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目標責任制,協調督促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擴面工作任務,擴大試點范圍,強化擴面工作手段,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扎實推進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工作,逐步擴大住房公積金歸集覆蓋面和社會效應。
二、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加強對宣傳內容的策劃,組織形成市本級和各縣(市)管理部統一的宣傳形象,整合多樣的宣傳渠道,創新宣傳方式,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社會知曉度、關注度;開展住房公積金制度宣傳月活動,擴大與社區的合作,同時開展公積金宣傳的延伸服務,提高市民對公積金政策的關注,不斷提升公積金中心服務形象;與市總工會聯合舉辦「住房公積金杯——展勞動風采 誇福州新貌」XX市職工書畫攝影大賽,通過開展此類特色的大型主題宣傳活動,不斷提高住房公積金的的影響力與關注度。
三、扎實推進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繼續做好住房公積金數據備份與網站建設工作,切實落實信息安全責任制;繼續完善住房公積金網上行政審批系統,不斷拓展中心網站功能,強化中心信息網路建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拓展住房公積金信息查詢手段,建立覆蓋移動、聯通手機平台的簡訊查詢服務。
四、繼續開展項目貸款工作,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互助性和保障性功能。
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基礎上,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和要求,繼續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加快貸款資金投放和使用,加強對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確保資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積極為我市的保障住房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五、強化廉政風險防控,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
貫徹落實住建部等七部委《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隱患,制定風險防範措施,細化分解責任,加強落實整改,確保資金安全;對受託銀行開展年度考評工作,提高受託銀行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服務質量和工作績效;規范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做好政策清理工作,進一步簡化程序;
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
一是重視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長遠、持續發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基礎建設工作。完善內設機構配置和人員配備,充實住房公積金管理力量,滿足住房公積金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將管理部辦公用房建設或購置列入年度計劃,逐步提高管理部辦公用房自有率,合理配置辦公用房和辦公用車,保證住房公積金業務運作、宣傳執法工作順利開展。二是繼續加強制度建設,堅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錢。進一步完善財務會計、審計稽核、提取和貸款審批、大額資金劃撥等內部管理制度,細化國債購買、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等業務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推動業務管理規范化,提高資金使用風險防控能力2017最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總結2017最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總結。三是完善規章制度和服務規范。不斷探索隊伍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實行內部績效管理考核評比工作,激發和調動職工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七、加強機構隊伍建設,不斷深化文明創建活動。
堅持把文明創建、創先爭優和加強自身建設做為一項常態化的長期工作,不斷創新學習體制,提高中心隊伍建設。首先加強班子建設,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團結,務實奮進,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合力;二是繼續做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後續工作,按照公務法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人事、財務管理制度的全面銜接和轉換。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優化人才結構。抓好乾部職工的學習教育,開展崗位練兵和一專多能培訓,引進專業人才,充實隊伍力量,努力打造一支業務精、能力強、服務好的人才隊伍;四是繼續加強中心黨的建設和工青婦團等群團組織建設;五是在鞏固已取得文明創建成果的基礎上,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文明行業創建和「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及「爭創一流業績、爭當崗位標兵」等活動,不斷創新服務方式,豐富服務載體,努力推進中心文明創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階。
Ⅱ 高州住房公積金管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國務院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版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權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2015年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條例》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Ⅲ 如何加強住房公積金內部審計
1、建立獨立、客觀的內部審計機構。充實審計人員。提高人員素質。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內普遍下設若干分容支機構和業務經辦網點,實行法人內部授權管理,且管理的資金量相當大。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充分提高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建立獨立、客觀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具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強的內部審計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積極創造條件,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同時還要加強審計理論知識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Ⅳ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應該開立什麼賬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2、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開戶並且連續、足額匯繳,期限不低於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
4、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金額;
5、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6、所購買、建修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
Ⅳ 如何編制好住房公積金管理預算
第一條 為了抄加強住房公襲積金的財務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具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運作、保值、歸還和核算降低運作風險,保證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確保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
Ⅵ 住房公積金是哪一年開始推行和徵收的啊
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 1991年,上海市借鑒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在全國率先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並很快在全國推開。1994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6)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八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佔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1/3,單位代表佔1/3。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人士擔任。
第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Ⅶ 如何加強住房保障的後期管理工作
二、住房保障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
第一,住房公積金制度。1999年4月3日,國務院頒布實施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這標志著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進入了一個法制化、規模化發展的新時期。現實施的條例是根據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後的條例。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可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一項強制單位和個人為個人未來購房進行儲蓄的住房貨幣分配方式,其特點是直接以金融手段支持廣大城鎮職工購買住房,旨在幫助個人緩解購房壓力。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比普通商貸的利率低1%.住房公積金制度自建立以來,覆蓋面不斷擴大,歸集額和繳存額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對中等收入者購買房屋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作用。但是,該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諸多不足之處。首先,雖然住房公積金制度自建立10多年來,覆蓋面不斷擴大,但覆蓋率仍然較低。全國公積金覆蓋率不到50%,仍有4000萬左右的職工還未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2]一些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意識,也有些企業由於資金流轉不暢任意停繳。其次,住房公積金的運用率低,沉澱資金高。「就全國來看,除在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蘇、福建等6省市的公積金運用率情況比較樂觀,超過了60%,其中北京高達96%,而其他省市則普遍面臨運用率不足的壓力。」[3]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有以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多、手續繁瑣、審批時間長,影響購房者貸款熱情;雖然公積金貸款比商貸低1%,但是這個利率差很小,當商貸採取優惠利率時便優勢不存。而且,利用公積金貸款可貸得額度低,即使採取商貸+
公積金貸款並行的方式,但也終因公積金貸款手續繁瑣等弊端而使人們不得不放棄它的使用;公積金的使用僅限於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資助房屋,不能用作租賃之用,這也限制了那些賣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對於那些直至退休都賣不起房的人來說,只能等到退休再將公積金支取出來自用,這有悖於公積金作為住房保障的原意。再次,公積金繳存設定了最高繳存比率,不利於單位自主提高職工公積金額度。
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這些不足都影響了其提供住房保障的力度,需要加以完善方能使其更好的發揮作用,首先,加強對我國勞動用工的管理,擴大住房公積金的覆蓋率。必須改變目前我國用工制度的無序狀態,凡是企業用工必須經過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的批准,並在勞動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必須對在本市工作的人員進行跟蹤,即在本市工作後,要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的有關手續。[4]逐步推進農民工參統住房公積金的改革措施,使農民工也能從中受惠。其次,賦予住房公積金中心稽查處罰職能,對不繳、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予以相應處罰,迫使其按期及時繳納。再次,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貸款利率,吸引人們選擇公積金貸款。第四,取消最高比率限制,設定彈性比率,對於有能力且對住房公積金熱情高的單位鼓勵其自己確定比率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額度。第五,拓寬公積金的使用用途,以自住為目的的租賃也可申請公積金的運用,真正保障公積金用戶的住房需求。第六,加強住房公積金中心的管理,強化對其的監督,簡化辦理程序,提高辦理效率。
第二,經濟適用房政策。1998年,我國推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國務院發布的有關文件提出: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房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目的是為實現「居者有其屋」。經濟適用房是指以行政劃撥土地建造,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以保本微利(開發商利潤控制在3%以下)為原則,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不完全產權的普通商品房。「從1998年至2002年,全國共完成經濟適用住房投資3959.67億元;經濟適用住房施工面積達71644.68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竣工面積達42857.6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的竣工量占商品住宅竣工總量的41.2%,也就是說,經濟適用住房已經佔了中國住宅的半壁江山。」[5]按此統計數據而言,我國的經濟適用住房規模已經很大,應該能夠滿足廣大中低收入者的購房需求,而為什麼實際上並沒有起到其應有的效果呢?究其原因,不難發現,當時國家決定全面推進經濟適用房建設,並不僅是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也是一個重要目的。正是由於這種政策定位上的模糊性,使得經濟適用房很難與商品房界分,經濟適用房的房型面積如何確定,銷售對象資格如何審定,經濟適用房如何管理規范等問題不夠明確,導致在一些地方經濟適用住房被富人購買,成了富人房,偏離了它應有的目標。[6]目前經濟適用房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消費主體錯位,由於審核不嚴,高收入者往往憑借其經濟優勢購置多套經濟適用房,剝奪了本屬於中低收入者的房源;房屋面積規模普遍偏大,中小戶型供應量少,而中低收入者真正能夠消費起的只有那些中小戶型的房屋;雖然政府限定了經濟適用房的利潤空間,然而,本來很低成本的經濟適用房價格卻也不斷上漲,與普通商品房差價不大,而質量往往不如普通商品房,失卻了其本來的功能。經濟適用房存在的這些問題是關乎我國住房保障能否落到實處的關鍵所在,因此一定要下大力氣認真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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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如何加強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
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推行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至今,住房公積金政策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當前,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還處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其中,財務管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工作的職能和內容也增加了不少,不再局限於傳統意義上的存繳、提取公積金和貸款,更加註重的是實現公積金的增值,帶動社會經濟的進步。所以,怎樣完善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升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水平,以及實現公積金的增值是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現狀
(1)住房公積金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存在違規發放貸款、違規挪用資金的現象,對住房公積金的監督工作不到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由國家財政撥款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但是管理中心並沒有以身作則,有些地方的資金管理分散,過分追求自身利益。監督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現象在我國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存在。有些管理中心的員工通過修改合同、內部調賬等方式違規挪用住房公積金,更有甚者,挪用資金進行投資、捲款逃離等。這些現象都反映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員工法律意識和財務意識淡薄。
(2)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以及使用不夠規范,具有較大的財務隱患。當前,很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缺少相應的內部管理,對資金的管理較為分散,還有一些巨額的資金,為了追逐利益,甚至走向了證券市場。不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把大量的資金交到證券公司的手中,任其購買較大風險的股票,使得一旦股市行情變化,股價下跌,資金就會大量縮水,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帶來的將是巨大的損失。
(3)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目標存在誤解。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於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但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往往會被管理者誤解為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不關心,也不關心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情況,使得住房公積金沒有被盤活,降低了住房公積金的收益。
(4)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較低。當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機構已經逐步調整到位,我國各個地區以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的市以及直轄市和其他地區的市為中心成立了管理機構,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開始逐步走向規范,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當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還不夠高,很多的住房公積金還只是沉澱在銀行,有些地方存在將住房公積金放在股市、貪污等違法違規現象。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水平的對策建議
針對住房公積金在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
(1)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部制度建設,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離不開管理部門的科學管理,科學管理來源於科學制度,科學制度是住房公積金提升價值的首要保障。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能體現在公積金的籌集和使用上,資金流轉環節操作的復雜性和連貫性決定了財務風險級別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設,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積金的運營風險,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平。
(2)保證公積金賬戶管理的獨立性。首先,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一個基本的結算賬戶,對財政部門劃撥經費和其他往來款進行統一管理,各個科室不能私設銀行賬戶;其次,實行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允許隨意將本單位的資金借給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再次,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人員應該將各項收入立即入賬,對現金收入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也不得白條抵庫,所有的貨幣資金要做到日清月結。另外,財務人員在對任何一筆資金的收付進行處理時,都要按照申請、審批、收付、記賬以及復核等相應程序及時進行處理或者及時向財政進行結報。
(3)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提高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水平。全面預算能夠對公積金的合理運用進行有效控制,降低運行成本。在實施預算的過程中,應該對實際核算的結果與預算管理實施差異分析,以此制定調控措施,干預公積金財務管理,使其在正確的預算方向上繼續運轉並對以後的預算管理工作方向進行指導。進行預算管理的結果分析和評價,制定獎懲措施保證預算管理的可持續和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我國住房公積金的財務運作模式當前還存在很多問題,使用機制不健全、收繳困難等都給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帶來了一些不利影響。為此,應該運用互助機制、長期法則和大多數法則,擴大公積金的覆蓋面,吸收更多社會成員加入住房公積金,從靜態收繳模式轉變為動態收繳模式,創新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模式,逐步實現住房公積金的高效運作。
Ⅸ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屬於什麼編制是什麼級別
(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目前有十五個分別是:哈爾濱、長春、沈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其中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即是計劃單列市也是副省級城市。)
(普通省會地級市、普通自治區首府地級市<非副省級城市>正廳級:
石家莊,鄭州,南昌,太原,烏魯木齊,呼和浩特,長沙,貴陽,昆明,西寧,蘭州,銀川,南寧,福州,拉薩,海口,合肥 )!
普通地級市正廳級:南陽市、朔州市、江門市、漳州市、台州市等等。。。。
1:直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副廳級!
(1)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管理中心」)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重組後於2002年10月組建成立。市管理中心系市國土房管局直屬事業單位(同時保留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市管理中心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設有辦公室、人事教育處、綜合計劃處(掛審計稽核處)、財務管理處、歸集管理處、資金運用處、住房信貸處、資金保全處、信息管理處九個處室和鐵路分中心。
2: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的城市是正局級(副廳級),有的城市是副局級或者正處級(具體的要看是那些城市)!
正局級的
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市政府的正局級事業單位,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售房款(維修基金)、住房貨幣補貼、廉租房建設資金等房改資金的歸集、運用和管理工作。
長春市從1993年開始初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當年,市政府成立了住房公積金專門管理機構--長春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為隸屬於長春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掛靠市房地局的副局級事業單位,負責市本級行政區域內,包括住房公積金在內的住房資金的統一營運、統一管理工作。2002年8月29日,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長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成立了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長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級事業單位。
副局級的
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的副局級事業單位,對全市住房公積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
正處級的
廈門市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1999年,成立廈門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02年11月,在廈門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組建成立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受託承辦全市房改資金業務。
3:普通省會地級市、首府地級市、普通地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的是正處級有的是副處級!
正處級的:
(1)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直接隸屬於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福州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
(2)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是直屬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正處級建制,下設省直分中心和肥東、肥西、長豐三個縣管理部。
副處級的:
(1)運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於2004年6月,是直屬市政府的副處級全額事業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中國新余歡迎您!
(2)新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法定登記名稱,其機構規格相當於副處級。 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3)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03年5月正式掛牌運作,為直屬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副處級事業單位。目前內設綜合科、...
(4)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_網路
中心概況 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隸屬於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獨立的副處級事業單位[1] ,主 要承擔衡陽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
(5)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是經中共寧德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的直屬寧德市人民政府的副處級事業法人單位,具體承擔寧德市直和各縣(市、區)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Ⅹ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規范運行,政府頒布了什麼政策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