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
關於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話 可以在公司開個證明之後去所在的銀行提取的
『貳』 廣州住房公積金新政離職如何提取
職工辦理異地戶口離職提取手續的條件: 1.非廣州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2.單位已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 該提取條件為銷戶提取,提取金額為個人賬戶的當前余額,包括單位繳存部分與個人繳存部分。 需要提交的資料: 1.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 提取申請人身份證; 4. 提取申請人廣州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 職工按政策提交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銀行網點審核並即時辦理提取銷戶手續。如已領取對賬簿的職工還需提供對賬簿原件。 提取業務辦理場所: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任一經辦網點
『叄』 廣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手續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領取表》(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領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二、公積金提取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3)廣州住房公積金新政提取擴展閱讀:
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范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肆』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1、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2、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4、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5、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6、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7、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4)廣州住房公積金新政提取擴展閱讀:
廣州住房公積金網上預約提取須知:
一、職工需登陸中心網站-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版)進行提取業務預約。
二、職工可預約未來10個工作日內任一日、在任一銀行經辦網點辦理提取業務。預約成功後,中心自動發送預約確認簡訊,職工也可列印預約確認單作為辦理憑證。
三、職工按照預約確認簡訊或預約確認單所示的時間和地點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業務時,需自助領取或向大堂經理索取住房公積金預約號,銀行網點對預約號予以優先辦理。
四、辦理業務時,職工須向櫃台提供預約確認簡訊、預約確認單或網上生成的預約編號,以及相應的提取材料。
五、網上預約的操作方法請查閱中心網站-辦事指南-《廣州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版)操作指南》。
六、沒有辦理網上預約的,按銀行規定排隊輪侯。
參考資料來源: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提取須知
『伍』 廣州住房公積金新政策還能提取嗎
職工辦理異地戶口離職提取手續的條件: 1.非廣州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內 2.單位已辦理個容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 該提取條件為銷戶提取,提取金額為個人賬戶的當前余額,包括單位繳存部分與個人繳存部分。 需要提交的資料: 1.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 提取申請人身份證; 4. 提取申請人廣州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 職工按政策提交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銀行網點審核並即時辦理提取銷戶手續。如已領取對賬簿的職工還需提供對賬簿原件。 提取業務辦理場所: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任一經辦網點
『陸』 廣州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服務指南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
11.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經辦網點審核並辦理提取轉賬業務(不超過3個工作日)。
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需要提交的資料: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廣州市內提取申請人建行、工行、中行、廣州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卡復印件、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於核對)。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無需再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託書》;由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及公證書。
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
①購買一手樓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供經市(或區)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監證登記的購房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發票。
②購買二手樓的(按契稅完稅證日期兩年內申請),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
③購買征地補償增大住房面積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
④購買拍賣房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需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及發票。已辦理房地產權證,需提供房地產權證及契稅完稅證。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稅完稅證)。
3.租房提取的(自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之日起半年內提出申請),提供經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發票)。限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只限本人提取)。
4.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
5.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
6.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或具備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費用發票或收據。
7.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提供離、退休證(若無離、退休證,而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不提供)。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市級以上醫院證明(醫院無法證明職工傷殘程度的,可提供廣州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開立的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9.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戶口遷出或已遷入當地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簽證、護照。
11.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2.失業(或下崗)的,需提供失業(或勞動就業)手冊或個人繳交社保清單,男性要求45(含45歲)以上,女性要求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
13.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職工的死亡證明或已注銷的戶口證明、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證明(須明確涉及住房公積金分配,原件也應提交中心)、繼承人身份證。
14.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辦理1、2情形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請時,只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身份證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不需要上述材料復印件(如果二次提取轉賬賬號需變更的,提供變更後的轉賬賬號(存摺或卡)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辦理1、2情形提取的,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房屋產權人的配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上沒有名字)首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業務時,除攜帶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還要求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同前往經辦網點辦理;
房屋產權人的配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上沒有名字)二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時,除攜帶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原件。
★辦理定期自動轉賬的條件:1.廣州市內純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購房;2.符合提取條件的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時到場,並簽訂《定期轉賬提取住房公積金協議書》。
提取業務辦理場所:中心各辦事處、管理部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經辦網點。
定期自動轉賬辦理場所:建行、中行、工行、廣州銀行貸款的,分別在原辦理貸款的銀行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其他銀行貸款的,在中心各辦事處、管理部辦理。
『柒』 廣州新政離職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職工辦理異地戶口離職提取手續的條件: 1.非廣州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回解除勞動關系; 2.單位已辦理個答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 該提取條件為銷戶提取,提取金額為個人賬戶的當前余額,包括單位繳存部分與個人繳存部分。 需要提交的資料: 1.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 提取申請人身份證; 4. 提取申請人廣州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 職工按政策提交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銀行網點審核並即時辦理提取銷戶手續。如已領取對賬簿的職工還需提供對賬簿原件。 提取業務辦理場所: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任一經辦網點
『捌』 廣州公積金應該如何才能提取,現在有新政策嗎
職工辦理異地戶口離職提取手續的條件: 1.非廣州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回 2.單位已辦理個人住房公答積金賬戶封存手續。 該提取條件為銷戶提取,提取金額為個人賬戶的當前余額,包括單位繳存部分與個人繳存部分。 需要提交的資料: 1.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 提取申請人身份證; 4. 提取申請人廣州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 職工按政策提交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銀行網點審核並即時辦理提取銷戶手續。如已領取對賬簿的職工還需提供對賬簿原件。 提取業務辦理場所: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任一經辦網點
『玖』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落地 算算你能取多少
2015年12月25日,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新規,宣布放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今後,職工在廣州市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夫妻雙方均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至此,提取公積金繳納房租的新規正式實施半個多月來,不少市民對其具體操作仍有疑問。
根據相關規定,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無論單身還是已婚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時,單身的職工需提供本人在廣州市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已婚的職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廣州市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該證明可前往各區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或廣州市政務中心辦理,需要注意的是,無房證明出具後僅30天內有效
對於繳納過一階段公積金而後封存賬戶的職工,只要滿足相關規定的「2015年1月1日起連續繳存滿3個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條件,無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是繳存還是封存狀態,都可以申請提取。
滿足提取條件的職工,每人每月可申請提取不超過600元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職工在2015年1月1日前開戶繳存的,可提取額度從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當月;職工在2015年1月1日後開戶繳存的,可提取額度從首次匯繳月份起算,算至提取當月。
放寬條件不意味放鬆監管。根據新規定,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職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並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實際市場租金水平進行分析,對於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取消職工一定時限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並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並納入徵信系統;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1-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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