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島住房公積金網怎樣查詢
一、撥打住房公積金客戶服務熱線12329,通過自動語音或人工兩種方式查詢;
二、憑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各營業大廳櫃台查詢;
三、通過登陸青島住房公積金網站(www.qdgjj.com)在網上營業廳「個人普通版」查詢;
四、到公積金中心各營業大廳通過自助查詢終端查詢
五、職工本人憑身份證和公積金聯名卡到發卡銀行網點查詢。
『貳』 青島市辦理住房公積金,具體的辦理流程是什麼需要什麼材料
由單位的經辦人員帶上材料,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先設立賬戶,以後每個專月去繳錢。
一、 單位住房公屬積金賬戶設立
辦理要件:
1、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單位設立證明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
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的《xx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審核並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匯繳
申請范圍: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
辦理場所:
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指定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當月繳存人員不變動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聯的《住房公積金匯繳書》、轉賬支票;
2、當月繳存人員變動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聯的《住房公積金匯繳書》、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住房公積金業務專用章一式二聯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轉賬支票。
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指定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叄』 青島住房公積金網怎樣查詢
青島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想查詢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登錄青島住房公積金網站回(www.qdgjj.com)在網上營答業廳「個人普通版」查詢。
另外還有以下幾種查詢方式:一是撥打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通過自動語音或人工兩種方式查詢;二是帶著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各營業大廳櫃台查詢或者通過自助查詢終端查詢;三是本人帶著身份證和公積金聯名卡到發卡銀行網點櫃台(或ATM終端)查詢。
『肆』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介紹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青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2年,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回公積金的答管理和運作。2002年5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頒布後,按照機構改革的要求,我市在原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成立了內設10個處室、12個管理處、編制233人的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構築了「集中統一、信息共享、分級授權」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模式。
『伍』 青島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回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答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陸』 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是多少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為12329,你可以聯系咨詢相關政策。
『柒』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的辦理地點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辦公地點:青島市山東路2號
真不知道樓上的怎麼去誤專導人家,以前公積金中屬心是在建設銀行的房貸部(就是現在的建南三)邊上,也不是和建行一起辦公。你說的建行總部在十二中對面。差大了。
『捌』 青島住房公積金離職後能提取嗎
可以提取。
1、青島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提取
一、提取條件
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二、提取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2、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應提供發放時間滿2年的失業證(求職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換發證件的,應提供換發後的原件和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失業情況確認書》原件。
三、提取額度
賬戶本息合計
四、申請辦理人
職工本人
五、辦理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六、辦理時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七、辦理場所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區(市)管理處歸集窗口。
2、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一、提取條件
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二、提取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2、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戶籍遷出本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戶籍不在本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戶口簿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三、提取額度
賬戶本息合計
四、申請辦理人
職工本人
五、辦理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六、辦理時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七、辦理場所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區(市)管理處歸集窗口
來源: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
http://www.qdgjj.com/?a=index&m=scene&cid=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