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後可以用作其它用途嗎
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後可以用作其它用途,但是符合以下條件才能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1)公積金提取其他住房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 單位 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 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 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 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
第三十三條 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單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額。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虛構提取條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額。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㈡ 住房公積金除了正常預約提取之外,還有其他租房子住買房的裝修,這些具體怎麼使用公積金
你好,可以到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填寫申請表,提供相關憑證即可辦理。具體可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㈢ 買房子了可以把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嗎
買房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但是能不能全部提取,要看當地公積金中心的規定,以北京市為例: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七條 職工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3)公積金提取其他住房擴展閱讀:
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的材料由地方公積金中心規定,同樣以北京市為例: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㈣ 有什麼辦法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來他用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及主要用途: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以上已經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的專用性,在實際的生活中,可能因為已經買了房子等,暫時不符合提取條件,但是又希望能將這一部分錢用作其他用途,那麼需要一些技巧:
1、通過住房公積金代辦中介幫你辦理,通常收費為3個月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通過製造租房合同等形式予以提取;
3、離職或者其他方式等;
4、與裝修公司合作提交房子翻修或者裝修等證明作提交;
5、重大疾病等證明也可以提取。
(4)公積金提取其他住房擴展閱讀
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還只是在部分地區開始實行,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制度。結合國外一些比較成熟的注旁公積金制度來看,一般地,住房公積金制度應規定有:
(1)實行住房公積金的對象
在我國實行公積金的對象主要是在本地區工作,並具有本地區常住城市戶口的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和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離退休職工、臨時工。三資企業中的外籍職工以及以優惠價購買住房的職工,不建立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的交存
職工每月繳納公積金不需本人辦理,由所在單位指定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經辦,經辦人員將職工工資中扣除的公積金,連同單位繳納的公積金,一起向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手續,記入單位名下的職工個人注房公積金帳戶。
(3)住房公積金的使用
職工個人擁有的公積金,主要用於支付職工家庭購買,自建自住住房、私房翻修和大修等費用。其他住房費用,包括住房內部裝修、房屋養護、認購住宅建設債券等費用,不得使用公積金。職工將動用公積金購買的住房轉讓或出售後,必須將原購買住房時動用的公積金如數歸還,存入該職工公積金戶名。
(4)住房公積金的歸還和轉移
職工因故離職,中斷工資關系時,其結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單位名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結余的公積金可由繼承人或被饋贈人提取,但受益人屆時必須持有效證件,由本單位出具證明,經公積金管理部門批准後,到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領款或轉帳手續。
(5)住房公積金的查詢
辦理住房公積金儲蓄業務的金融機構,每年向單位及其職工公布一次住房公積金對帳單,職工或單位如需要查詢時,可憑單位證明向結存其住房公積金的金融機構索取對帳單。
(6)住房公積金的計息
由於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的長期儲蓄,公積金制度是一種福利保障制度,所以公積金採取低息,特別是在租金低於成本租金的情況下,租住因公殉職工的公積金以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㈤ 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條件是什麼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內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容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13.職工在外地用商貸買了房,可以提取公積金。職工因購買自住住房,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購買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本人及其配偶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職工購房地並不影響公積金提取。
㈥ 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條件和手續流程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請:
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向職工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等待通知:
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及相關證明材料,到中心相關分支機構辦理提取審批。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辦理提取手續:
審核通過,攜相關材料到對應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6)公積金提取其他住房擴展閱讀: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費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網路-公積金提取
㈦ 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之後可以做其他投資嗎
住房公來積金提取自出來之後就完全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個人對自己的私有財產有完全的處分權。
但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