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煙台的公積金賬戶怎麼就5位
職工對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有疑問時,可以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到繳存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大廳找工作人員查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二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第三十六條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資料來源: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418.htm
B. 煙台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支付寶個人手機提取公積金方法:
1、在手機上下載」支付寶「專APP,打開」支付寶「APP,前往屬」支付寶「頁面並打開「城市服務」。
C. 煙台住房公積金什麼時候錢能下來
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
1. 原則上是在你辦理完公積金提取手續後三個工作日打到回你的個人公積金賬戶內答,一般第二天就到賬了。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個人結算賬戶。可以第4個工作日到銀行櫃台或ATM機上查詢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款項是否到賬,不到賬可以電話12329咨詢。
2. 在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提交後,有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銀行會直接匯款到個人賬戶。
3. 主要看審核時間,不同的地方辦事效率有差異,只要審核通過應該很快會到賬。
D. 煙台住房公積金賬戶前兩位是多少
37吧
E. 煙台公積金查詢系統怎麼查
1、網上搜索公積金繳納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入官網,進入個人業務平台。下圖是重慶的公積金官網。
其他方法:
1、住房公積金服務網點查詢。
查詢內容:查詢(列印)最近一年半的公積金繳存明細(含繳存單位名稱、繳存單位公積金賬號、個人公積金賬號、個人序號、月繳存額、繳存比例、提取情況等);查詢公積金聯名卡關聯信息(含聯名卡持有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名卡發卡行、聯名卡卡號、關聯時間等);查詢公積金貸款辦理進度。
所需資料:職工本人查詢的: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
2、公積金聯名卡查詢。
查詢內容:查詢職工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及匯繳、補繳、提取、計息等賬戶明細,公積金貸款余額和還貸明細。
查詢方式:使用公積金聯名卡及密碼在發卡銀行自助終端、發卡銀行櫃面、發卡銀行網上銀行、發卡銀行手機銀行查詢。
3、公積金服務電話查詢。
參保人拔打重慶公積金服務電話12329,根據語音提示查詢單位公積金賬戶信息(含匯繳人數、封存人數、月應匯繳額、最後匯繳月),單位近3次公積金提取辦理進度(含交件時間、辦理狀態)。
F. 煙台住房公積金幾月份可以提出
煙台住抄房公積金全年都可襲辦理提取業務。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四)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的;
(五)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六)離休、退休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九)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十一)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十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往外地的(含外地戶口職工離開煙台的);
(十四)異地求學的;
(十五)失業2年以上的。
G. 煙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設機構
1.協助中心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工作,研究工作動態,督辦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
2.負責中心文秘、檔案、保密、信息整理匯總與發布、機要通信,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對外宣傳工作。負責中心大事的記錄、整理,編寫中心大事記;
3.負責建立、完善、落實內部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人員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工作;
4.負責中心的經費財務會計核算管理,編制經費預、決算,固定資產和辦用品的采購、保管、分發、維護等工作;
5.負責中心人員的工資核定、審批、發放和社會保障等費用的交納等人事、勞資等管理工作;
6.負責中心信息網路建設與維護工作;
7.協助中心領導組織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及政工、黨群等管理工作;
8.負責綜合性會務組織安排及公務接待工作;負責來訪人員的接待及批辦處理意見;
9.負責勞動、衛生、生活福利、安全保衛、計劃生育、老幹部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
10.負責機動車輛的管理、調度、維護與保養工作;
11.負責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財務收支計劃,負責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的編制、匯總及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並負責對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控制;
2.負責住房公積金收入、支出、使用的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3.負責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核算及收益的分配;
4.負責承辦國家債券的購買、兌付及相關會計核算工作;
5.負責住房公積金存款帳戶、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帳戶的設立和管理,對受委託銀行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結算業務進行協調和監督;
6.負責與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核對帳目;
7.研究分析經濟運行、財稅金融政策變化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改善資金運營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
8.負責住房公積金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檔案建立及移交;
9.負責指導各縣市區的財務管理,探討改革全市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體系的途徑和模式;
10.負責中心內部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堵塞管理漏洞,不斷健全內控機制,確保資金安全;
11.負責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提報市級住房公積金歸集計劃,並組織實施批準的歸集計劃;
2.負責住房公積金催繳工作;
3.負責對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5.負責對職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問題的來信來訪的受理工作;
6.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征管工作行政執法業務流程;
7.負責住房公積金繳交、提取等政策法規的宣傳和咨詢解釋工作;
8.負責對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封存等工作;
9.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轉移等業務的審批、辦理及明細帳核算;
10.負責對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帳原始會計資料的整理、裝訂、保管以及歸檔;
11.負責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的審批、調整工作;
12.配合有關部門擬定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調整意見;
13.負責對縣市區住房公積金征管工作的業務指導;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擬定、調整和解釋;
2.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程序的制定和規范;
3.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宣傳;
4.負責根據住房公積金的歸集額度和貸款的需求程度,提報住房公積金貸款計劃,並組織實施批準的貸款計劃;
5.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受理、考察、審核、發放及回收;
6.負責研究制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防範辦法,協調、監督受託銀行履行「委託協議」情況,最大限度地降低貸款風險;
7.負責記錄住房公積金貸款明細帳。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月報表及年報表,按時與委託銀行、計財科對帳,及時准確地為領導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全面情況;
8.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的整理、裝訂和管理;
9.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表格的制定、修改和調整;
10.負責指導各縣市區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