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沒有離職證明怎麼提取公積金
除了離職外,還有多種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1)住房公積金沒有離職證明可以取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除用於提取外,還可以用於貸款,具體規定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公積金的存款貸款的利率: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扣款方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貳』 沒有離職證明可以取住房公積金嘛
如果是辭職換工作的話必須要有離職證明的。這個證明開起來又不難。
『叄』 廣州住房公積金,沒有離職證明可以提取嗎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不一定非要離職證明,滿意下列條件之一即可提內取:
(一)購買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肆』 沒有離職證明可以把住房公積金取出來嗎
從公司離職,公司沒有提供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無法提取,但可以轉出。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離職不屬於可提取公積金的范圍之內。
從公司離職的當月,如果幹滿月離職的,公司會到下個月辦理公積金的時候封存。如果沒有干滿月,離職當月辦理公積金封存。從公司離職的當月,如果幹滿月離職的,公司會到下個月辦理公積金的時候封存。如果沒有干滿月,離職當月辦理公積金封存。
1、回原單位人事部門找到留底的離職證明,復印後加蓋公章,憑身份證和加蓋公章的離職證明復印件及名下正常使用的本地開戶的儲蓄卡或存摺辦理離職提取。
2、若無法回原單位獲取離職復印件,可參照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情況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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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離職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材料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若離職後仍在當地工作,公積金轉移方式
市管轉市管:原單位公積金賬戶會與新單位合並。
市管轉國管:個人提供銀行查詢單(公積金卡所在銀行),提交給原單位,由原單位辦理轉移手續。
國管轉國管:原單位公積金賬戶會與新單位合並。
國管轉市管:國管單位離職後,國管公積金分為兩種封存狀態。(單位內部封存,國管集中封存)
單位內部封存指將市管開具的《轉移職工開戶證明》交到原國管單位,由原國管單位去經辦銀行辦理資金轉移;國管集中封存是指將市管開具的《轉移職工開戶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交到現公司指定銀行,辦理資金轉移。
離職後去其他城市公積金帳戶轉移
如果外地的工作單位買房者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帳戶,則可以將在當地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買房者應當將相當材料提供給原單位,通過原單位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辦理。
買房者離職後去其他城市工作,轉移公積金所需材料包括: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卡號,開戶行名稱及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伍』 從公司離職,公司沒有提供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從公司離職,公司沒有提供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無法提取,但可以轉出。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離職不屬於可提取公積金的范圍之內。
從公司離職的當月,如果幹滿月離職的,公司會到下個月辦理公積金的時候封存。如果沒有干滿月,離職當月辦理公積金封存。
封存的公積金可以轉移也可以提取。前提是你要找到下一家單位,如果下一家單位還是在同一地區,可以讓其開公積金轉移單,遞交給原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
如果下一家單位在其他省市,可以讓其提供社保繳納證明,攜帶公積金卡進行公積金提取。具體提取程序和所需資料按照當地地區公積金中心要求辦理。
(5)住房公積金沒有離職證明可以取嗎擴展閱讀:
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陸』 廣州住房公積金沒有離職證明可以提取嗎
建議你回原單位重新開具離職證明、提取公積金申請表,而且提供廣州的居住證或者暫住證,才能帶上身份證、儲蓄卡,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的。
『柒』 沒有離職證明,公積金如何取出!
已經離職沒有離職證明的情況下,買房子或者年滿65周歲才可以提取公積金,除特殊情況外。
一、公積金提取概念:
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二、提取方式:
1、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2、部分提取:
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為賬戶總金額減10元。
3、銷戶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三、提取條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