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蘇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內的相容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❷ 江蘇省住房公積金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是一回事嗎
江蘇省住房公積金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是不一樣的。內
一、江蘇省住房容公積金比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納的比例和范圍都是不一樣的。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❸ 江蘇公積金繳費比例
公積金繳納比例: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❹ 江蘇省內的住房公積金可以通用嗎
不可以。
在外地來不能用本地的公積自金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強制繳存、統一存儲、專項使用的住房儲金。它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使用時免繳個人所得稅。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或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具有自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用於購買或建造營業用房、聯體別墅、單體別墅、中修、小修、裝修、裝飾。
❺ 江蘇省公積金怎麼能提取,要哪些材料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
1、購買房屋付全款。
2、購買房屋貸款。
3、修建自住房屋。
4、租賃房屋且租金超過工資收入百分之五。
5、退休,出國。
6,職工出意外解除勞動合同。
(5)江蘇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公積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為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❻ 江蘇省的省公積金怎麼提取問題
江蘇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20萬繳存用戶,無需再在單位開具支取單,實名登錄江蘇政務服務APP,即可完成提取申請,並在提取辦結後實現資金實時到賬。
江蘇政務服務網與江蘇省級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深度融合,建立公積金提取網上申請,線上審批,刷臉認證,轉賬支付,辦結通知的服務模式,省直公積金提取包括購房類提取,償還購房貸款類提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其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等5大類19種情形。
(6)江蘇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省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用戶需要注意公積金不能用作首付:一般來說,公積金都是先使用後提取的,也就是說若要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就要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攜帶本人或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薄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積金余額才可以。
用戶需要注意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就算你的公積金賬戶里有50萬,但只要你所購房屋的總結不足50萬,一樣不可以全額提取。
可再用公積金購房:如果購房者之前申請過公積金貸款買房,並且之前的貸款已經還清之後,那麼公積金核心的系統上就會有相應的記錄,只要貸款還沒有還清,或者是配偶都無法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❼ 江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是多少
一般情況下公積抄金只能單位繳納,個人無法繳納,直接從工資扣除繳納比例。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這個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當地社平工資的60%,不得高於300%。繳納的比例是5%-12%,用人單位可在這個范圍內自行決定,最常見的是8%。公司和個人是按1:1的比例等額供款,也就是說個人繳納多少,公司也繳納多少。可以自己打12329查詢余額就知道。
❽ 江蘇哪些城市必須公司幫繳納住房公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在設立後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從《條例》規定可以看出,除了自由職業、個體工商戶等大多數類型的單位都被行政強制繳存住房公積金。為什麼現在還會有如此多的企業、單位違反《條例》規定,究其主要原因有三點:
一、很多單位、個人只看到了《勞動法》而沒有去關注《條例》,再加之一些媒體上不準確的解釋,(如:「五險」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這種解釋是狹義地去理解了「法」的概念,會對人們起誤導作用。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的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令》雖然不是法律條令,但也是行政法規,同樣具備法律效力,有它「強制性」的作用。)這就導致許多單位和職工都出現了認識上的偏差。單位不去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也沒有行使揭發、檢舉、控告的權利。
二、《條例》細則不健全,住房公積金在歸集管理方面,缺乏約束機制,沒有規定明確的強制措施,導致執法很難到位。再加上不同類型的企業單位設立時,是去不同的部門登記。比如設立企業要到工商部門登記,事業單位到編制管理部門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到民政部門登記。而目前各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需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去不斷地協調搜集,這也是公積金執法不易到位的一個原因。
三、《條例》畢竟是行政法規,沒有被立法,其強制效力與執行力度上總是相對較弱。
因此,單位和職工就應該正確理解《條例》內容,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相互協調,加大管理、監督、執行的力度,才能更好地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❾ 江蘇住房公積金使用省內通用嗎
可以兩人同時申請,住房公積金可異地使用,前提是符合貸款要求。
辦理公積金貸款程序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並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
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並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3、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後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
4、准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託銀行,由受託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並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5、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9)江蘇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一、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5、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9、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二、申辦公積金貸款材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及不低於房價總額20%的首付款單據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產權證,建築施工合同及工程預算或決算
3、購買二手房,需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憑證
4、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供集資建房批准文件、集資建房交款單據、集資建房或買房協議書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
6、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7、保證人出具的擔保證明及保證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8、房地產置業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