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銀行櫃台預約提取了兩次住房公積金之後,第三次在微信里提取公積金可以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內,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容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② 住房公積金以前退款第二次取錢,第三次可以買房子嗎
朋友,按照你的說法,之前只是提速公積金,現在要買房子還是可以動用公積金的,因為之前沒有用過的!
③ 提前提取公積金,已提取兩次,現要第三次提取怎麼辦理
以下情來況職工可以提取住源房公積金:
1、住房消費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償還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費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4)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5)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的;
(7)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帳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的;
(8)職工戶口遷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3、未償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提取公積金的何辦理:
職工符合提取條件且同時有未償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得住房公積金應當首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④ 已在住房公積金第三次提現需要什麼手續
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開戶行及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支取記錄單;
還有提取相關材料證明。
⑤ 住房公積金有兩次貸款記錄,能否提取公積金還第三次商業貸
1、市屬來公積金,根據現在的政策,只自要申請人及其配偶無未還清的公積金及貼息貸款,在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下,就可以進行第三次公積金貸款。
2、國管貸款屬於第二次公積金貸款需第一次公積金結清後即可申請,本次國管貸款屬於第三次公積金貸款需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5年方可申請。(貸款以家庭為單位,公積金貸款限於在北京市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包括市屬,國管以及中直)。
⑥ 住房公積金第三次提取百分之幾十
不能全部提取,來提取住源房公積金的額度規定有以下幾種情形: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購建房所需的總金額;
(2)職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提取取住房公積金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房租;
(3)職工離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超過一年內未就業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4)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超過本人(已婚含配偶)賬戶存儲余額1/2的,一年內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⑦ 第三次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內、戶口本。
詳細原因:容
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他們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⑧ 公積金第三次貸款條件
目前政策尚未限制貸款次數,只限制住房套數,即:一套住房只能用於一次公積金貸款,結清貸款新購住房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對住房套數來說,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都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更多精彩內容來源哈爾找濱律師 http://china.findlaw.cn/haerbin
⑨ 深圳住房公積金第三次提取能提取多少錢。
滿足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可以提取賬戶的全部余額。
根據《住房公內積金管理條例》容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