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積金怎麼使用有額度限制嗎
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手續
(一)申請前,申請入應根據所購房產價格和自己的收入狀況,計算一下自己的貸款數額和還款期限。按照規定,申請人的貸款額不能超過房產價格的70%,且最高貸款額為30萬元。貸款最長期限為 25年。
(二)申請必須取得一種貸款擔保,這是為了保證貸款安全回籠。擔保方式主要有四種:
1.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財產抵押加第三人保證擔保;
2.財產抵押擔保加購房綜合保險;
3.財產抵押擔保;
4.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三)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向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報《個人住房擔保委託借款申請表》,並提供必要的審核材料。這些材料包括:
1.有效居留證明;
2.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意向書等有關證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單位同意貸款的信函;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初審。管理部門對材料進行初審,核定貸款額度和期限,對貸款的擔保方式也加以確定。
(五)調查。管理部門對申請進行調查,並提出調查意向。若是需進行抵押物審核評估的,還須由評估機構進行審核。
(六)簽訂合同。審批合格後,資料管理中心即與銀行簽訂委託合同,並由資料管理中心簽發委託貸款通知單。此外,貸款銀行與借款人之間還需簽訂一系列的合同。這包括:
1.如是抵押加保證擔保的,需訂立抵押合同和保證合同;
2.如採取抵押擔保同時購買購房綜合保險的,須訂上抵押合同和保險合同。
(七)劃撥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由管理中心將資金劃入委託貸款基金戶,再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撥付。
2. 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限是多少
根據襄樊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服務指南
⒈貸款額度
(1)購買期房、現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款的70%;
(2)購買「二手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款的50%。
⒉貸款金額
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一般為5-15萬元,最高金額為2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⑴申請人夫妻只有申請人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的,貸款最高金額為15萬元;
⑵申請人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金額為20萬元。
3.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及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公積金具體貸款額度為:
一是不得超出個人還款能力即:
借款專人月繳存額/借款人公積繳屬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備償還貸款本息後月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貸款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4. 住房公積金交了三年但是每年取過一次,買房能用工積金嗎
可以,會影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內名下無房買房使容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2.如果配偶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
根據上述兩種情況,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以商品房為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以貸款到60萬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90平以內的不超過80%;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的差額。且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5. 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額度是多少
是直屬市人民政府的獨立的正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負責襄樊區域內住房公積金、公有住房售房款、住房補貼資金等房改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委託發放個人住房政策性低息抵押貸款,具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授權的行政執法職能。中心內設五個職能科室,分別為綜合科、財務核算科、資金運營科、歸集管理科、審計法規科。現有職工26人,均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平均年齡38歲。
自1993年襄樊市實施住房制度改革以來,伴隨著房改政策的不斷深化,經過廣大幹部職工的不懈努力,我市房改資金經歷了從無到有、由小到大的量的積累,管理工作初步完成了從粗放型、經驗型向科學化、規范化質的轉變,房改資金運用逐步走上了投入產出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的軌道。
十幾年來,中心一直奉行壯大住房資金實力,服務廣大職工,促進住房消費的宗旨,使住房公積金業務快速發展。截止2007年6月底,全市已有3553家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繳存職工達37萬人,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達23億元,職工離、退休正常支取7億元,住房公積金余額達16億元;累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4億元,幫助8000戶職工圓了住房夢,對我市全面啟動個人住房消費,建立住房新體制,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目前,襄樊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2%(單位、個人各6%),原則上不高於24%。即: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為16%;其他非財政撥款單位、中央省屬駐樊單位、外資企業最低不低於16%,最高不高於24%;民營、私營企業按不低於12%的比例繳存。
在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上,中心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儲存,財政監督」的原則,做到了專款專用,安全運營,有力地推動了我市住宅建設、住房消費和房改事業的發展。在資金歸集總量、運用總量以及資產質量方面我市始終排在全省前列。先後榮獲了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先進單位、市級最佳文明單位、最佳誠信機關、平安單位、學習型機關、黨建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機構職責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施真強一、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襄樊市人民政府領導,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正縣級事業單位,負責政策性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房改售房款、貨幣化補貼資金)的管理運作,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擬訂本行政區域內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的具體措施,報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以及繳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歸集、核算、保值和歸還,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並接受市財政部門的監督。
(四)負責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並按期回收貸款本息。
(五)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報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定。
(六)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歸集管理與核算,並按國家有關政策專款專用。
(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資金的歸集、核算、支付的管理及其政策的指導工作。
(八)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住房資金的金融業務和住房資金帳戶的設立、繳存、歸並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九)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住房資金管理的業務指導與協調工作,匯總統計全市住房資金歸集、管理、使用情況,並向上級部門呈報。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四個職能科室。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一)綜合科 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及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中心行政事務、機關公文運轉、新聞宣傳、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組織、紀檢、工青婦、保衛、行政後勤等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市區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和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資金的歸集業務;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按要求和貨幣化補貼方案足額繳存。
(二)財務核算科 負責各類住房資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各類住房資金年度預算、決算,定期向囊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表,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負責住房資金的合理調度與平衡,確保資金的保值與歸還;負責檢查、督促受託銀行做好住房資金核算、結息工作;負責住房資金的內審及中心管理費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積金的支取、轉移;負責建立住房資金計算機管理系統並提供各類查詢服務。
(三)資金運營科 負責受理、審核公積金個人抵押貸款業務;負責向審貸委員會報送借款人有關資料,經審貸會議討論通過後辦理個人貸款的發放;負責對受託銀行代辦公積金個人抵押貸款業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負責對已發放的個人貸款本息的按期回收並進行動態管理;負責組織催收逾期項目貸款本息;負責對各類抵押貸款文書及其他檔案材料的管理。
(四)歸集管理科 負責擬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並報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後執行;負責擬定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報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下達;負責收集統計本行政區域內住房資金歸集、管理、使用情況,並向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上級部門呈報;負責制定住房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負責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查處,並組織實施有關住房資金法律訴訟事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業務,辦理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及匯繳;督促各單位及時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並負責落實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額度的按年調整;負責落實困難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緩繳材料。
(五)審計法規科 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負責對系統內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的政策法規、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負責對系統內住房公積金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和資金運用、財務收支、會計核算等情況實施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處罰和行政訴訟工作;參與中心對外合同的審核簽訂、負責合同糾紛及相關資產保全訴訟;負責實施不良資產的管理、抵押物和償貸物的處置以及呆壞帳核銷的審核;負責組織實施系統內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辦法的修訂和考核工作。住房公積金查詢辦法:請登陸http://www.xfgjj.com/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單位必須把職工身份證號按繳存序號拷盤報送中心營業大廳)
6. 襄陽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多少
若准備通過招商銀行襄陽分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現只能辦理一手樓純公積金貸款。一般額度為4-40萬,最高貸款金額為50萬,另需符合公積金存貸結合比例。詳情可致電95555或聯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詳詢。
7. 住房公積金每年的提取額度以及提取時需要辦理些什麼手續
1、職工個人購買自住住房1年(以《房屋所有權證》發證日期為准)之內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申請審批書》;④《房屋所有權證》;⑤《契證》;⑥房屋所有權人的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
職工符合本條的規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定期余額(住房公積金的定期余額為每年6月30日結轉的金額),且不得超過購買自有住房的費用。
2、職工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1年之內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申請審批書》;④《房屋所有權證》;⑤區、縣(市)規劃土地等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或用地許可證)、規劃許可證等原件及復印件;⑥職工的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
管理中心派人實地勘察認可後,方可批准提取。
職工符合本條的規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定期余額,且不得超過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費用。
3、職工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1年之內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申請審批書》;④《房屋所有權證》;⑤區、縣(市)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大修鑒定證明及復印件;⑥職工的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
管理中心派人實地勘察認可後,方可批准提取。
職工符合本條的規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定期余額,且不得超過大修自有住房的費用。
4、職工在償還所購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期間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申請審批書》;④《房屋所有權證》;⑤《借款合同》; ⑥《借據》;⑦借款人的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
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本息的還需提供最近一次《銀行還款對賬單》。
在貸款未還清前,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定期余額,但不得超過貸款的余額及利息之和。當年存儲金額超過當年還款金額的,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當年還款金額。
5、職工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④離、退休證(無離、退休證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6、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④(1-4)級傷殘證或市級衛生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7、職工出境定居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④簽證及前往國的定居手續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8、職工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④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9、非沈陽市常住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④《居民戶口簿》;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10、沈陽市農業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④《居民戶口簿》;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11、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管理中心指定賬戶集中封存滿2年仍未重新就業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②《沈陽市職工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證明》;③《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④《失業證》。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12、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哪些證件及可提取額度是多少?
①身份證(死者身份證原件可不提供);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④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由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判決書》及復印件;⑤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及復印件;⑥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身份證;⑦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8.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及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中國銀來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自貸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的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是指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費用時,同時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由受託銀行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組合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9.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不可以確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
根據 2008年10月28日昆明市政府第103次常務會研究決定,為促進昆明市房地產業發展,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支持中低收入職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改善住房條件,對昆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做出調整,現將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額度通知如下:
一、雙職工家庭夫妻雙方所在單位都按規定比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的,根據借款人家庭的還款能力確定合理的貸款額度,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人民幣調整為60萬元人民幣。
二、雙職工家庭夫妻雙方只一方所在單位按規定比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的,根據借款人家庭的還款能力確定合理的貸款額度,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20萬元人民幣調整為30萬元人民幣。
三、雙職工家庭夫妻雙方只一方所在單位按規定比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其父母或子女為所購住房的產權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的單位按規定比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的,根據借款人家庭的還款能力確定合理的貸款額度,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人民幣調整為60萬元人民幣。
四、單職工其所在單位按規定比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的,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20萬元人民幣調整為30萬元人民幣。
五、單職工其所在單位按規定比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其父母或子女為所購住房產權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的單位按規定比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的,根據借款人家庭的還款能力確定合理的貸款額度,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人民幣調整為60萬元人民幣。
六、已享受上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人員,其貸款未還清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七、各受託銀行2008年11月1日起受理的置換組合貸款,按調高後的額度進行相應比例測算,報中心審批。之前已經受理的貸款,按原貸款額度執行。
八、繼續維持對各分中心、管理部的額度授權;報批流程不變。
以上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為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