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是怎麼計算的怎麼個交法在會計上如何核算
應該是按照當地繳納比率(含個人繳納比率與公司繳納比率)乘上一年該員工工資月平均收入或新員工的第一月總收入。上海的比率為公司個人各7%。具體比率咨詢當地公積金運用中心。
分錄
1、從工資中扣回公積金
借:應付工資 (個人繳納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個人繳納部分)
2、計提公司應繳納部分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公司繳納部分)
生產成本
經營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公司繳納部分)
3、繳納住房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個人繳納部分)+(公司繳納部分)
貸:銀行存款 (個人繳納部分)+(公司繳納部分)
說明:它的做法與社保相似,個人部份免交個人所得稅,基本住房公積金公司繳納部分可全額稅前列支
B. 住房公積金是怎麼計算的怎麼個交法在會計上如何核算
按規定是交到公積金中心,但是為了結算簡便,現在公積金中心開票後,單位於直接交公積金開戶的銀行。
C. 住房公積金具體繳費基數是怎麼確定的
1.繳存基數確定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按職工上年度12月份工資總額計算;工資總額應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的項目計算。新錄入和調入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職工以職工年薪均分12個月後為基數計算各人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繳存單位攜帶加蓋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資報表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基數調整
3.繳存基數上下限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基數較低不低於統計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個人和企業比例
1.繳存比例政策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工資總額的6%,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提高到8%,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公積金的繳交率為10%,較低不低於8%。
月繳存額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比例,並有所在單位按其工資每月從中代扣代繳。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單位繳存比例。
2.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3.企業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3)住房公積金核算擴展閱讀:
根據條例規定,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為了保障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核算準確和資金安全,單位在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前,應當填報《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如實反映建立住房公積金職工的基本情況。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應根據單位填報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上的有關信息,及時、完整、准確地審核和管理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1.登記填報對象
填報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2.登記填報內容
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應在《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中如實、准確地填寫以下內容:
(1)單位情況:包括單位名稱、地址、經辦部門、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職工人數、匯繳人數、工資總額、匯繳總額、發薪開戶銀行、發薪戶賬號、發薪日、單位性質代碼等。
(2)職工情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上年月平均工資額、月應繳存額(單位、個人月繳存額)等。(3)承辦銀行情況:包括經辦網點、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登記表編號、銀行代碼、網點代碼、系統單位代碼、住房公積金賬號等。
3.登記填報程序
(1)單位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
(2)單位按照新《條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確定本年度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范圍、工資基數及繳存金額。
(3)單位將填妥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送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單位送達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進行審查,審核繳存職工范圍、繳存比例、工資基數、月繳存額等基本情況。
確認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單位編號(或單位賬號),填寫各代碼標識後,交由單位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
(5)受委託銀行依據單位送達的經審核後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清冊》,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另外根據條例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D. 請問住房公積金是怎麼核算出來的分錄該怎麼做
每月住房公積繳存額由職工本人繳納和單位為職工繳納二部分組成,其計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和政策規定的繳存比例得出。即:
(1)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 =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 =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同,同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之比,低於60%的最低按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於300%,最高按300%計算。
繳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異)浙江為5%-12%之間。不實行住房補貼制度的地區和用人單位,以增加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可適當提高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20%。
分計分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E. 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的講解
企業向職工來支付工資源,從工資中代扣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科目。這種處理方式下,「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的期末余額反映企業應向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總額。
F.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如何計算
繳存比例:
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
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在崗職工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
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下列條件:
1、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相當於購買(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費用20%以上的自籌資金(購買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20%;購買住房面積在90-144平方米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30%;購買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4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具有全部產權的房產作抵押或以有價證券作質押;
5、申請人必須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足一年、間斷三個月的不予辦理);
6、沒有住房公積金個貸債務及其他尚未還清的、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7、沒有不良貸款記錄。
住房公積金_網路
G. 住房公積金怎麼計算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按單位月繳存額與個人月繳存額的合計數確定。具體計算公式:
單位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個人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合計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
1、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應發工資全額進行核定,每年調整一次,繳存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每年調整時間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2、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統一為12%(即單位和個人各12%),同一單位實行同一繳存比例。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
(7)住房公積金核算擴展閱讀: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補)繳匯總表及匯繳變更清冊;
2、付款票據(支票、進賬單或匯票等);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H. 住房公積金個人交可以嗎怎麼交個人交核算嗎
01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專會化和法制屬化的主要形式。
End
I. 計提職工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核算需要保留兩位小數嗎
不需要的。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並注銷回個人住房公答積金賬戶:
離、退休的;
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的;
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