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青海省西寧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能夠公積金提取嗎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專建造、翻建屬、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積金中心還規定有其他情形,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B. 西寧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
青海省的已經出通知了,西寧市的還不知道,如果沒有也應該快了
C. 如何提取青海省西寧市的住房公積金,已辭職了
西寧市的住房公積金估計是可以取。
D. 西寧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批表
1、目前同一省內的公積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積金貸款目前全國只有四個城市支版持,分別是武漢,南權昌,合肥,長沙。 具體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
3、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4、繳納公積金的員工可以憑借購房合同原件,契稅完稅證明,不動產銷售統一發票和身份證等資料去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
E. 西寧市住房公積金辭職後領取有什麼規定
辭職後領取公積金,只要符合相應的條件,提供相對於材料即可領取。
公積金提取材料和條件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5)西寧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提取類型
一、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二、部分提取
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為賬戶總金額減10元
三、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①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②戶口遷出本市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③出國定居出示戶口注銷證明
④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由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⑤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⑥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⑦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F. 西寧市鐵路住房公積金中心能幫忙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積金提取:
(一)首先向你所在內的單位提出申請容,單位審核資料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核心辦轉賬,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G. 公積金如何在西寧進行提取,不知地點是哪
1、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填寫《西寧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審批表》,還應提供相關材料
2、職工持《西寧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和所需證明材料到中心辦理公積金提取審批手續,中心審核後,列印《西寧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並簽章。
3、受託銀行憑審核後的《西寧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提取手續。
H. 青海省西寧市要是離職了,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西寧市應該是能夠提取的
I. 青海省西寧市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行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專賬戶內的存儲余屬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J. 西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點是哪,怎麼公積金提取啊
西寧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系屬西寧市政府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獨立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正回縣級答建制。2004年3月根據國務院及盛市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的要求,在原資金中心的基礎上組建成立西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