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具備哪些條件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Ⅱ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規定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什麼特別規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就不能再次貸款。一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2、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為年息4.9%。
4、只要已還清上次公積金貸款,然後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第二個月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了。
申請第二套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需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也就是說,假如您滿足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那麼在申請貸款時,需先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3、個人徵信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並且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4、還需要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規定。
(2)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要求擴展閱讀:
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Ⅲ 住房公積金擔保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您好!貸款條件:
1公積金在佛山繳存
2連續六個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4能提供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特殊情況:
1非我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異地繳存職工),須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為我市戶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並連續六個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可申請貸款。
2符合我市《關於對引進高層次人才執行佛山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商品化改革試行方案作補充規定的通知》(佛府〔1998〕122號)規定的引進人才以及軍轉幹部,開設了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並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後,可申請貸款,不受繳存年期限制。
Ⅳ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貸款對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只有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2)貸款用途必須專款專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僅的自住住房。
(3)具備一般住房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住房保險,等等。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