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3年廣州住房公積金最低參保基數是多少單位個人分別承擔多少比例
2013年廣州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7月1日前)
按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同時,單位和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廣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即今年本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14367元以下,繳存比例不超過12%的,可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則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兩部分構成:單位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個人繳存比例。市地稅局介紹指,目前廣州市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 ,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
市地稅局提醒,必須是單位和個人雙方繳存公積金的基數和比例均符合上述標准和比例,才能准予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若其中一方超基數或超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都必須將超出部分的金額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如需進一步了解和咨詢,可致電廣州地稅納稅服務熱線12366-2咨詢。
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為23945元
廣州2012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由22705元相應調整為23945元,以單位和個人各繳存最高20%比例計算,每月最高可繳交的住房公積金額度達到9578元,比之前的水平足足增加了496元,逼近萬元「大關」。
基數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職工免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現行政策文件規定,向公積金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由公積金中心上報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批准。
繳存基數低於或等於廣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市區1300元/月,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市和增城市1100元/月)的職工,單位應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⑵ 2017廣州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上限是多少
單位繳費比例:繳納費用大於等於繳費基數乘以5%,小於等於繳費基數乘以20%;
個人繳費比例:繳納費用大於等於繳費基數乘以5%,小於等於繳費基數乘以20%,可根據個人情況上調個人繳費比例;
繳存比例限制:50人以下的單位統一實行一種繳存比例,50人以上的,可實行三種或以下;
公積金匯繳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⑶ 廣州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及基數
調整范圍:所有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都要求進行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繳存額的調整工作。
二、調整內容
(一)繳存基數
1.自2012年7月1日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0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1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
2.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1年職工月均工資的5倍,即4789元×5=23945元。職工月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
3.2012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2012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二)繳存比例
1.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2.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需按現行政策文件規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申請,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後再進行調整。
(三)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免繳的情況
繳存基數低於或等於我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市區1300元/月,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市和增城市1100元/月)的職工,單位應當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三、調整辦理程序及辦理網點
(一)辦理程序
繳存單位到我中心管理部、辦事處、鐵路分中心或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的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經辦網點下載職工的繳存數據信息,再從我中心網站(www.gzgjj.gov.cn)下載《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調整批處理文件》(附件)電子文檔(該電子文檔也可在我中心上述業務經辦網點索取),利用已下載的職工繳存數據信息,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在《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調整批處理文件》上如實填報職工的繳存調整數據。填妥後將《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調整批處理文件》列印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連同電子文檔一起送我中心相應的業務經辦網點辦理年度繳存調整手續。
⑷ 廣州市2016年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怎麼算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發布新規,廣州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間,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 這個跟大多數人可能沒什麼關系
⑸ 廣州公積金繳納 個人和單位比例問題
一、廣州公積金繳納比例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1、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
2、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3、繳存基數不低於廣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1895元,不高於廣州市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4654元。
4、職工繳存基數等於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1895元的,單位應當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二、單位不繳或少繳的法律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廣州住房公積金最大基數是擴展閱讀:
《關於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他規定:
1、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現行政策規定向廣州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於5%)或者緩繳申請,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繳費。
2、各繳存單位應當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年度調整手續,在此期間未完成年度調整的,應當繼續按上一繳存年度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按時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視作連續繳存。
3、若因單位未連續繳存而影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單位承擔責任。
4、2019年1月1日(含)後,仍未辦理年度調整的單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調整後,才能按照申報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匯繳、補繳新繳存年度的住房公積金。
參考資料來源:
廣州市人民政府: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
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⑹ 廣州2017年五險一金繳費比例是多少
2017年廣州五險一金繳費比例一覽:
養老保險:單位14%; 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7%; 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0.8%、0.64%、0.48%; 個人0.2%。
生育保險:單位0.85%; 個人無需繳納。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8%,個人繳納比例2%。
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5%,個人不用繳費。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5%,個人不用繳費用。
住房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6)廣州住房公積金最大基數是擴展閱讀
廣州市關於五險一金的繳費明細
《廣州市關於恢復辦理社保費申報業務的通知》明確,根據省人社部門的規定,廣州市2017社會保險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為18213元/月;
下限為3170元/月(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仍維持2906元/月)。至此,五險一金繳費基數上下限都已全部確定。
其中,對於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在職職工)以及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2275元/月和4455元/月;對於工傷保險以及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2275元/月和1895元/月。
住房公積金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廣州市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繳存基數不低於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1895元,原則上不高於本市2016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2275元。
經濟效益好的繳存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22275元的,暫可據實申報職工的繳存基數,但最高不得超過37125元,且須按稅務部門規定納稅。
⑺ 2015年廣州住房公積金每月繳納多少
2015年度廣州公積金繳存標准:
1、繳存比例:5%—20%;
2、繳存基數:2014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3、繳存基數上限:201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即29040元;
4、繳存基數下限:2015年廣州最低工資,即1895元。
(7)廣州住房公積金最大基數是擴展閱讀:
繳納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⑻ 2011年廣州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多少上限和下限分別是多少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又是怎麼樣的
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實內際情況自行選容擇。每個單位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廣州市201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相應調整為20505元(4101元×5=20505元)。請各單位以此最新數據,按《關於201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2010〕28 號)的要求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
⑼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從2008年到現在每年的公積金繳費基數(可據回答質量提供感謝積分)
每年的7月調整。
每次調整有規定上限,但沒規定下限。對於公積金繳費基數低於或等於最回低工資標准答的,經職工本人同意,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我所就業過的公司公積金基數一般不會低於調整時的最低工資標准。以下數據供你參考(我是從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查詢到的):
2008年7月起,上限:16749,最低工資標准:860
2009年7月起,上限:18900,最低工資標准:860
2010年7月起,上限:20505,最低工資標准:1100
2011年7月起,上限:22705,最低工資標准:1300
2012年7月起,上限:23945,最低工資標准:1300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