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可以斷交嗎 公積金繳費能否間斷
住房公積金繳費可以間斷。間斷不影響以後公司繳納或提取公積金。但是會影響用公積金申請貸款。
住房公積金斷繳在職工使用公積金過程中的影響 :
1、住房公積金斷繳會影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基本條件之一為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2、住房公積金斷繳會影響公積金異地轉入業務。職工在A市穩定就業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將原就業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A市。職工申請辦理異地轉入業務時應在A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6個月以上,且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
一、單位可以辦理公積金個人補繳業務
1、在管理部櫃台辦理補繳業務的,應持以下資料:
1)、單位卡;
2)、《繳存匯總表》一式三份;
3)、《繳存變更及個人補繳清冊》一式三份。
2、單位開辦網上繳存業務的,可通過單位網上服務大廳辦理補繳業務。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確定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由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和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兩部分組成: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指職工個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額除以1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內核定一次。
⑵ 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條件和手續流程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請:
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向職工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等待通知:
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及相關證明材料,到中心相關分支機構辦理提取審批。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辦理提取手續:
審核通過,攜相關材料到對應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公積金擴展閱讀: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費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網路-公積金提取
⑶ 住房公積金是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1、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2、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3)住房公積金公積金擴展閱讀:
《關於不得要求辦事單位、職工提供多餘材料及證明有關事宜的通知》
為切實把減證便民改革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有關文件規定保留的三項證明外,中心各部門一律不得要求辦事單位、職工提供其他證明材料,三項證明包括:
1、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北京購房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需提交的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購買已經設定抵押的新建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等按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要求核實解除抵押情況的房屋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需提交的由「銀行」開具的關於同意銷售和解除抵押權的證明。
3、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但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借款申請人,在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申請認可其原在外地繳存記錄時,需提交的由其「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繳存證明。
⑷ 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福利待遇嗎
住房公積金是有福利性的。
住房公積金主要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版論其工作單權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⑸ 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有區別嗎
沒有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只在版城鎮建立,農村權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5)住房公積金公積金擴展閱讀: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⑹ 什麼是住房公積金!公積金如何構成
在計劃經濟時期,職工住房是單位分配的,屬實物分房。住房制度改革後,住房內靠購買商品房。錢從容那兒來,自己出。其中有一塊是採用公積金的方法。每個月,存入個人賬戶中,其款額,自己交一半,單位交一半。到了你需要買商品房時(裝修也行),可以提公積金款。這筆錢是專項資金,不作其他用。如你不買房,退休時一並給你。如你買房向銀行按揭,也可以用公積金貸款方式,利率低於商業貸款。這時,公積金就體現了一個全民互助的原則,你借的公積中,是別人的公積金存款
⑺ 住房公積金具體怎麼使用
1、購房
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買房,政策規定,當住房公積金的儲蓄額度達到一定額度就可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買房了,這里說明一下,正常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額度比較低,具體要根據你的儲蓄賬戶中的總額來定,一般是繳納年限越長,貸款額度也大。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最大的優點就是貸款利率比商業貸款低很多的。
2、租房
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3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患有較為嚴重的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要在出院起一年內,提取的金額合計不能超過個人承擔費用。
4低保或特困可提取
職工補納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扶持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及之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5、建造、翻新、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建修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建修房的費用。
(7)住房公積金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