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時間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版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1.
本人攜帶權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2.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3.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② 個人住房公積金可以每年什麼時候提取
關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條例規定如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內提取職容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③ 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限制嗎
一、職工購買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按以下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版余額
(一)未權申請住房貸款的,提取余額截止到相應住房消費行為發生後滿一年
(二)申請住房貸款的,提取余額截止到相應住房消費行為的當月;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余額截止到批准之日後滿一年;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不得超過相應住房消費的實際支出總額。
二、職工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相應償還貸款行為發生的次月起提取,用於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每滿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的余額不得超過貸款人當年償還貸款本息總額;如已辦理貸款提前結清手續的則應在結清之日半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但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
④ 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有沒有時間限制''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有時間限制。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一次性付款購買、建造、專翻建、大修自住住屬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三年內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過購房額的住房公積金。
職工使用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首次提取不超過首期額,以後每年一次或每隔幾年一次提取,額度不超過期間的還貸總額,用於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具體的時效性規定是:
職工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一次性付清購買二手房的,自取得過戶後的房產證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門出具關於房屋應該大修的安全鑒定報告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使用購房按揭貸款的,在還款期內都可辦理,首次提取不超過首期額,以後每年一次或每隔幾年一次提取。
⑤ 提取住房公積金一年之內最晚到什麼時候可以提取
您好,支取住房來公積金歸還源住房貸款每年辦理一次,每次提取額度不超過您12個月還款總額,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住房貸款應還本息和。支取手續需您本人攜以下資料到中心辦理(如需支取您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存款,則配偶共同前來):1、本人身份證(如您好,支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每年辦理一次,每次提取額度不超過您12個月還款總額,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住房貸款應還本息和。支取手續需您本人攜以下資料到中心辦理(如需支取您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存款,則配偶共同前來):1、本人身份證(如需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及結婚證);2、住房按揭貸款合同;3、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單(余額單以列印時間一個月內有效)及還貸存摺(提前一次性還清住房貸款的還需提供貸款銀行還貸專戶賬號及開戶行或貸款銀行出具的《住房貸款提前結清單》);3、住房公積金銀聯卡。
⑥ 住房公積金無房提取到什麼時間截止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符合規定的可隨時取出來,目前比較合適的是購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戶口遷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經單位蓋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以下證明材料: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購買一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或預售契約)、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購買二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征地補償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指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市級以上醫院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份。
(7)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遷出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8)失業(或下崗)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的,提供失業證(或下崗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⑦ 提取住房公積金有時間限制嗎
沒有時間限制,但需要滿足提取條件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如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7)關於住房公積金無房提取時間擴展閱讀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⑧ 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一般需要多久
公積金提取審核因個人情況不一樣,提取的時間會有不同。一個月至2個月都是有的。原則上是在你辦理完公積金提取手續後三個工作日打到你的個人公積金賬戶內,一般第二天就到賬了。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個人結算賬戶。但加上不同的地方辦事效率有差異,有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銀行會直接匯款到個人賬戶。
拓展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首次提取需要的資料: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二、住房公積金首次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⑨ 無房公積金提取周期
公積金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專,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⑩ 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限制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